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好生活 第49節(2 / 2)

小說:穿到六零好生活 作者:林果凍

黎悅想了想,她和陳瑞談戀愛是認真的,對陳瑞的喜歡也是認真的,但是:“陳瑞哥,我不想那麼早結婚。”

陳瑞聽到她不是不想和自己結婚,而是不想那麼早結婚,心裡的緊張稍微放鬆了些:“那你想要什麼時候結婚?”他問的很平靜,在他看來,這是他們之間在商量,所以有不同的看法是再正常不過的。

黎悅在最初的時候確實沒有想過結婚的,後來和陳大娘去縣城買手錶,陳大娘說起了她和陳瑞結婚的事情,黎悅那個時候就覺得,如果註定要和一個人過一輩子的話,那麼陳瑞挺好的,因為她對他有感情。即便不是轟轟烈烈的感情,但是她會因為收到他的信而開心,這也是愛情。

所以,她不反對和他結婚,但是,不想這麼早結婚。心中有了想法,現在陳瑞又主動提起結婚的事情,她也就坦誠了:“我想再過幾年,到24歲25歲這樣的年紀。”

陳瑞聞言,晴天霹靂:“那……那個時候我已經27歲了,我已經老了。”他的聲音透著濃濃的委屈。

黎悅:“……那……那怎麼辦?”

陳瑞忍不住質問:“你為什麼想要這麼晚才結婚?難道你不想跟我一起過日子嗎?不想跟我在一起嗎?”說到這個,陳瑞還是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退縮。

黎悅想了想,其實,她也不是排斥早婚,而是結婚之後,意味著很多事情會改變,至少自由沒了。但是結婚的話……黎悅仔細想想,也是有好處的,至少她可以對他為所欲為了。“我還沒準備好當媽媽。”

陳瑞馬上道:“那我們可以晚點生孩子。”

黎悅一聽:“那你娘如果催呢?”

第70章

娘如果催呢?

陳瑞沒有回答, 而是蹙眉。

黎悅見如此,便道:“我知道你一向聽你孃的話,你娘如果催生的話, 你肯定不會拒絕,是不是?”雖然陳大娘不錯, 黎悅在和她相處中,也挺喜歡她的性格的, 看似大大咧咧,但其實心裡有一杆稱。可即便如此,並不代表她會喜歡被催生,會想要聽她的話。

“不。”

陳瑞否決她的話:“不,我聽我孃的話, 是因為我娘是我最親的人,她肯定不會害我,但是並不代表我沒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你和我孃的話不一樣時, 我肯定會仔細的想一想,你們誰的話有道理。”

黎悅有些意外,沒有想到他會說出這番話:“……那我的話沒道理呢?”

陳瑞:“那我肯定聽我孃的。”

黎悅:“……”這回答的是不是太快了?不知道為什麼, 原本應該生氣的, 自己的男人不是應該聽自己的話嗎?但是看著他這個樣子, 不知道怎麼的,她又生不起起來。就像這樣一個聽他娘話的人,會給她買裙、買手錶,再偷偷的每個月給她寄十塊錢一樣。這些肯定不是他娘教他的,所以, 就像他剛才說的, 這是他自己的想法。

陳瑞見她沒說話, 很擔心,忍不住又道:“我雖然聽我孃的話,但是我會把把我的錢都給你,給你買奶糖、買裙子、買手錶,買所有你喜歡的東西。”他很有求生欲的表現自己。

黎悅的瞳孔微微的睜大,看著他急切又笨拙的樣子,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覺得很幸福,幸福到她希望時間能停留在這一刻。

“悅悅……”陳瑞見她還是沒有說話,他繼續道,“我會給你洗衣服、會挑水會燒火、會……會……”他太緊張、在擔心、太急切了,沒有注意到她此刻的眼睛有多亮,沒有注意到她此刻的笑容有多甜。他繼續無措的表達出內心的想法,“你不想那麼早生孩子,我們就不那麼早生孩子,你想什麼時候生都可以。我……我還會……我還會給你暖被窩,我還會……”

話在這一刻,突然停住了,他睜大了眼睛,傻傻的看著突然近距離出現在眼前的臉,砰砰砰……這是他心跳的聲音,他聽到了。

黎悅在他的唇上,輕輕的碰了一下:“那我們結婚吧。”事實上,沒有不想結婚的女人,也沒有不願意結婚的女人,如果有,那一定是這個男人的承諾不夠動聽,這個男人的嘴巴不夠甜。

黎悅以前一直沒覺得,自己會願意早婚。也許,是因為她沒有聽過天長地久的承諾。可是,現在她聽到了。

陳瑞還沒反應過來,他繼續傻傻的看著黎悅。

黎悅覺得,他沒眼看了,她伸手,戳戳他的胸膛:“陳瑞,你醒……嗚嗚嗚……”現在,她傻了。因為她被抱住了,那雙修長又結實的手,僅僅的抱著她的肩膀,把她往他的懷裡摁,她都懷疑,自己會不會被窒息了。

“我們結婚吧。”

她聽到他低沉有力的聲音,重複著她剛才的話。像是在確認,又帶著堅定。黎悅沒有抵抗,她柔順的靠在他懷裡,聽著他沉穩的心跳。她的眼眶,漸漸的紅了:“嗯,我們結婚吧。”也許,在末世堅強了五年的她,可以學著在他面前,放任自己柔弱。

聽到她哽咽的聲音,陳瑞突然又緊張的鬆開她,他看著她通紅的眼眶,著急的問:“悅悅你怎麼了?你怎麼突然哭了?”

黎悅:“我開心。”什麼哭了?他那是什麼眼神?

陳瑞好無奈:“那你以後開心的話能不能不哭啊?不然我會擔心的。”他會以為她真的哭了,他會不知道怎麼辦。

“不行。”黎悅拒絕,“你得自己去判斷,你可是天才。”

陳瑞能怎麼辦?只能嘆氣。不過:“那我們什麼時候結婚啊?”他又追著剛才的話題問,他就怕這事情轉了一圈,悅悅又不同意了,所以想把日期給確定下來。

黎悅既然答應了,當然也不會反悔:“我今年虛歲才17歲生日在5月份,還沒成年呢。”也就是說,到66年的五月份才成年。

陳瑞:“那我們先打結婚報告,可以先辦喜酒,等你成年了,我們再領證。”陳瑞這是這個時代人的思想。國家法律規定,女子18週歲,男子20週歲才能領證,可老百姓講的是虛歲,如果出生在下半年,女子得要20歲,男子得要22歲才能結婚了。這個年齡的很多男女都已經當爸爸媽媽了,所以他們哪裡等得及這麼晚才結婚。

也因此,很多人都是直接辦了喜酒,都沒有領證的,因為沒到法律規定的領證年齡。

陳瑞是這個時代的人,他從小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所以他覺得這樣很正常。不過,在黎悅看來,這種婚姻類似於後世的男女同居,一樣住在一起,一樣沒有領證,區別在於前者會生孩子,而後者男女同居是不會生孩子的,當然,不小心鬧出人命了領導別論。

“不行,得等到我成年。”黎悅道。到不是矜持不認同同居這一套,而是,“我現在還在讀書呢,結婚了也是兩地分居,沒意義。”

陳瑞:“我覺得很有意義。”陳瑞一向是話比較少的人,今天大概說了前19年加起來的所有話,且還堅持。

黎悅聽他說有意義,很好奇:“那意義在哪裡?”

“意義在於就算兩地分居,但如果結婚了,你就是我的了。”如果沒結婚,悅悅這麼好,萬一有別的男同志喜歡上她了,怎麼辦?

黎悅:“……”這算什麼意義?

“悅悅……”陳瑞忍不住叫著她的名字,“悅悅,那我先去打結婚報告好不好?”約莫是相信了她開心,所以他也懂得得寸進尺了。

黎悅:“……”

陳瑞又道:“結婚報告先打了,結婚的話等你滿了18週歲。”他方才也只是一說,仔細想想,如果沒有領證就讓她和自己結婚,那等於是彼此都沒有真正的名分,他又怎麼會願意讓她有汙點呢?

黎悅鬆了一口氣,敢情剛才是逗她的。“嗯。”她應的十分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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