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殺人(1 / 2)

小說:火影之明王 作者:卷荒

白明一直是個老實人,老實的還是一個比較善良的人。

生長在一個和平環境下,過往後天培養成的社會道德一直約束著他,讓他在這個世界就算是處於最困境的時候,也沒有想著主動去幹違法犯罪的事情,而是當一個勤勞的打工人。

因為他還殘留著對法的敬畏。

可是穿越到這個世界越久,就越容易被這個迥異他過往世界的大環境所潛移默化的改變著。

他在這裡認知最深的一件事情就是。

人命,其實並不值錢。

上一條人命,其實也才值72o兩5o元。

他不想了解太平吉之助為什麼一分錢也不願意給他,或者是商人貪婪的本性吧。

他現在只想著一件事情,那個他以前從未生出過的想法。

他回到家裡握著朴刀,有些猶豫自己該不該按照那個想法去幹。

想法很簡單,無非就是殺人出氣而已!

他那殘存的三觀讓他認下吃下這個虧,但是他想了又想,突然呵呵笑了起來,笑聲還挺暢快的,他將刀往吃飯的桌子上隨意一砍。

他想出個結果來了。

老子練武可不是為了受氣的,而是為了在碰見傻逼的時候,用刀和他們講道理,如果連今天生的這件事都不敢為自己找個公道,那麼自己以後多半就是個慫包了。

偏偏的,他不想當個慫包。

所謂俠以武犯禁,這話從來都是沒錯的。

下定好決心之後,他就在家裡等著,等著時間的過去,也餓著肚子等,因為沒錢去吃飯。

等天色漸漸暗下來後,從傍晚然後徹底步入黑夜,他推開門再次出了門。

熟門熟路的走到了太平吉之助的家裡,從蓑衣背後設定的內扣取出朴刀,將朴刀握在手裡,他看著兩米多高的院牆,輕易一個縱越就翻了過去。

抱著殺人的目的,白明進了屋子也不緊張,反而胡思亂想起來,自己這翻牆的身手,可不適合打家劫舍或者當個採花賊。

不過後面那個太敗壞名聲了,自己還是隻打家劫舍就好,畢竟打劫懲戒這種無良商人,可不是自己這種俠客天經地義該做的事情嗎。

走在太平吉之助的家裡,白明感慨這裡的寬闊,這可比自己現在住的房子大上十來倍有餘,尤其院子裡居然還設定了個假山。

屋子大了找人就有點不好找了,而且四周還沒有一點光亮,好在他沒有夜盲症,而且身體素質提升後視覺方面也強化許多,做不到紅外線掃描,但看清路和稍大點的物體還是不成問題的。

“差點忘了。”

準備動手之前他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來到正門入門口,將門鎖破壞保證了一時間無法順利開門,這是為了防止被人給跑了。

然後他看著眼前一排黑漆漆的房屋,有些沉思起來,“該怎麼找到目標呢。”

這是個問題。

一間間找過去有點太過麻煩了,大動作把目標吸引出來,這也有點不合適,雖然是下雨夜,但把動靜鬧大引起其它地方的注意可就不合適了。

算了還是小心點一間間找過去吧。

做好了決定白明立即就再次行動起來,不過雖然說是一間間找過去,但也不是真的從頭收到尾巴,這種房屋的建築風格雖然不是很瞭解,但大致分辨出主人家的主臥所在還是有點方向的。

找了一間可能疑似的房間,他嘗試拉了拉門,門不出意外被從裡面鎖住了。

有意思的是雖然主體結構式是由水泥及石料建築而成,但門卻又是那種較為傳統的推拉門,這種門倒是脆弱。

白明舉起刀準備就把這門給砍破,但突然停了下來,換了個想法。

他抬起手指,急促的敲起了門。

沒一會,屋內休息的人就立即被吵醒了,傳來一個暴躁的聲音,“是誰?”

聲音很熟悉,最少白明這一時半會忘不了。

雨夜裡,門外,白明嘴角不自禁上揚了一個弧度。

“大事不好,太平大人,廚房失火了。”屋外傳來焦急的聲音。

“什麼?混蛋!你們這群該死的賤民怎麼做的事情。”裡面太平吉之助聲音瞬間炸毛,裡面傳來窸窣的聲音,短暫一小會兒後,原本黑漆漆的房間裡點燃了燭火。

太平吉之助急躁的拿起蠟燭往屋外走去,長期在家裡安全的生活環境下他根本就沒有意識到有詐的可能,他煩躁暴怒的拉開門,準備把這些該死的賤民給好好懲戒一番。

只是當拉開門後,門外站在的不是躬著身體惶恐不安等著他的僕人,而是一個身材高大的陌生人,陌生人的臉龐在蠟燭帶來的光亮中褪去黑暗暴露出來。

“晚上好啊,太平大人。”

白明露出了一個友善的笑容,他也沒想到自己的行動居然能那麼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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