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1 / 2)

小說:不做炮灰[綜] 作者:外鄉人

第一百零七章

決定了小五的事情後,林琳是真的靜下心來備嫁了。

當初雨鳳出嫁前,林琳是把‘家中’所有的銀錢當著全家人的面,進行過分配的。

姐妹四人,每人一條黃金項鍊,二十塊銀元,兩畝地。因為雨鳳當時出嫁在即,所以她的就自己保管。其他人的,暫時仍由林琳保管。

林琳保管著地契,而姐妹三人六畝嫁妝田以及小四的兩畝地中的出息,便都交給蕭老爹存起來。

一來是將來養老,二來是為小四成親用。當然了,林琳也給小四留了二十塊銀行將來成親用。那二十塊銀元,林琳同樣是交給了蕭老爹管著。

那是蕭家傳宗接代娶媳婦用的,想來蕭老爹一定不會亂花的。

再來平時他們家的花銷,有蕭老爹教書的工錢,就綽綽有餘了。

等到女兒嫁人,兒子娶親時,在按著前例拿出一定的錢財來置辦嫁妝。

蕭雨鳳的嫁妝裡,除了那些林琳給她當做私房的東西外,還是花了一些錢。而蕭雨鳳花了多少,林琳也會花多少,將來蕭三妹和小五也是同樣的例子。

若是嫌少,就是自己的事情了。

因為這個規定,是林琳自己親自定下來的。

就像是之前說的,這些嫁妝在這個小城裡,已經算是非常非厚的嫁妝了。

比如說蕭雨鳳。

蕭雨鳳的那份嫁妝左鄰右舍誰不羨慕。

可她嫁的人和蕭雨鳳嫁的人又是不同的。所以就是嫁妝的置辦也是不能同日而語。

蕭老爹以及蕭家眾人都知道林琳手中有些個銀錢,但是具體有多少,卻是一點也不知道的。

就說姐妹們賣繡品,林琳的繡品永遠是繡的最好,度最快,而且賣價最高的。

因為林琳的手藝好,繡坊的老闆總會隔上一段時間就會出高叫讓林琳繡上一幅繡品賣出去。

就這樣,林琳手中光是賣繡品的錢,就是姐妹中掙得最多的。再加上林琳動不動回山莊的時候,就會打些兔子狐狸什麼的,賣了皮毛也是一筆收入。

這些獵物的肉,蕭家吃了,而這些皮毛賣出的收入自然都歸林琳自已所有。

自從蕭雨鳳出嫁時,林琳在木匠那裡定了九隻箱子後,林琳就非常的後悔自己坐擁那麼一座無主的山,為什麼還要花大價錢去買木頭呢。

於是非常有意識的找了一些長年大樹,砍了下來。木頭都被林琳放在了寄傲山莊裡,這一回成親。林琳自然是要用這些木頭打箱子了。

林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手中的資源就是辦上幾千幾萬抬的嫁妝都是綽綽有餘的,但是有那個必要嗎?

像是古禮中的傢俱這一項,這幾年早就沒有人讓女方打了。所以林琳也不會真的做太出格的事情。

但是她嫁到展家,嫁妝卻是不能含糊的。所以,林琳準備多打幾隻箱子。

大戶人家的生活,她又不是沒有經歷過,不說那些主人怎麼樣,就是那些下人,一個個的也是勢力眼,見風使舵的人。

最重要的是如果是她自己,那怎麼樣都無所謂。可是她還準備帶著小五一起生活呢。那她就不能讓小五受到一絲一毫的委屈。

……

這一天,林琳跟家裡人說了一聲,便去了寄傲山莊。準備將那些木頭用魔法都打成箱子,時間太緊,請木匠來打,也不一定能完成,而且…還要花錢。

到了寄傲山莊,林琳用魔法將儲存在那裡的木頭取了四分之三,截成七十段木頭。

然後在腦子裡構思了一下箱子的樣子後,便狂甩魔杖,在一片刺眼的光芒後,六十隻箱子先被製作了出來。

林琳想了想,又覺得六十隻箱子,以蕭家的家世來說,實在是太打眼了。再一個也太多了一些。畢竟除了她,蕭家的其他女兒都不會有這麼多的嫁妝。

林琳想了想,便一揮手,將其中三十一隻箱子裝到了佛珠空間裡。留下二十九隻大箱子在外面。

之後,林琳閉上眼睛在空間裡又找了一個兩個巴掌那麼大的,紫檀描金鑲翡翠的小匣子。

這個小匣子是手捧匣子。因為按著置辦嫁妝的說法,嫁妝箱裝,論抬算。一般都是雙數的。

但是有一些貴重的小物件,卻是需要裝在一個手捧匣子裡的。這個匣子,是新娘一直在進入新房前都要捧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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