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虐妻一時爽,追妻火葬場(1 / 2)

江明浩是1974年來到尖山咀插隊的。

同來的知青有五個,起初都住在知青點,三男兩女,大家輪流做飯。

74年的時候,雖然不至於饑荒捱餓,但糧食產量不高,他們這些知青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日子過的很是‘悽慘’。

兩個女知青受不了這種苦,就找了村裡的老鄉搭夥,交糧或者糧票再或者是錢,都可以,至少不用再自己支火燒飯。

再後來,叫王啟紅的女知青和供銷社的幹事蘇炳超結了婚,算是紮根農村了,另外一個女知青陳雪不到半年也嫁進了隊長家,成了隊長的兒媳婦。

三個男知青,另外兩個也在隊上處了物件,只有江明浩一直孤家寡人。

他一直等著國家政策鬆動,能夠回城。

他不可能留在這個鳥不拉屎的鄉下,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但是,他想等的回城政策一直沒等來,自己卻得了肺病,終日的咳,咳的肺子都要跳出來,完全沒辦法出工。

就在這個時候,蘇美秀走進了他的生活。

這個女娃是隊上蘇大山家的閨女,長的很好看,也會穿戴,雖然沒什麼好衣服, 但蘇美秀總能把衣服穿出特別的味道。

江明浩不是傻子,他能看出來蘇美秀對自己有意思。

可他就是裝糊塗,任由蘇美秀一天三次的給他送飯,洗衣服,照顧他的起居。

蘇美秀因為照顧他,被村裡人各種傳閒話,說蘇美秀已經和他睡一起了,早就不是乾淨身子了等等特別難聽的話。

後來,蘇美秀的大伯孃找到江明浩,話裡話外讓江明浩跟蘇美秀結婚,畢竟傳出這樣的話來,蘇美秀以後是沒辦法找婆家的,在農村,女人的作風出了問題那是能出人命的。

蘇明浩當然不樂意,結了婚,他的糧食關係就得一直留在尖山咀,就沒辦法回城了。

“秀兒說了,如果到時候你真想回城,她絕對不攔你。”

有了這句話,江明浩才勉為其難的跟蘇美秀扯了證。

沒想到倆人剛結婚不到半年,全國各地陸續恢復高考。

這樣的機會江明浩怎麼能錯過,他立刻跑到公社報了名。

蘇美秀沒攔著。

從這時候起,江明浩就什麼都不幹了,全心全意的複習,家裡的活計,全都是岳父母和蘇美秀幹。

沒想到江明浩考了兩年都名落孫山。

蘇美秀這才小心翼翼的勸江明浩放棄,安心的留在尖山咀和她過日子。

江明浩發了很大的火,又複習了一年,第三年的時候,終於考上了一所大學,拿到錄取通知書的當天,江明浩就跟蘇美秀提出了離婚。

蘇美秀抱著剛剛一歲半的女兒,哭著求江明浩不要拋棄他們母女。

江明浩不為所動,不僅大發雷霆,砸了不少東西,還對蘇美秀動了手,就這麼僵持了四五天。

蘇美秀終於妥協了。

江明浩帶著隊上開出來的證明,頭也不回的坐上了去公社的牛車,從那以後,十五年的時間都沒有回去過。

等到他終於想起來回到尖山咀看看,卻被村裡人用棍子磚頭打了出來。

他從村民們的咒罵聲裡知道了蘇美秀一家的遭遇,巨大的悔恨和痛苦席捲而來,從那以後,他每天都活在深深的悔恨之中。

他開始瘋狂的捐錢捐物,建希望小學,建立慈善基金,但不管他做了多少,午夜夢迴,依舊會冷汗涔涔的被噩夢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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