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能讓你帶走嗎(1 / 2)

小說:我在紅樓改氣數 作者:最夜花

忠順王府派人來,要把我這牢裡的犯人給“接回去”?

這還有王法嗎?

戲臺上都不敢這麼演啊。

我這宛平縣的大牢級別是低點兒,可也又不是菜市場裡的雞籠子。你溜達過來,看裡頭哪隻雞長得好長得肥長得順眼,隨便伸手一指“我要了”,我這就給您趕緊把雞拎出來,屁顛兒顛兒給您遞到手裡頭。您是稱心如意了,高高興興拎著雞走了,回頭我怎麼辦?

明兒我頂頭上司來問我:“牢裡的犯人呢?”

我能嘿嘿一笑,說“還沒來得及審,就叫我給送人了”嗎?

我上司問我:“你把犯人送給誰了?”

我說:“順王爺要這個犯人。”

我上司:“憑據呢?”

我說:“沒有。”

我上司:“那到底是誰來要人的?”

我說:“嘿嘿,那個人我不認識。”

我上司:“不認識?你也敢隨便送給他一個犯人?”

我說:“他說他是忠順王爺府裡的長史官。”

我上司:“他說是你就信啊?我說我是閻羅王,讓你現在立刻去拿刀抹脖子自殺,你幹不幹?”

我……

呂武源好歹也當了五六年的官兒,不是官場裡的生瓜蛋子,加之又在宛平縣這個燙屁股的位子上坐了一年半了,也算是很有些見識和心計的。

“縣官不如現管”的道理,呂武源還是明白的。

賈璉是自己的頂頭上司,自己的所有前程都捏在他手裡呢。

就是沒有眼下山子野的這個事情,頂頭上司要是在年底給自己的寫考語的時候,手隨便那麼一歪歪,自己說不得就得被降職。

若是人家看你不順眼,尋個空隙,直接參奏一本,寫上點兒什麼“生性狡猾,擅纂禮儀,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結虎狼之屬,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之類的話,那自己立時就是個革職查辦的下場。

這要是再被查出些什麼素日辦案或者治理的紕漏來,那自己就別說充軍發配了,甚至掉腦袋都有可能。

呂武源自己都朝自己咧嘴:

我平時還恨不得往死裡巴結呢,哦,我現在還把坑了頂頭上司家一百多萬兩銀子的老騙子給送人放了?我是嫌自己的腦袋太多了沒地方擱是吧?

何況,這位賈大人可絕不是一般人。

去年,這位賈大人還做五品同知的時候,憑著是榮國府的後人,一個月都不上一回知府衙門,除了年節給他送禮,呂武源都不記得有他這麼一號。

可這麼個“繡花枕頭大混子”,今年就能因為當街一把劍劈了自己家的棺材,忽拉巴平地一聲雷,轉眼間就當上了三品順天府知府,這不是得了皇上的青眼是什麼?

要換了是別人,好不容易當上了個大官,肯定是立馬兢兢業業地上班幹活兒。

可人家賈大人不是,剛當上知府,他就請了三個月的假,皇上還就立馬批了。

然後人家去揚州送了趟表妹,三個月後,又加了三個月的假,皇上竟然還又立馬批了。

結果,這位六個月沒上班的順天府知府,回京的時候搖身一變,成了巡撫江南六個月,還追繳回來揚州鹽商稅銀上千萬兩,風風光光地押著銀子坐著官船回京。這還了得?

早先,呂武源也是一肚皮的不服不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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