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 律師行(1 / 2)

小說:護花小神農 作者:八爪章魚

在監視器上一看,原來是樂瑤,邵成龍趕緊開門讓她進來,“瑤瑤你怎麼來了?不是去辦事了嗎?”

“辦完事回來了。”樂瑤說。

“找我有什麼事嗎?”邵成龍給她倒了一杯茶。

“沒事就不能來找你了?”樂瑤哼了一聲。

怎麼都是這樣啊,邵成龍趕緊賠笑說:“那當然可以,隨便聊聊天最好,我們都好久沒專門聊天了。”拍電影的時候還能是不是聚一聚,拍完電影以後都很少單獨見面了,每次見都是一大幫人。

“哎,現在事情這麼多,哪來的時間聊天啊。”樂瑤說,“我手頭的工作就老多了,荷城的工作一大堆,省城的工作一大堆,電影的工作一大堆。”

“辛苦你了。”邵成龍說。

“辛苦倒是沒什麼關係,最怕出問題。”樂瑤說,“做法律工作就好像做醫生一樣,治好了一百種病都沒用,漏過了一種,病人就會死,就是失敗。我能照顧過來的自己照顧,照顧不過來的都外包出去,可是外包了還得檢查,精力都沒節省多少。我看啊,還是自己建一個律師行,但是不能用龍婻的人,要用我們自己人,免得給她埋地雷的機會。”

“我們有這麼多自己人嗎?”邵成龍問。

“就是沒有,所以我才這麼煩。”樂瑤說,“合同細節只要有一點點問題,就有可能造成整個合同失效,尤其是那些大合同,幾千萬上億上十億,每一個字都要看清楚,還要對比法律和判例,根本沒法子交給外人。你說職業道德能值多少錢,人家用鉅額資金收買怎麼辦?辦事人員想要貪汙怎麼辦?”

別說律師了,會計出納的問題更嚴重,生意做大了那就是危機四伏。普通人收入幾千塊一個月,面對著一萬幾千塊的誘惑,法律道德的力量還是很足夠的。可是面對著幾千萬上億的誘惑,法律道德就顯得不那麼可怕了。

好像一個工薪階層,在街上撿到了一個錢包,裡面有千把塊錢,那麼他可能會把錢包據為己有,也可能會做好事交公。就算是據為己有了,如果別人找上門來,拿出證據威脅要報警,那麼多數人還是會把錢包交出去。

把數字上升到,幾千塊,幾萬塊,基本也是一樣的,大家生活在一個地方,有工作有父母,有老婆孩子,很多人還有房子車子,誰也不會為了這麼點錢就把這一切都犧牲掉。

可如果撿到的是幾十萬,幾百萬,很多人就會動心了,這麼多錢肯定會被追查,但如果拿了錢就跑,也不一定會被抓住。上升到幾千萬,那麼不會有多少人能受得住誘惑。拿了錢就走,一家大小移民到國外去,從此變成大富翁,現在的工作房子車子都可以扔掉。

當然,幾千萬的現金是很難帶出國的,甚至搬回家都很難。所以這個問題不現實。但是對於大公司大集團裡面的高層管理來說,他們能夠弄到的錢比幾千萬更多,安全送到國外的通道是現成的,自己出國也很容易,那還能有什麼阻止他們這麼做呢?

邵成龍現在過手的錢也很多,別人能夠一口吞你幾千萬,只要成功跑到國外去,什麼法律都是狗屁。何況還有可能人家完全是合法這麼做的,連跑都不用跑。所以做大生意一定要小心,什麼紕漏都不能出,法律方面更是重中之重。

“具體能信的有幾個?”邵成龍問。

“我的老師是可以相信的,不過他是省城的人,離開一線已經很久了,具體法律事務不行,可以請來做顧問。”樂瑤說。

“那你的同學呢?”邵成龍問。

“沒有特別出色的。”樂瑤說。

“不用出色,能信得過就行。”邵成龍說。

“就是信不過啊。”樂瑤說,“那幫傢伙進了律師行,個個都蠅營狗苟,為了賺錢向上爬不擇手段。把那些沒良心的事情拿出來吹噓,根本半點覺得不對。明知道當事人理虧,教當事人毀滅證據就不說了。還有的被人收買了,坑自己的當事人。”

“這麼沒良心啊。”邵成龍說。

“上回有個遺產案子,老人簽了遺囑要把房子留給保姆,兒子不願意,就鬧上了法庭。我一個同學代表保姆,又收了兒子的錢,硬是把一場必贏的官司輸掉。其實是因為那兒子不孝,不贍養老人,所以老人才把房子留給保姆的。”樂瑤說,“事後我那同學還在微信上面吹呢,說自己一個案子賺了十幾萬。”

“這都犯法了吧。”邵成龍說。

“他是律師,當然不會留下把柄。”樂瑤說,“事情處理得很好,沒有一點破綻,根本告不進去。你說這種人我怎麼敢收進來。”

“那就沒有信得過的人嗎?比如那些德高望重的老律師。”邵成龍說。

“德高望重的老律師,多半都有自己的律師行了,不會輕易出來的。而且能在體制裡面混,越是德高望重,對政府就越軟。要是出個比符家來頭還大的,那都不用收買,直接就投降了。”樂瑤說。

“用外國的律師行不行呢?”邵成龍問。

“外國的律師,先不說道德怎麼樣,他們根本就不懂國內的法律,也不能在國內執業。”樂瑤說,“要把他們練出來透過司法考試,那還不如自己找大學生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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