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許美雲你是麥霸(1 / 2)

小說:重生之我的1992 作者:瑤湖居士

許美雲提議的那間歌舞廳,離法頌餐廳一點也不近。

倆人先是坐車來到了外灘,再轉了第二趟公交車,沿著中山路南行,經過了老碼頭,幾乎快到了後來的南浦大橋一帶,才抵達目的地。

在外灘轉車時,許美雲興致勃勃拉著陳文來到了流動照相點,挽著陳文的胳膊拍了一張親密的合影。

攤主承諾,照片洗出來寄給許美雲。

許美雲填了自己單位的地址,叮囑一定要洗兩張。陳文搶著買了單。

許美雲說,兩張照片,倆人一人一張。陳文心想,自己怎敢把這張照片帶回去,被蘇淺淺知道了就麻煩大了!

上了第二趟公交車,直奔目的地。

公交車上倆人找到了一個雙人座位,許美雲挽著陳文胳膊,一個勁說她就是最喜歡雙人座了!

看著車窗外的江景,陳文感嘆滬市的夜晚真美啊!

許美雲笑著說,雖然路程遠了點,而且還稍微繞了點路,但她就是想把趕路的時間變成遊覽風光的旅行。

陳文忽然感覺到,許美雲是一個很有生活情趣的女孩子,她能夠把一件挺辛苦的市內交通通勤,變成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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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歌舞廳是一家在那個時代很典型的娛樂場所。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觀看一部電視劇《海馬歌舞廳》,文物收藏大拿馬未都當導演,馮小剛擔任責編之一,文藝界眾多的未來大腕在各個劇集裡跑龍套,郭德綱的搭檔于謙老師在裡面扮演一個小混混,模範老公黃磊在裡面扮演一個失戀男青年,等等等等。

這種歌舞廳是9o年代前半段的常見休閒場所,內設一個巨大的大廳,最靠裡面的牆跟前是一個小舞臺,駐場歌手和小樂隊守著;除了舞臺之外的場地擺放著一張張的大大小小桌子,配套椅子或者沙,來賓根據人數多少和消費高低進行入座。有的歌舞廳要門票,有的不要門票但設定最低消費。

娛樂的主要節目是聽歌、點歌和唱歌。駐場歌手演唱,來賓聽,這叫聽歌。來賓掏錢,指定某一歌讓駐場歌手演唱,這叫點歌。來賓掏錢,指定某一歌,樂隊進行伴奏,來賓本人親自登臺演唱,這叫唱歌。

來賓花了最低消費,就可以一直享受聽歌待遇。但如果來賓想點歌或者唱歌,就要在最低消費之上再花錢了。但這也不一定,各地場所的規則也有差別,比如最低消費裡已經包括了一兩點歌和唱歌的配額,配額之外再額外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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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美雲帶路,倆人來到了福克斯歌舞廳。

“阿文,你以前沒來過這裡吧!”許美雲問道。

“這輩子第一次來!”陳文實話實說。

重生之後,確實是第一次來歌舞廳。

但是在前世,陳文是歌舞廳的熟人。張娟死後,陳文一度很頹廢,跑到了南粵謀生,閒暇時總泡在歌舞廳裡。

有一段時間,錢花光了,陳文在幾家歌舞廳裡有過打工經歷,當招待員,就是服務員。

福克斯歌舞廳的門票就是最低消費,倆人38塊。

在招待員的領路下,陳文和許美雲被安排在一個最靠外圍的小桌子,配套的剛好是兩把小椅子。

38塊的待遇是兩杯橙汁、一小碟瓜子和一小碟水果,瓜子大概2o枚,水果只有兩片梨和兩瓣橘子。

“這裡提供的食物比較少,好在我們不是來吃飯的,我們來體會氣氛。”許美雲主動安慰陳文,她擔心陳文不瞭解這裡的行情,會產生誤解。

“美雲,我雖然這輩子沒來過滬市的歌舞廳,但我去過我們老家的歌舞廳,這一行我懂的。”陳文笑道。

“哦,原來你是行家啊!那等會要不要上臺唱歌啊?”許美雲大眼睛閃閃。

“回頭再說吧,咱們先看看,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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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臺上,兩個男人正在合唱一《朋友》,這倆人的聲音,一聽就不是駐場歌手,完全就是嚎叫,把臧天朔的這著名曲目糟蹋得體無完膚。

陳文不會彈吉他,但不代表他不會唱歌,更不代表他不懂音樂。

在南粵的歌舞廳打工的歲月裡,陳文每天浸泡在各種駐場歌手的歌聲之下,還與其中一些人玩得不錯。在那個圈子的生活裡,陳文練出了不錯的水平。

後來陳文離開歌舞廳,又從事了很多打工工作,其中包括幾年的酒吧打工經歷,他對音樂和歌曲的喜愛,一直延續到重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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