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前妻 第5節(1 / 2)

公安只能把希望寄託在方劍平身上。

方劍平問:“你說的是《神鵰俠侶》吧?”

“不一樣嗎?”張小芳心中一凜,不會真看過吧。

方劍平不知道該怎麼說她,沒見過這麼蠢而不自知的。

偏偏他還著了她的道兒。

“當然不一樣。”方劍平跟公安解釋,“這是一部武俠小說,查良錚先生寫的。說他的筆名你們可能也不知道。徐志摩的表弟。他表姐蔣英是錢學森先生的夫人。”

後兩位名聲太響,怕是隻要識字的人都知道。

公安問:“小芳說跟這本書學什麼意思?”

方劍平道:“書中有個人喜歡女主角,因為女主角的武功高強,所以一直不敢動她。有天晚上女主角遭難看不見人,他就假裝男主角靠近女主角,然後就那樣了。”頓了頓,“這個故事沒在內地登過。劉季新家有海外關係,看過這個故事,也跟我們說過。知青點的人都知道。但我不能確定他是不是跟裡面的人學的。”

公安恍然大悟:“難怪我們的女同志給她檢查的時候說她身上沒有任何傷痕,非常奇怪,像是自願。她如果不喜歡劉季新,那天她把劉季新當成誰了?”

王秋香乾咳一聲。

公安回頭。

王秋香衝方劍平努努嘴。

公安驚訝。

張小芳擋在方劍平前面。就算方劍平不喜歡她也是原著中的女主的。段伊然在原著中連個姓名都沒有。如果真像她猜測的那樣——劉季新和段伊然合謀,姓段的那麼壞,方劍平絕對不能跟她在一起。

方劍平跟她在一塊還不如跟原來的張小芳結婚。起碼在村裡這幾年小芳能保護他不受人欺負。

記憶中那個段什麼然沒小芳高,力氣沒法跟小芳比。方劍平跟她在一塊反而得照顧她。倆人萬一在農村有了孩子,可能被她拖累一輩子。

張小芳覺得此時只有她能把方劍平摘出來,不讓姓段的因為這事纏上他,“方劍平可不喜歡她。他最喜歡我!”

高素蘭想暈過去,她咋生了個這麼不知羞的閨女:“你就不能少說兩句?”

“不能!”張小芳轉向方劍平:“你說,你喜不喜歡她?”

方劍平誠實地搖頭。

張小芳看向幾人,包括牆頭上的王秋香,抬起下巴,很是得意:“看見沒。他說喜歡我!”

第4章 厚顏無恥 我打她還用動刀?

幾人不約而同地轉向她。

兩位公安懷疑風大吹走了“不”字。

高素蘭又想把她的嘴堵上,礙於公安在跟前不敢上手。

張父恨不得把她一腳踹回西偏房,老臉都被她丟盡了。

方劍平很想質問,這就是你說的解釋清楚?

王秋香一點不意外,不語出驚人就不是張憨妮了。

張小芳當然知道她的話多麼厚顏無恥。可她怕段伊然“先下手為強”,她“後下手遭殃”。

方劍平現在怪她,以後會感激她。

段伊然可不是原著中聰慧善良的女主。

誰也不知道她本性如何。

方劍平跟她在一塊有可能跟原著中一樣前途無量,也有可能被她連累跌入深淵。

張小芳掃一眼幾人,明知故問:“不信?方劍平,你說,喜歡我還是喜歡段伊然。”

幾人頓時無語,廢話不是嗎?這個節骨眼上傻子也知道該怎麼回答。

方劍平不傻,他有不在場證明,“喜歡”兩個字說出來就沒了作案動機。他就徹底清白了。

村裡人還會因此恭喜他因禍得福。

現如今知青都下鄉,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去。

城裡回不去,能在農村有個家也好。

像他這樣在農村沒有房屋,身上還沒什麼錢,即便普通村民的女兒也不敢輕易嫁給他。

可是他說出來,村支書不想把張小芳嫁給他都不行——張小芳個傻大姐憨大膽一定會因此跟村支書鬧,鬧得雞飛狗跳,直到他點頭為止。

方劍平不想說違心的話,也不想騙她個傻子:“小芳挺好。”

張小芳很意外,意外他骨頭這麼硬。

原來的小芳眼光不錯啊。

張小芳又裝出很得意的樣子:“都聽見了吧?方劍平是我的,誰也別想跟我搶。”

高素蘭擔憂地看著她的傻閨女,挺好可不等於喜歡。這時候方劍平都不說喜歡,回頭願意娶她又啥用啊。

哪天他們老兩口老了,方劍平還不得立馬跟她離婚。

張父忍不住長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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