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撥亂反正(2 / 3)

劉健再搖頭,不想去評價此事了。

“賓之,你先回去吧,孔家的事你也早些定下,最近朝中文人的非議聲四起,都跟你和孔氏一門的聯姻有關,陛下對於衍聖公一脈的嗣爵等事也沒有定下,由你去提,既是為掃除朝中的非議,恐也是陛下所願。你去吧。”

劉健對李東陽很關心。

因為孔弘緒放火的事被揭發,同時也讓世人知曉了有關孔弘緒當年所犯的罪行,等於是公告於天下,如此世人知道原來聖人的後嗣也有為非作歹的,還被朝廷所包庇。

也不全都是譴責的,多數還是覺得,朝廷應當還孔氏傳承一個定案,同時也對李東陽取消女兒跟孔氏聯姻的事非議頗多,也有認為李東陽落井下石的。

因為最近李東陽對孔家的人避而不見,更加深了朝中人的非議。

……

……

李東陽等於是得到劉健的“授意”,代表內閣甚至是朝廷,去見孔家如今名義上的家主,衍聖公孔弘泰。

所見的地方不在李家,而在京師文廟。

李東陽到來之時,孔弘泰已等候多時。

“李閣老,總算見到您了,現在孔氏一族未來的安危,可全都系在你一人之身了。”孔弘泰差點就要給李東陽行大禮。

李東陽搖頭道:“你不必如此。”

說著伸手去扶。

二人落座之後,孔弘泰也顯得很拘謹。

李東陽道:“你該早些回曲阜了。”

“唉!”孔弘泰道,“回不去了,家兄的事,現在鬧得沸沸揚揚,家兄自知愧對於朝廷,已有自絕之意。”

李東陽皺眉。

想自絕?你倒是死啊!死了我還覺得你是個人物呢。

做了那麼多為非作歹的事,居然還好意思活著?

話說若是一般人犯了你那麼多事,朝廷的法度便不容,還跟你這樣,能讓你有二次犯法的機會?

“如今對於衍聖公的傳承,孔氏內爭議也有,不過普遍認為,應當將侄兒過繼到我名下,以此來繼承爵位,所以……”孔弘泰提出了孔家對於此事的解決辦法。

還是孔聞韶嗣爵,但卻不再是以孔弘緒兒子的身份,而是過繼到他孔弘泰這個叔叔的名下。

這樣就符合了朝廷對於爵位傳承的要求,即若是嫡長子因為犯罪而被奪爵或剝奪繼位人順序之後,之後無論如何不再傳到這一支的中心思想。

過繼到別人名下,不就不是這一支了?

李東陽皺眉道:“所以你還有何想法?”

孔弘泰低下頭,有些慚愧道:“之前的婚事,其實……也快要水到渠成。”

李東陽差點拍桌子走人。

你們孔家說來說去,還是拿我這個內閣大臣的女兒來當籌碼,以犧牲我女兒幸福為代價,拿內閣當老丈人為你們孔家人背書?

憑什麼?

好不容易把婚約給解除了,難道就因為你侄兒過繼給你,他就不是罪惡父親生出來的?

自欺欺人呢?

在大明,或者說是在傳統的封建社會,血統問題是被重視的,這種刻板印象也一直貫穿於各個朝代,這也是社會地位和宗族觀念的基礎。

只有當社會開明時,這種刻板偏見才會被解除。

但在這時代,想讓李東陽接受一個姦淫擄掠殺人犯的兒子當女婿,他是接受不了的。

“東莊,聽說你以前也有個女兒,為何就沒想過,衍聖公在你這一脈傳承下去?”李東陽問道。

“啊?”

孔弘泰驚訝無比。

李東陽道:“我知道你們兄弟二人感情甚篤,不會有兄弟鬩牆之事,但也不代表爵位的傳承,要以你們孔氏的族規來完成,朝廷還是願意站在你這邊的。”

孔弘泰一臉窘迫,不知該如何應答。

他孔弘泰的情況,正好就是一個“家規”和“國法”衝突的外表體現。

名義上,孔弘緒因為犯罪而被剝奪了衍聖公的爵位,但孔家的家規中,孔弘緒仍舊是嫡長子,擁有家族的繼承權,所以孔家的一切應當由孔家嫡長子一脈來繼承。

孔弘泰就算是衍聖公,在家裡也要受兄長的欺壓,在外由他孔弘泰去完成應酬結交等事,但回到家,每次見了他大哥都要客客氣氣,遇到逢年過節更是要過去給他大哥磕頭行禮,孔家上下就沒有他孔弘泰做主的時候。

在這種情況下,孔弘泰如何有資格生兒子繼承爵位呢?

孔家需要你孔弘泰絕後來完成孔家傳承的“撥亂反正”,那你就要絕嗣,這不由孔弘泰的意志所轉移。

其實李東陽也明白這一點,以前他不說,是知道說了也沒用,孔家的事也不會因為他一個大學士的干涉而改變。

但現在輿論已對孔弘緒非常不利,等於說是天機落到了孔弘泰這邊,李東陽為了不嫁女兒,也就不惜直接跟朋友說了……你還是自己生一個兒子,來繼承爵位,那什麼事都解決了,以後咱也就別再提什麼聯姻了。

“你不願,還是不敢?”李東陽見孔弘泰不答,不由追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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