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為什麼要在前文中提到,我要說的話“說出來是對家人的傷害”……
我想,如果不是這樣一種寵溺,讓我獨立地去和這世界硬磕,或許我不會變成那個樣子。
遇到了一點挫折,就一蹶不振……
當然,我說這些並沒有埋怨的意思,那就太沒有良心了。
我只是想借此事說明一個道理。
怨還是該怨自己……
……
我能準確從腦海中挖掘出的記憶,大約是在我三歲的時候。
後來的很多事情都不記得了,不知道為什麼,就這麼一件事情被牢牢印在了記憶中。
那一天午後,我站在窗臺上,外邊下著小雨。
看一隊生產隊員們的一次非正常收工。
他們是被一場淅淅瀝瀝的小雨澆回來的,陣容並不嚴整,無數把鋤頭拖在身後。
後來我懂了,他們不敢扛起鋤頭是怕打雷……
當時的我,恰好可以一雙手扶住窗框,下巴搭在窗框上。
身後,是某個姐姐伸出的雙手。
我是老錢家的重點保護物件,印象中身邊就沒離開過守護神。
我想,這大約是1963或1964年的事情。
所以,當看到評論區裡有人討論錢敏紅為什麼就記不得從前的事時,我是保留著意見的。
不知道這是不是迄今為止最不合理的勞作方式……
父輩四人,君臣文武,是有學問的爺爺給取的名字。
有人說,這哥四個的名字裡就註定了他們的命運。
為君、為文者,有了出息;
為臣、為武者,都下了田地。
爺爺剝奪了二大爺和四叔唸書的權利,我一直不能理解。
畢竟以我爺爺當時的實力來說,是完全有可能同時供四個孩子上學的。
是他覺得再怎麼要求學問,地也不能荒了嗎?
如果讓他們也讀書,就算最後比不上大爺那麼風光,像父親錢文一樣識文斷字,能當個會計是不是也很好?
(當然,寫書的並不會這麼想。關於二大爺和四叔不識字的篇幅,在文中至少得佔兩千字,這為她的水字提供了藉口。)
帶著疑問,我曾問過父親。
他告訴我說,家裡總得有人幹活。
我更為不解,地主家還用幹活兒嗎?不是有長工和佃戶嗎?
父親說道:“大多數的地主,活計都比長工好。
“你爺爺就是一個非常讓長工佩服的好把頭。”
我出生以後,父親給我取了這個名字——錢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