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7(1 / 2)

小說:不做炮灰[綜] 作者:外鄉人

第八十章

林琳現在很苦逼。

非常的苦逼。

如果讓她選擇,她更希望原主真的被那個金鈸法王一腳踢死,也好過她在這裡餓得只能啃草葉子。

“採因,你就吃一點吧。你都兩天沒有吃東西了。不吃東西身上的傷又怎麼能好呢。”一旁的胡媚娘有些心疼。要不是她們玩笑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進入了金鈸法王的領地,也不會被金鈸法王踢傷了採因。

採因現在的道行還不足兩百年。哪裡抵抗的了那金鈸法王氣憤之下的一腳之力呢。若是那金鈸法王踢在她身上,她尚有五百年的道行可依。也好過採因現在連人身都維持不了。

“媚娘,我不想吃草。有沒有肉吃呀。”林琳都素了好久了,上頓草葉子,下頓蘿蔔的,實在是饞的慌。她現在兔子的形態就算是去了空間,都跳不到凳子上,打不開冰箱。

就連一直都有的魔力,林琳都能感覺得到它在體力流動的充沛。但是就是使不出來。而原主不到兩百年的修行。也讓她不會什麼法術。

“採因,你瘋了。你是兔子。怎麼還能,還想著吃肉呢。要不,我去給你找根蘿蔔再啃啃吧。”

被媚娘這麼一說,林琳憤恨地想到,她現在還是個三瓣嘴的兔子精。

“我說笑的。媚娘,我還有多久才能變成人形呀?”只要成為人類,海闊天空,再不受這窩囊氣。

如果妖精的術法沒有辦法讓自己以最快的度變成人形,她不介意使用魔法的手段。

魔法裡就有將人變成動物的魔咒。現在不過是將魔咒反過來使用......罷了。

應該不難吧?

胡媚娘有點詫異和不解。“採因,你是不是被踢傻了。一會兒要吃肉,一會兒又要變成人形的。你以前不是最討厭變成人形後,身上沒有毛毛的嗎?”胡媚娘上下地看著面前的兔子,採因為什麼醒過來後,就一直怪怪的。

“採因,你知道我們現在在哪裡嗎?”胡媚娘拿起一旁的青草,一副漫不經心地問道。

林琳心中一凜,知道自己這幾天的異樣,讓面前精明的五百年玉兔精起了疑心。也怪自己隨心所欲慣了。

以前她遇到的人再精明,也不會有幾百年的閱歷,但面前的人,不,或者說是兔子,就不一樣了。

她若是再掉以輕心,早晚會毀在這上面的。

“你真當我被踢傻了。連自己在鳳凰山都忘記了。”按著記憶中採因的說話語氣,回了這麼一句後,想了想,又接著說道。“這破地方,我是再也不呆了。等哪天我好了,天大地大,總有那破法王找不到的地方可去。”

“胡說。你這點道行。一但出去,有點道行的都能收了你。還是快快把傷養好了吧。我已經要了些參須,估計不出三五天,你的傷就全好了。等你好了,我們再出去玩兒。”

聽到這話,胡媚娘才放下了剛才怪異的想法。笑容滿面的出去了。

林琳眯眼看到已經走遠的胡媚娘,心裡對於離開這裡的想法越的堅定了。

胡媚娘再好,可她不是採因。她也不願意為了胡媚娘被金鈸法王扒皮吃肉。而且對於這個胡媚娘,林琳也不知道心裡是個什麼想法。不喜歡,也不討厭的。

自從那日醒來,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後,心裡就有了一個模糊的想法。遠離這個胡媚娘是保命的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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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日後,林琳現身上的傷都好了。體內被踢傷的筋脈也都恢復了。按著記憶中的修煉方法試著變了變身。

心隨意轉,林琳就便成了一個穿著一身白衣的清秀少女。十五六歲的樣子,可伶可俐。

低頭從下往上看,林琳很滿意自己的樣子。至少比這幾天一直照顧自己的胡媚娘好看多了。

伸出手,看到手中已經有七顆佛珠了。看到佛珠並沒有因為這具身體是妖精血肉而失去光彩。林琳心中又安定了幾分。

有了這幾顆佛珠,她在這個世界也有了保命的本錢。

將空間中的魔杖取了出來。試著揮了揮,山洞中的灰塵就都不見了。這讓林琳覺得也許以她現在的修行,用魔法比用妖力可能帶來更多的生活上的便宜。

趁著胡媚娘不在這裡,林琳從空間中拿出複製的水府明珠來。向外看了一眼,然後快地塞到嘴裡。

也不知道這東西這一回能不能給點乾貨。反正有總比沒有強。吃了它,也讓心裡託個底。

......

待第二日天明,林琳才吸收了那顆水府明珠。

說來也是好笑,妖精的東西,果然妖精更受益。這顆水府明珠竟然直直地增加了她五百多年的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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