老王一口乾了大半杯,的開了話匣子:“說起來,話就長了——
“當年,那男人外出採訪,出了車禍。
“也算命大,一車人就剩下他一個。
“一個路過的軍人把他拖出來後,車就起火了,可是也全癱了……
“現在,就一隻手能動,會說話。吃喝拉撒都在床上。
“他不想拖累你嫂子,就想要離婚,你嫂子不幹,他就鬧絕食。
“後來你嫂子沒招兒了,只好辦了手續。
“我倆結婚的時候,她也不瞞我,說是如果我忍不了她每週回那邊一天,我倆這事兒,就算拉倒。
“我只能同意,因為我是真離不開她……”
這一句“離不開”,外人聽來,好似是很感人的一番話。
但錢亦文心知肚明,這個離不開,或許是與感情無關的。
王秉春接著說道:“我倆在一起,是我想買賣,她去平事兒。
“掙的錢,去了家用,一人一份。
“我這半兒,攢給兒子;她那半兒,拿去養前夫和孩子,挺好……”
錢亦文說道:“那你倆咋不要個孩子呢?是不是能加深點感情……”
王秉春嘆了口氣:“結婚的時候,人家就是帶著環兒來的……
“說是感情達不到那程度,就不要。
“還說反正各自也都有一個了,要那麼多幹啥?”
錢亦文說道:“那也終歸還是有一個的好吧?”
王秉春乾笑一聲,說道:“倒是有那麼一陣子,差不多說通了。
“可我這兒頭兒,有點小毛病,老是忍不住犯病,讓人家逮住把柄了,就又不肯了……”
王秉春的話,使錢亦文終於明白,為什麼在前世他和王秉春要好,卻從沒見過劉丹鳳。
不是王秉春不讓她露面,而是劉丹鳳根本就不屑於介入他的圈子。
以劉丹鳳的學識和職業,她對王秉春以及他周圍的一切,甚至是鄙視的。
也許在最初,劉丹鳳對這段婚姻也是抱有期望的。
只是,老王讓她失望了。
失望過後,一切都順理成章地成為了交易!
於是,兩個人在一張結婚證的遮擋下,各行其事。
維繫二人夫妻關係的,與其說是一紙婚約,倒不如說是相互之間的各得所需。
王秉春依賴於劉丹鳳,實現他的商業目的;
劉丹鳳從王秉春的利益中,拿走一部分去供養她的孩子和前夫。
聽起來,這似乎並不符合道德標準,但錢亦文卻又說不出哪裡不對。
琢磨了一下,錢亦文問道:“王哥,兄弟多一句嘴——嫂子有啥對不起你的地方沒有?”
想了想,又跟了一句:“除了每週回那邊一趟以外……”
錢亦文知道,愛管閒事並不是好習慣,但眼前他想管一管。
他心明鏡兒的,王秉春和劉丹鳳更不愛管閒事兒,但卻一直在幫他管閒事。
為什麼?還不是因為他手裡有過硬的東西?
就當是回報一下這兩個“愛管閒事”的人吧……
“那可沒有!”王秉春眼睛一瞪,強勢為劉丹鳳而辯,“咱可不能昩著良心說話,她可不是那不正派的人!”
王秉春又接著說道:“回那邊,我心裡雖然不得勁兒,但人家也不算對不起我……
“再說,一個癱子,也幹不成啥……
“說實話,這要是個哥們兒,絕對是讓人佩服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