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說話,回頭看向房間門口。
閻留香不知何時醒了,她站在門口,斜靠在門框上,目光擔憂。
我壓低了聲音,說道:“別上門了吧,我過去一趟。”
高警官頗有些驚訝,表示同意。
結束通話電話後,我穿上外套,說道:“我有點事先出去一趟,你們吃飯不用等我。”
劉毅站起來,問道:“要我跟著一起麼?”
我心說你看到警察就跟耗子看到貓一樣,帶你去有個屁用,於是說道:“不用,你和李暇留著看家。”
李暇回過頭,問道:“我能看電視嗎?”
“看看看,把你眼睛看瞎得了。”
我沒好氣的說完,就推門離開。
出門之後,我徑直打車,按照高警官給我留的派出所地址坐車過去。
快到地方的時候,我給高警官打了個電話,他派了個小民警下來接我。
我跟著他進警局,不多時,高警官就親自過來了,笑著說道:“不好意思,實在是太忙了,脫不開身。給你做完筆錄,馬上還要去忙別的,不能久留,見諒見諒。”
我擺擺手,說道:“沒事,我不在意這個。”
高警官點了點頭,帶著我走進一間會議室,讓我隨便坐,隨後拿出了一個黑皮本子,看這架勢是準備做筆錄了。
我頗有些好奇的問道:“怎麼,不是在審訊室之類的地方問嗎?”
高警官笑著說道:“那是嫌犯的待遇,你又不是嫌疑人,只是有可能是目擊者,所以在哪問都一樣,沒那麼多講究。先說說吧,你去那個村子做什麼?”
我聳聳肩,實話實說道:“去找我媳婦。”
高警官知道我結婚了,他頗有些驚訝的問道:“你媳婦是那個村子裡的人?”
“對啊,這你們應該查得到。”我說道。
這話我可沒撒謊,當然也沒必要撒謊,因為這一點人家確實很容易就能查到,撒謊反而顯得心虛。
高警官問得很細,他嘴上說著沒把我當作嫌犯,但估計心底還是有些懷疑。但我也沒準備撒謊,選擇性的說了一些真話。
高警官問道:“你沒和媳婦住在一起?”
“住在一起啊。”
“那她是回孃家了?”
“不知道,我這兩天看她老自個出門,也不說出門幹啥,我就一路跟著她過去了。”
“唔,原來是這樣……那她回村幹嘛呢?”
“我也不清楚,估計是找她媽吧。她離村之後,她媽就失蹤了。”
……
一問一答間,時間流逝。我能看得出來,高警官沒有懷疑閻留香。
因為閻留香體型瘦弱,看樣子柔柔弱弱的,幹不出屠村的壯舉,也沒有那個能力。法醫肯定也沒在屍體裡邊驗出什麼藥物成分,所以高警官一定把嫌疑犯範圍劃分到強壯的成年男性。
就算懷疑閻留香也沒辦法,畢竟沒證據,更別說她用冤魂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