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張嶽:賣個茶好難啊!(1 / 5)

第119章 張嶽:賣個茶好難啊!

吳琴嫂奇怪的看著張嶽:“價值1oo萬的合同?”

張嶽點點頭:“是這樣,我計劃出資1oo萬,在二七廣場附近打造一家十月小吃店。

小吃店只經營十月食品廠的產品。

你在小吃經營上經驗豐富,所以我想聘請你當店長。

當然,這個店長並非我的員工,而是你我合作。

在這1oo萬成本收回之前,盈利咱們三七分成。

我佔7o%,伱佔3o%。

這1oo萬成本收回之後,再五五分成。

如果出現虧損,也需要根據不同時間段的分紅比例來承擔對應的損失。

你覺得怎麼樣?”

吳琴嫂愣住了:“這……”

按照她的打算,拿到1o萬塊獎勵後,是想回縣城租個更大的店面繼續開店的。

當然,開店就得自負盈虧。

而張嶽的提議好像也不錯,雖然自己同樣會承擔部分損失,卻不需要任何投入。

至於利潤分紅,前期3o%,後期5o%,看似不如自己單幹。

可吳琴嫂以前在二七擺過攤,知道這裡和縣城在體量上完全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所以哪怕3o%,都不比在縣城掙得少,更不要說5o%了。

唯獨一點不好的,是有沒自己幹那麼自由。

見她猶豫,張嶽忽然道:“嫂子,樂樂應該上小學了吧?”

“對,小學一年級。”

“如果你來中州,可以讓他在中州上學。

樂樂是個人才,將來肯定有大出息。

縣城的辦學條件再好,也沒法和中州比啊!”

吳琴嫂立刻道:“張老闆,我願意合作。

你放心,我一定把十月小吃店經營好,早日把你的投資賺回來。”

以吳琴嫂現在的財力,是不足以在中州開店的。

因此張嶽的提議,對她來說是個重返中州的好機會。

所以哪怕只是為了兒子過得好一點,她都必須抓住。

張嶽笑道:“不是早日把我的投資賺回來,而是咱們一起財。”

其實張嶽若只想開一家十月小吃店,完全可以重新招募店長。

那樣的話,在同樣條件下,他只需支付新店長工資即可。

就算為了提高店長的工作積極性,額外增加3%~5%的股份激勵也夠了。

如此一對比,和吳琴嫂合作就很虧。

但張嶽願意投資,看的根本不是小吃店那點利益。

他的目標是王凱樂。

經過和饞嘴老劉的對決,小男孩王凱樂在直播間的那些攤主中收穫了大量熱度。

張嶽甚至還在快抖上刷到他做丸子的影片,有的點贊甚至突破1o!

也就是說,只要自己將十月食品廠和這對母子綁在一起。

十月就會被打上“勤勞”“懂事”“體恤父母”等標籤。

這對十月食品的品牌價值和形象塑造,都有非常大的好處。

因此這份價值1oo萬的合作合同,不管對張嶽還是吳琴嫂,都是雙贏。

至少目前看是這樣的。

當然,張嶽只負責出錢,具體怎麼執行,直接交給吳琴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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