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趙、狐之爭

小說:王朝的腐朽 作者:立日耳

晉襄公死後,晉國國君之位原本應該由太子夷皋繼承,可當時夷皋只有四歲,晉國大夫們擔心國君年幼,準備擁立一個年長的國君。

晉文公有四位公子,公子歡繼承了晉國國君之位,即晉襄公。

公子樂在陳國,晉文公與懷嬴所生;公子雍在秦國,晉文公與杜祁所生,公子黑臀在周,晉文公與周女所生。

趙盾表示,應該立公子雍為國君。它樂於行善且年長,先君寵愛他,而且與秦國親近。秦國,過去的友好鄰邦。擁立一個善良的人,國家就能穩固。事奉年長的人就是名正言順。立先君所喜愛的兒子就是合於孝道。結交昔日的友邦,就能安定國家。為了避免災禍的發生,所以準備擁立年長的人為國君。擁有了這四種德行,災禍就可以消除了。

狐射姑(賈季)則表示,不如擁立公子樂。他的母親曾得到懷公、文公兩位國君的寵愛,如果擁立他的兒子為國君,民眾必然安定。

趙盾卻反駁他,辰嬴(懷嬴)身份低賤,在文公夫人中位次第九,他的兒子又會有什麼威信呢?況且他曾經得到兩位先君的寵幸,說明她是一個淫亂的人。公子樂作為先君文公的兒子,不去大國卻去小小的陳國,說明他是一個鄙陋之人。母親淫亂,兒子鄙陋,自然沒有威信。陳國弱小而離我們太遠、不能援助我們。如何來安定國家?公子雍的母親為了襄公,讓逼姞居於自己之上。同時又為了安撫狄人,又甘願居於季隗之下,因此位居第四。先君文因此寵愛她的兒子,讓他到秦國做官,位居亞卿。秦國強大且距離我們很近,能夠很快援助我們。母親仁義,兒子受喜愛,就能讓百姓順服。這樣,擁立他不也是可以的嗎?

於是,趙盾派先蔑、士會到秦國迎接公子雍。狐射姑也派人到陳國迎接公子樂。

但趙盾卻偷偷派人將公子樂在郫地(晉邑)殺死。

狐射姑怨恨陽處父讓自己失去中軍將的職位,也知道自己在晉國得不到幫助,便派狐鞫居殺死陽處父。

《春秋》對此事是這樣記載的,‘晉殺其大夫’,就是因為陽處父隨意更改了國君的任命。

這一年,十月,晉國安葬晉襄公。

十一月,晉國人殺死狐鞫居,狐射姑逃到狄人那裡,先顆代替他擔任中軍佐。

之後,趙盾派臾駢將狐射姑的妻子兒女都送了過去。

從上述種種,可以看出,趙盾的能力確實是要超過狐射姑,而狐射姑落得個身敗離國的下場,雖說有自身的原因,可還是要說命運弄人。

在晉國的這場權力交替中,能力並不是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他們有太多的考量和計較,也不得不根據變化順勢而為。

這不僅是對趙盾、晉襄公如此,就算是趙衰和晉文公,也不得不如此做。

他們是掌握權力的人,但很多時刻,人也不得不依附著權勢而為。

當初夷地之蒐,狐射姑侮辱臾駢。臾駢的屬下便打算殺死狐射姑的全家來替他報仇。

臾駢卻說,不可以這樣做。我聽說《前志》上有這樣的話,‘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無論是恩惠和仇怨,都和他的子孫無關,這就是忠的道義。)’夫子對賈季十分禮待,我卻利用他的寵信而報自己的私怨,這恐怕不行吧?利用別人的寵信,這不是勇敢的表現。平息了自己的憤恨,卻增加了對方的仇怨,這不是聰明的表現。因為私事卻損害公事,這不是忠心的表現。拋棄了勇、智、忠這三樣東西,又能用什麼去事奉夫子呢?

於是,臾駢便按照趙盾的命令親自把狐射姑的家人送到了國界。

國家雖然有動亂,可還有著像趙盾、臾駢這樣計程車大夫,國家就還在正道之上,因為沒有把私心置於公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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