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無對錯,最可怕的是三觀不合。
———題記
夜色朦朧,酒吧街,一如既往的繁華。
醉玲瓏酒吧,今晚的生意格外的好,全場滿座。
有人在划拳,有人在談天,還有人興致勃勃,跑到舞池上,一展歌喉。
唯獨吧檯那裡,有一個人,託著下巴,猶如望夫石一般,望著門口,怔怔入神。
她很美,面容興致,豐腴動人,不時有人端著酒杯走上前來與她搭訕,她卻如失了魂一般,興致索然。
原本生意好了,她應該很高興,可她臉上,全然沒有一絲笑容。
三天了,那個人再也沒有出現過,石沉大海一般,杳無音訊。
玲瓏悵然若失。
有一種人,一旦走進你的心裡,再也揮之不去。
“混蛋!死胖子,你是一個混蛋。”許久,玲瓏低罵一聲,給自己調上一杯酒,一飲而盡。
這時,有人推門而入。
這是一個男子,身姿挺拔,英武非凡,環顧四周一眼,徑直往吧檯方向走來。
“他怎麼來了?”玲瓏甚感意外。
來人不是別人,正是刑偵隊長,林浩天。
深吸一口氣,玲瓏勉強擠出一抹笑容,道“林隊大駕光臨小店,難得呀!”
“路過,進來看看!”林浩天坐下,隨口道,“生意不錯啊!”
“是呀!”玲瓏說道,“我一向都是合法經營,以前生意很差,突然就好了,我還覺得奇怪呢,是不是這老天開眼了?”
林浩天搖頭。
他怎會聽不出玲瓏的嘲諷之意。
這家酒吧,以前生意不好,什麼原因,他們都心知肚明。
以前,因為她沒有交所謂的保護費,三天兩頭就有小混混來鬧事,每次尋求警方保護,可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自從隔壁的慢搖吧出了命案,這條街,到處有警察巡邏,那些小混混自然不敢再來鬧事,生意也逐漸好了起來。
她這是嘲諷警方不作為,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應有的維護。
“給我調杯酒!”沉默半晌,林浩天說道。
“咯咯咯!”突然間,玲瓏笑了,笑得花枝招展,“我調的酒很貴的,林隊就不怕有人檢舉你大吃大喝,作風不正啊!”
“我花的是自己的工資,怕什麼?”林浩天說道,“行得正,站得穩,不用擔驚受怕!”
“那你喝點什麼呢?”玲瓏問道。
“他喝什麼?”林浩天反問。
“什麼?”玲瓏一愣,“什麼他?”
“那天晚上,和你共舞的那個人!”林浩天湊前一步,盯著她,道,“玲瓏小姐不會這麼快就把他忘了吧!”
“你……”玲瓏心裡一震,瞬間恢復常色,“萍水相逢而已,談不上忘不忘!”
“是麼?”林浩天會心一笑,不可置否,“那天晚上他喝什麼?”
“烈日灼心!”玲瓏木然答道,立馬調上一杯酒,遞給林浩天。
林浩天抬起酒杯,頓了一下,隨後,一口氣喝了個乾乾淨淨。
深深呼吸,林浩天讚道“好酒,痛快!”
“你是第二個一口喝光一杯的人!”玲瓏說道。
“他是第一個?”
林浩天笑道,“怎麼調的,這麼烈,五臟六腑像是已經燒起來了!”
“多加點白蘭地就是了!”玲瓏說道,“九百九十八,謝謝!”
“這麼貴?”林浩天眉頭一挑,把錢包拿出來,喃喃道,“我三分之一的工資,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