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7章 大有收穫(1 / 2)

為什麼這樣說?

交易會自有其規則。

首先自然是公平交易,買賣的雙方,都要自願才可。

絕不允許仗著實力高深,就在拍賣會上仗勢欺人。

在這裡動手,是絕不允許的。

其次,交易本著自願的原則,雙方也要嚴肅對待,不可以出爾反爾,戲耍對方也會受到嚴厲的懲處。

絕世公子此刻面臨的就是這種情況。

他原本想要為難凌仙,沒想到對方去也乾脆利落拿出了他指定的寶物,於是自作孽,不可活,他這下想要不完成交易也不可以了。

別說他區區一通玄中期的修仙者,就算他的祖父,那位渡劫中期的老怪物,也絕不敢挑戰交易會的規則。

就這樣,凌仙以一件靈寶為代價,讓三粒五彩元靈丹成為了自己的囊中物。

絕世公子費盡心機,最後卻並沒有達到折辱凌仙的目的,自己鬧了個灰頭土臉,心中恨恨不已。

但經歷了這麼多,他也知道凌仙並非普通修士,不敢再造次。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總而言之,他恨上了凌仙。

這一點凌仙自然心中有數,但他卻是滿不在乎,俗話說得好,蝨子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嫉恨自己的渡劫期老怪物也不只一個,區區一通玄中期修士又算得了什麼?

找自己麻煩?

他還不夠資格。

如果真那麼做的話,不過是自取其辱。

凌仙心中是一點都不在乎。

而在旁人看來,這場交易,絕世公子是佔了大便宜。

兩種丹藥,不管是換取靈石也好,還是交換靈寶,所獲得的東西,都遠超其價值。

凌仙作為交換的另外一方,是吃離開大虧地。

然而真是如此嗎?

錯!

一件寶物價值如何,關鍵是要看它的用途。

這可不是胡言亂語,比如說同樣一件寶物,落在需要它的修士的手裡,可能就是無價之寶,落在不需要它的修士的手裡,就一錢不值。

嗯,這樣的說法雖然誇張了一些,但大體是這個道理。

具體到這次的拍賣上。

誠然,在大部分修士的眼裡,凌仙是吃了大虧地。

可凌仙自己,卻不覺得,首先,他得到了自己需要的寶物,與別的修士不同,自己因為丹田紫府中的那件寶物,可以施展以丹煉丹的秘術,分別以聚靈匯氣丹和五彩元靈丹為基礎,再輔以一些並不怎麼珍貴的靈藥寶物。

凌仙可以輕易煉製出增加突破渡劫期瓶頸的丹藥來的。

這才是凌仙的目的。

所以他表面上吃虧,其實佔了天大的便宜。

此其一。

再說,凌仙也不是普通的通玄期修仙者,身家比之渡劫初期的老怪物來,那是毫不遜色,甚至看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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