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娘,我求求你,還有沒有別的辦法,那是我肚子裡掉下來的肉,我……我……”
易羅氏哽咽著說不出話來。
景秀也能理解。
若是她的孩子送給別人,叫別人爹孃,她也是心痛的。
更何況,易承順還要念書,唸書就意味著花錢。
如果說讀得好,那家人怎麼想,如果書讀不好,那家人又怎麼想。
人家會不會只是看中了他的唸書天賦,把他當成唸書工具,若是以後沒有出息,就打罵侮辱他……
如果當了官,人家會不會挾恩求報。
這是一個辦法,也可以說不是什麼辦法。
“辦法倒不是沒有。”
景秀現在很感謝她死去的秀才爹爹。
原主以前還真看過一些關於這個朝代的律法書,剛好有關於這種情況的。
“什麼辦法?”
幾個人全部都看向了景秀。
尤其是易羅氏,忐忑又緊張。
只要為了兒子好,吃再多苦,她也願意。
景秀看向了易羅氏一臉珍重。
“這個辦法,對你太殘忍,為了你兒子,你吃什麼苦都願意嗎?”
“我願意!”
易羅氏沒有絲毫猶豫,目光堅定。
為母則強,為母則剛。
景秀心裡很是感慨。
在幾人疑惑的目光中,娓娓道來。
在大千國,有這樣一條律法。
成了親,丈夫犯了刑的婦女可以向官府申請,帶著孩子單獨立門戶,或者改嫁。
不過,這需要婦女受極大的痛苦。
畢竟,在這個時代,女子的地位還是底下的。
女方先要證得孩子同意,尤其是有男孩的情況,更是要嚴格考察。
然後,遞交村裡的證明給衙門。
衙門稽核,資訊真實,伢差會把女方帶走。
先要承受滾釘板的酷刑,然後服徒刑一年。
一年後,孩子可以跟女方單獨過,跟男方家再沒有關係。
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這樣做。
因為,女人拖兒帶女的不好嫁人,離了夫家,孃家又回不去,很難生活下去。
再者說。
滾釘板可不是說了玩玩的,有承受不住的,當場斃命也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