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過5ooo元,余文和也無話可說。
合攏法律書籍,余文和淡淡地點點頭道“好,我看了相應的條文,保全費最多是5ooo元。”
“但是,你們申請凍結房產,按照規定財產保全應該提供相應的財產進行擔保。黃玉蘭,你拿什麼來進行擔保呢?”
余文和不再糾纏保全費用,反而要求黃玉蘭提供保全擔保來了。
按照民訴法的規定,財產保全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但是法律規定是“可以”,並不是“應當”,也就是說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也可以不責令當事人提供。
黃玉蘭一臉的茫然,弱弱地問道“擔保什麼啊?”
余文和解釋道“法院如果要去財產保全,有可能你提供的財產線索有誤,如果凍結到別人的財產,給別人造成損失,這時候就要用你的擔保財產進行償付。”
黃玉蘭聽了還是迷茫不解,李直白地說道“擔保分幾種,可以是拿房產證來抵押,可以提交銀行存摺,也可以找人簽名進行信用擔保。也就是法院防範風險的措施,如果法院凍錯了,可以直接扣你的錢。”
黃玉蘭趕忙搖頭哀求道“我上哪去找房產證啊,我也沒有銀行存摺,找人簽字作保也難!”
黃玉蘭就是那種柔弱女子,做啥事都不行儘想著依靠別人的型別。
看著黃玉蘭為難地模樣,李勸道“法官,黃玉蘭的境況比較困難,這擔保就算了吧?!反正法院可以決定當事人要不要提供財產擔保。”
余文和語氣變硬。斷然拒絕道“那可不行。我們院長已經在院務會議上反覆強調了財產保全一定要收保全費和責令當事人提供財產擔保,否則追究我們辦案人員責任,清查我們辦案人員是否拿了當事人的好處。
我們不要你們提供財產擔保。院裡還會以為我們辦案人員在搞什麼貓膩,拿了你們什麼好處。所以幫你們啊!”
余文和的口吻沒得商量,李只好退一步商量道“餘庭長,那就進行信用擔保吧?!”
余文和直接說道“東方新地苑的那套房子起碼值2oo來萬,要是進行信用擔保的話,那黃玉蘭必須找一個有這樣擔保能力的人來。”
黃玉蘭面有難色,喃喃地道“我認識的都是打工的,要他們幫忙擔保也難啊!”
黃玉蘭說這話的時候,語氣有點撒嬌的味道。可惜余文和直接無視。
法官辦案當中看到過多少可伶的人,聽到過多少悲傷的故事,一顆心早就鐵石心腸了,他們微薄的收入也不容許他們同情心氾濫。
黃玉蘭見余文和根本不搭他的茬,一臉委屈眼淚汪汪的模樣。
氣氛一瞬間變得濃重起來,李說話打破僵局“這樣吧,我來為黃玉蘭提供信用擔保。”
“咦!”余文和驚詫一聲,抬頭詫異地看了李一眼,繼而搖頭說道“那不行,你是黃玉蘭的代理人。怎麼能又給她提供擔保呢?”
李笑著平靜地道“餘庭長,法律可沒有規定代理人不可以為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我可以為黃玉蘭提供擔保。”
余文和聽了沒有說話。沉吟一會兒之後這才說道“好吧,你既然要為她提供擔保,那就去辦手續吧。”
黃玉蘭兩眼淚汪汪地看著李,感激地道“太謝謝李律師了!”
事不宜遲,李當即為黃玉蘭寫好保證書並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證影印件。按照余文和的要求,李辦好了相應的手續。
余文和審查之後,這才慢悠悠地說道“等著吧,我要去向我們分管院長報批。”
法院說是司改,但審判實務一直都在層層審批。審判權根本沒有下放。再加上司改時說好工資要是普通公務員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