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3 / 8)

小說:我的前半生 作者:亦舒

散會時我們已被黑衣組攻擊得片甲不留。

我默然。

出到電梯,主席的女秘書追出來,“等一等,等一等。”

我沒好氣,“什麼事?要飛出血滴子取我們的首級?”

女秘書臉紅紅,“我見你胸前的飾物實在好看,請問哪裡有買?”

我氣曰:“這種輕佻的飾物?是我自己做的,賣給你也可以,港幣兩百元,可不止三個銅板。”

誰知秘書小姐馬上掏出兩百元現鈔,急不可待地要我將項鍊除下。我無可奈何,只好收了她的錢,把她要的交給她,她如獲至寶似地走了。

在電梯裡我的面色黑如包公。

老張說:“勝敗乃兵家常事。”

“幸虧我尚有生活費。”我說。

“他們的內部在進行新舊派之爭,凡是舊人說好的,他們非推翻不可。”

我苦笑,“看樣子我們要休息了。”

“不,”老張很鎮靜,“我們將會大力從事飾物製作。”

我愕然。

“兩百塊一件泥餅?”老張說,“寶貝,我們這一趟真的要發財了。”

“有多少人買呢?”我懷疑。

“香港若有五十萬個盲從的女孩子,子君。”老張興奮地說,“我們可以與各時裝店聯絡,在他們店鋪寄賣,隨他們抽傭——如何?”

“我不知道。”我的確沒有信心,“也許這團‘雲’特別好玩。”

“你一定尚有別的設計。”老張說。

“當然有。我可以做一顆破碎的心,用玻璃珠串起來,賣二百五十元。”

“我們馬上回去構思,你會不會繪圖?”老張問道。

“畫一顆破碎的心總沒問題。”我說。

“子君,三天後我們再通訊息吧。”

我們在大門分手。

太冒險,我情願有大公司支援我們。

竅則變,變則通,我只剩下大半年的生活費,不用腦筋思考一下,“事業”就完蛋。

回到公寓怔怔的,嚐到做藝術家的痛苦:絞腦汁來找生活,製作成品之後還得沿門兜售,吃不消。

忽然之間覺得寫字間也有它的好處:上司叫我站著死,乾脆就不敢坐著生,一切都有個明確的指示,不會做就問人,或是設法賴人,或是求人。

現在找誰幫我?

又與老張生分了,沒得商量。

黃昏太陽落山,帶來一種天地玄黃,宇宙洪荒式地孤獨。

我出門去逛中外書店,買板書、B2鉛筆、白紙、顏料,最後大出血,在商務買套聊齋,磨著叫售貨員打八折,人家不肯,結果只以九折成交。

我也不覺有黃昏恐懼,一切都會習慣,嘴裡嚼口香糖,捧著一大盒東西回車子,車窗上夾著交通部違例停泊車輛之告票一張。

“屎。”嘆息一聲。

這個車如流水馬如龍的撩會,不使盡渾身解數如何生活,略一疏忽便吃虧。

剛在感想多多之際有人叫我:“子君?”追上來。

我轉頭,“涓生。”

“子君。”他穿著件晴雨褸,比前些時候胖了,可怕。

我看看他身後,在對面馬路站著辜玲玲以及她的兩個子女。那女孩冷家清已經跟她一般高,仍然架著近視眼鏡,像個未來傳道女。

想到我的安兒將是未來豔女錄中之狀元,我開心得很。

“子君。”涓生又叫我一聲。

我仍然嚼口香糖。

“你怎麼穿牛仔褲球鞋?看上去像二十多歲。”他說。

我微笑。

他拉拉我的馬尾巴。

“好嗎?”涓生問,“錢夠用嗎?”他口氣像一個父親。

那邊辜玲玲的惱怒已經形諸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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