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黃縣的老榮。
屬於猴子的親信!
本來這幾個人,最多隻能站在祠堂外面。
但猴子現在在登州榮門的身份非比尋常,他安排幾個自己人站到祠堂大堂裡,也沒人說什麼。
而榮門的人不少,陽哥也不可能認識全部的人。
他也不知道,那幾人到底是誰跟誰!
我的本意,就是讓那幾人站出來,攪渾場上形勢,再乘機刺虎子哥一刀……
到時候,不管是不是陽哥安排的。
這筆賬,先就要算到陽哥頭上!
這,也是一個江湖規矩。
為什麼,梁志鵬偷了虎子哥的錢財,虎子哥要找陽哥算賬?
就連作為居中人的洪爺,也不分“青紅皂白”,直接要陽哥還錢給虎子哥?
誠然,洪爺有一絲絲偏袒虎子。
但相對來說,洪爺也做到了公平公正。
在江湖上,尤其是在黑道上,小的出事,賬是要掛在大哥頭上的!
原因有二。
第一個,雖然江湖上,有大小、長幼、輩分之分。
但江湖道上,要麼都是結義兄弟,要麼就是師徒名分,要麼就是同門情誼!
這些人……可以說是異姓親人。
子不孝父之過。
弟不恭兄之錯!
小弟犯錯,大哥自然要負責!
還有第二原因。
當大哥出事的時候,小弟……是要幫大哥去頂的!
像黑道這種……大哥出事,小弟很可能需要幫大哥去蹲苦窯!
那麼小弟出事,大哥是不是也要幫小弟擔責任?
所以,梁志鵬做了錯事,虎子哥和洪爺要找陽哥。
榮門的幾個小弟犯了錯,他們也要找陽哥!
我就是基於這樣的“規矩”……設了這麼一個簡單的局。
局,不難。
陽哥要是能反應過來,把人抓起來一審問,也就問出來了。
只可惜……他沒機會問。
他現在連跑路都來不及,哪來的時間去調查這件事呢?
而且,我已經跟猴子交代過,讓他安排的那幾人,也出去避避風頭了!
昨晚這件事……只能由陽哥背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