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搖客【3】(1976年12月2日)

砰砰

我知道我十四歲。這個我清楚。我還知道有太多人太愛說話,尤其是這個美國佬,嘴巴一刻不停,每次談到你就換上一陣大笑;他把你的名字放在我們沒聽過的人名旁邊,感覺很奇怪,阿連德·盧蒙巴,一個聽著像是昆塔·金蒂【4】家鄉的名字。美國佬喜歡用墨鏡遮著眼睛,彷彿他是牧師,從美國來這兒向黑人訓話。他和古巴佬有時候同進同出,有時候各走各的,一個人開口另一個總是很安靜。古巴佬不亂搞槍,因為按照他的說法,槍永遠需要被需要。

我還知道我通常睡一張帆布床,我知道我媽是妓女,老爸是貧民窟裡最後一個好人。我知道我們盯著希望街上你的大宅已經看了好幾天,你來和我們說過一次話,就好像你是耶穌,我們是加略人【5】,你點頭像是說你們繼續忙你們的,該幹啥就幹啥。但我不記得我是親眼見過你,還是有人說他見過所以我覺得我也見過,你走上後門廊,啃著一片面包果,她不知從哪兒冒出來,好像夜裡這個鐘點非要出來辦什麼急事,而且受了驚嚇,嚇得連衣服都忘了穿。她伸手拿你的水果,因為她想吃,儘管拉斯塔不喜歡放蕩的女人,你們開始午夜狂歡,我抓住自己也開始狂歡,因為我看見了也聽見了,然後你為這個寫了一首歌。來自水泥叢林【6】的男孩騎著同一輛娘娘腔的綠色小摩托連著四天來取棕色信封,上午八點一次,下午四點一次,直到新保安隊開始攔他。那件事我們也知道。

在八條巷和哥本哈根城,你能做的只有看著。收音機裡的甜美聲音說犯罪和暴力在佔領全國,是不是真會有什麼改變,我們只能等著瞧了,但是在八條巷,我們能做的只有瞧著等。我看見糞水在街道上肆意奔流,我等著。我看見我老媽為了一人二十美元伺候兩個男人,第三個肯出二十五美元,因為他要射在裡面而不是拔出來,我等著。我看著我老爸受夠了她,像揍一條狗似的揍她。我看見屋頂上的鐵皮鏽成棕色,又被雨點砸出窟窿,樣子好像外國乳酪,我看見一個房間裡有七個人,一個懷孕了,其他人還是操她,因為他們太窮,甚至買不起廉恥,而我依然等著。

小房間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多的兄弟姐妹表親堂親從鄉下來,城市變得越來越大,沒地方讓你扭雷鬼和錄歌,沒有咖哩雞吃,就算有你也買不起,一個小姑娘被捅死了,因為有人知道每週二她會領到午飯錢,我這樣的男孩越來越大,很少去學校,連《迪克和簡》【7】都看不懂,但認識可口可樂,我想去錄音室錄歌,我想唱熱門金曲,乘著那節奏逃出貧民窟,但哥本哈根城和八條巷都太大了,每次你走到邊界,邊界都會像影子似的跑到你前面去,直到整個世界都變成貧民窟,而你只能等著。

我看見你飢腸轆轆在等待,知道你需要的只有運氣,你在錄音室附近晃膀子,戴斯蒙·戴克【8】叫手下讓你試試看,他讓你試試看,因為你還沒開口他就聽見了你聲音裡的飢渴。你錄了一首歌,但不是熱門金曲,哪怕是對那會兒的貧民窟也太美好了,因為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美好無法讓任何人活得更輕鬆。我們看著你吹牛皮,想用大話幫自己長高一英尺,我們想看見你倒黴。我們知道誰都不想收你當街頭粗胚,因為你怎麼看都是玩腦子的。

然後你消失去了特拉華,回來後嘗試唱斯卡【9】,但斯卡已經離開貧民窟,去上城區紮了根。斯卡坐飛機去外國,告訴白人它和扭扭舞沒啥區別。這種事也許會讓敘利亞人和黎巴嫩人感到自豪,但在報紙上看見他們和空中小姐一起擺姿勢,我們可不會感到自豪,只會震驚得愣在那兒。你再唱一首歌,這次成了熱門金曲。但一首熱門金曲沒法把你彈出貧民窟,因為你在為吸血鬼錄歌。一首熱門金曲沒法讓你變成“蚊子”戴維斯【10】或者唱《槍手民謠》【11】的那位老兄。

到我這種孩子也不聽老媽話的時候,她放棄了。牧師說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神性的空洞,但貧民窟百姓只能用虛無填補空洞。1972年和1962年不是一碼事,人們只能壓低嗓門,因為他們不能高喊,亞蒂·詹寧斯突然死去,同時帶走了夢想。關於什麼的夢想?我不知道。大家都很傻。夢想沒有離開,而置身於噩夢之中的人們認不出噩夢。更多的人搬進貧民窟,因為戴爾羅伊·威爾遜【12】高唱“更好的必定會來”,將要成為總理的那個人也這麼唱。更好的必定會來。男人看外表是白人,但有必要就能像黑人那樣滿嘴土話,他唱“更好的必定會來”。女人打扮得像是女王,在金斯敦貧民窟膨脹爆發之前從沒關心過這兒,她唱“更好的必定會來”。

但先來的是最不好的。

我們看著,等著。兩個人帶槍來貧民窟。一個人教我用槍。但貧民窟的百姓早就開始互相殘殺。逮著什麼就用什麼:木棍,砍刀,匕首,碎冰錐,汽水瓶。為食物殺人。為鈔票殺人。有時候一個人被殺只是因為別人不喜歡他看他的眼神。還有不需要原因的殺人。這就是貧民窟。理性是富人的。我們有瘋狂。

瘋狂是走上下城區的高階街道,看見身穿最新一季時裝的女人,你想徑直過去搶她的包,但知道你特別想要的其實不是包也不是錢,而是尖叫,她看見你蹦到她精心打扮的臉蛋前,你一耳光扇飛她嘴唇上的快樂,一拳打掉她眼睛裡的喜悅,當場宰了她,殺她之前或之後強姦她,因為我們這種街頭粗胚就該這麼對待她這樣的體面女人。瘋狂讓你跟蹤身穿西裝的男人走過窮人從來不去的國王街,看著他扔掉雞肉三明治,你聞到香味,心想怎麼會有人這麼有錢,居然拿平淡無奇的麵包夾雞肉,你翻垃圾桶看見它,還包在錫箔紙裡,依然新鮮,沒有被其他垃圾染成棕色,也沒有蒼蠅落在上面,你心想大概可以吧,你心想好的,你心想你必須拿起來,只為了嚐嚐沒有骨頭的雞肉是什麼味道。但你說你不是瘋子,你內心的瘋狂不是精神病的瘋狂而是憤怒的瘋狂,因為你知道男人扔掉它就是想讓你看。你向自己發誓,這個粗胚要開始帶刀上街了,下次我要跳到他身上,把心臟從他胸口挖出來。

但他知道我這種小子不可能在下城區行走太久,巴比倫【13】很快就會找上我們。警察只需要看見一個沒穿鞋的我,就會說你個骯髒的黑鬼他媽的在體面人旁邊轉悠啥?然後給我兩個選擇。要麼逃跑,他追著我跑進一條穿城小巷,這樣就可以私底下開槍打我了。彈倉裡有足夠的子彈,至少會有一發能打中我。要麼站住不動,就在體面人的注視下捱揍,他揮舞警棍,打掉我側面的牙齒,砸在我太陽穴上,那隻耳朵這輩子都別想好好聽聲音了,說這算給你一個教訓,你這個骯髒發臭的貧民窟小畜生別再來市區了。而我看著他們,等著。

但這時候你回來了,雖說誰也不知道你是啥時候離開的。女人想知道你為什麼回來,既然你在美國總能搞到本叔大米【14】那樣的好東西。我們琢磨你去那兒有沒有唱熱門金曲。我們有些人盯著你在貧民窟閃展騰挪,就像大河裡的一條小魚。咱現在知道你的把戲了,但當時並不瞭解,不知道你怎麼勾搭那些人,這邊一個槍手,那邊一個大嗓門的拉斯塔教徒,這邊一個壞種,那邊一個粗胚,甚至還有我老爸,所以大家都認識你,到了喜歡你的程度,但沒到能記住要拉你入夥的地步。你什麼都唱,只要能紅就唱,甚至包括只有你知道而其他人都沒興趣的東西。《而我愛她》,因為巴斯特王子【15】翻唱的《你不會見到我》成了熱門金曲【16】。你拿到什麼就唱什麼,甚至包括不屬於你的曲子,你使勁唱,拼命唱,終於把自己唱出了貧民窟。1971年你已經上了電視。1971年我開了我的第一槍。

1971年我十歲。

貧民窟生活沒有任何意義。殺死一個孩子屁也不算。我記得我父親最後一次嘗試救我。他從工廠跑回家,我記得是因為我們都站著,我的臉有他胸口那麼高,他喘得像條狗。那天晚上我們待在家裡,跪在那兒腳趾貼地。這是一場比賽,他說,說得太響也太快。誰先站起來誰就輸,他說。所以我站了起來,因為我十歲,是個大孩子了,我厭倦了比賽,但他大喊大叫,抓住我,捶打我的胸口。我氣得七竅生煙,使勁吸氣吐氣,我想哭,我想恨他,但就在這時第一顆子彈飛了過來,就好像有人扔石子打在牆上。然後是第二顆和第三顆。然後子彈打穿牆壁,啪啪啪啪啪,但只有最後一顆砰的一聲打中一個罐子,然後六顆七顆十顆二十顆突突突突突打在牆上。他抓住我,想捂住我的耳朵,但他用力太大,沒注意到手指戳在我眼睛上。我聽見子彈聽見啪啪啪啪啪聽見嗖嗖砰砰感覺地板顫抖。女人尖叫男人尖叫孩子尖叫,就是生命戛然而止的那種叫法,你能聽見從喉嚨湧到嘴裡的鮮血淹沒了尖叫,只剩下咯咯作響的窒息聲。他按倒我,捂住我不讓我叫,我想咬他的手,於是我咬了他的手,因為他的手也捂住了我的鼻子,求求你老爸別弄死我,但他在顫抖,我害怕那是臨死前的抽搐,地面再次抖動,腳步聲到處都是腳步聲,人們奔跑經過、奔跑經過、狂笑、尖叫、大喊八條巷的人都要死。老爸把我按在地上,用身體蓋住我,但他那麼沉重,我的鼻子很痛,他渾身汽車引擎的氣味,他的膝蓋還是哪兒抵著我的脊背,地板的味道很苦,我知道那是紅色地板蠟,我希望他從我身上起來,我恨他,所有聲音聽著都像裹在襪子裡。最後他終於從我身上起來了,外面的人在尖叫,但沒有啪啪啪啪或嗖嗖砰砰了,他在哭,我恨他。

兩天後,我母親笑著回到家,因為她知道她的新衣服在整個狗屎貧民窟裡絕對是個美麗東西,他看見她,因為他沒有去上班,因為所有人都覺得上街不安全,他從背後走過去抓住她,說你個賣屁眼的婊子,我能聞到你身上有男人的屌味兒。他揪住她的頭髮,打她的肚子,她尖叫說他不是男人,因為他連個跳蚤都操不動,他說你不就是想挨操嗎?他說看我給你找條夠大的雞巴,他揪著她的頭髮把她拖進房間,我在被單底下看,他讓我躲在那兒是害怕壞人半夜摸進來,他拿起掃把,從頭到腳從前到後揍她,她慘叫然後哭號然後呻吟,他說你要大雞巴是吧,逼我給你大雞巴是吧,你個狗操的賣逼婊子,他抓著掃把,踢開她的兩條腿。他把她踢出家門,把她的衣服跟著扔出去,我以為這會是我最後一次看見老媽,但第二天她回來了,繃帶裹得像里亞特影院三毛錢一場的電影裡的木乃伊,還有三個男人陪著她。

三個男人抓住我老爸,但我老爸還擊,像男人一樣還擊,像電影裡的約翰·韋恩似的揍他們,像個真正的男人在打架。但他只是一個人,而他們有三個,很快變成四個。前三個像搗馬鈴薯似的揍我老爸的時候,第四個這才進來,他說咱叫樂小子,下一個當唐的就是我,可你知道你叫啥嗎?你知道你叫啥嗎?咱說你知不知道你叫啥,逼眼兒?我老媽大笑,但發出的聲音像在喘息,樂小子說你以為你在工廠幹活所以就牛逼啦?是咱讓你在工廠幹活的,逼眼兒,咱也可以不讓你幹。知道你叫啥嗎,逼眼兒?你叫內線。他命令其他人離開。

他說你知道為啥大家叫我樂小子嗎?因為我不把任何事情當玩笑。

哪怕在昏暗的房間裡,樂小子的顏色也比幾乎所有人都淺,但他的面板永遠紅通通的,就好像面板底下就是血液或者像被太陽曬過頭的白人,他的眼睛灰得像貓。樂小子對我老爸說他要死了,就現在,不過要是能讓他爽一爽他也可以放他一馬,就像《生而自由》【17】裡的那頭獅子,但他必須離開貧民窟。他說你想活下去就只有一條路,他還說了些別的,但他拉開褲子拉鍊,掏出那東西,說你想活下去嗎?想活下去嗎?我老爸想活下去,我老爸罵他,樂小子用槍頂著我老爸的耳朵。他對我老爸說這個國家如何如何,說他可以去哪兒,可以帶走你的崽子,他說“崽子”的時候,我忍不住發抖,但他們都不知道我躲在毯子底下。他說你想活下去嗎?想活下去嗎?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像個碎嘴的小姑娘,他用槍口摩擦我老爸的嘴唇,我老爸張開嘴,樂小子說你要是咬掉我的卵頭,我就開槍打你脖子,你可以聽著自己死掉,他把那東西塞進我老爸嘴裡,樂小子說你給我好好舔,因為你吸得像條死魚。他呻吟了一聲又一聲,操我老爸的嘴巴,然後拔出來,按住我老爸的腦袋開槍。啪。和牛仔電影裡的砰砰不一樣,和哈利·卡拉翰【18】開槍不一樣,而是刺耳的一聲巨響,震得房間跟著一抖。鮮血濺在牆上。我驚叫起來,槍聲同時響起,所以別人不知道我還在毯子底下。

我老媽跑回來,開始大笑,踢我老爸,樂小子走到她面前,對著她面門就是一槍。她倒在我身上,他說去給我找那小子,他們到處都找了,但沒看我老媽身子底下。樂小子說,你們能想象嗎?屁眼佬說他願意舔我雞巴,讓我爽一爽,只要我放他一馬就行。死變態伸手來抓我大屌。你們能想象嗎?他對正在找我的三個人說,但我老媽壓在我身上,手指挨著我的臉,我像在籠子裡似的從她手指縫裡往外看,我沒有哭,樂小子沒完沒了地說他就知道我老爸是屁眼佬,肯定是屁眼佬,所以他老婆才到處睡男人,否則她的小逼怎麼那麼欠操,然後他說這話可別說給警長殺手聽。

屋子裡安靜下來。我推開我老媽,很高興屋裡那麼暗,但我不能出去,否則就有可能被他們抓住,於是我看著,等著。就在我等著的時候,我老爸躺在門口的地上,他爬起來走到我身邊,說英語是學校裡最好的科目,因為就算你能找到通水管的工作,假如你還是滿嘴土話,也得不到那份工作,會說英語就是一切,比你學一門手藝都重要。他說男人必須會做飯,雖說這是女人的任務,他說啊說啊說,說得實在太多,和他平時一樣多,有時候他的嗓門太大,我忍不住心想他是不是希望隔壁也聽見,希望他們也能受他的教誨,但不,他還躺在地上,他叫我快跑,現在跑吧,因為他們會回來,拿走他腳上的其樂鞋和家裡還算值錢的所有東西,他們會拆了屋子找錢,雖說他把錢全存在銀行裡了。他在門口。我脫掉他的其樂鞋,看見他的腦袋,我吐了。

鞋太大,我趿拉著鞋走向屋子後面,外面除了舊鐵道和灌木叢啥也沒有,我該死的婊子老媽絆了我一跤,她身子一抽像是還活著,其實並沒有。我爬出窗戶,縱身一跳。鞋太大,沒法跑,我脫掉鞋,跑過灌木叢和碎酒瓶和溼屎和幹屎和還沒熄滅的火堆,順著廢棄鐵道跑出八條巷,我跑啊跑啊跑,躲在荊棘叢裡,直到天空變成橙色,然後粉色,然後灰色,然後太陽落下去,大大的月亮爬上來。我看見三輛卡車開過,車上全是人,我跑啊跑啊跑,一直跑到垃圾場,這兒只有綿延幾英里的廢物和垃圾和屎尿。只有上城區居民扔掉的東西,垃圾堆得比山高,有些地方像是沙漠裡的峽谷和丘陵,到處都在燃燒,我繼續跑,片刻不停,直到我再次看見貧民窟和堵住去路的卡車,我從卡車底下鑽過去,繼續跑,男人大喊,女人尖叫,屋子看起來不太一樣,更逼仄更狹窄,我跑啊跑,男人拎著衝鋒槍出來,女人喊那只是個孩子,他在流血,有人絆倒了我,我倒在地上開始號叫,兩個男人過來,一個用槍指著我,我喘得像是我老爸睡覺時的樣子,拿槍的男人走到我面前,朝我吼你從哪兒來?聞著像是八條巷的屁眼佬,另一個男人說只是個小崽子而且渾身是血,前一個問有人開槍打你嗎,小子?我沒法說話,我只知道說其樂是好鞋,其樂是好……男人手裡的槍咔嗒一聲,有人嚷嚷說傻逼喬西·威爾斯【19】你怎麼那麼愛開槍!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砰砰解決的,兩個男人走開,但更多的人圍過來,包括女人。緊接著他們讓出一條路,就像紅海在摩西面前分開,他走到我面前停下。

警長殺手現在連自己人都殺了?他不知道身體健康的漢子有多難得嗎?他說。肯定是八條巷的生育控制措施。所有人哈哈大笑。我說我媽我爸,說不出其他的,但他點點頭明白了。你想殺他報仇嗎?他說,我想說為了我老爸但不是為了我老媽,可我只能說出是是是是是,我使勁點頭,就像我剛捱過揍,沒法說話。他說很快,很快,他叫了一個女人過來,女人想扶我起身,但我抱住我的其樂鞋,男人哈哈大笑。他塊頭很大,身上的白色美麗諾羊毛衫在路燈下閃閃發光,照亮他的面容,鬍鬚遮住了他的大半張臉,但不可能遮住眼睛,因為他的眼睛很大,也像是在發光,他總在微笑,你幾乎不會注意他的嘴唇有多厚,他不微笑的時候,面頰會沉下去,鬍鬚將面容塑成銳角V字形,眼睛冷冰冰地盯著你。男人說,讓他們知道,哥本哈根城住的不是貧民窟賤狗,然後他看著我,像是他不開口就能說話,我知道他看見了他能利用的什麼東西。他說給這小子弄點椰子水來,女人說好的羅爸爸。

從此我就在哥本哈根城住了下來,我看著八條巷,我等著時機來臨。我看見哥本哈根城的男人從只有匕首到牛仔左輪,然後換成M16,然後是重得他都拎不動的什麼槍,我十二歲或者我認為我十二歲了,因為羅爸爸說他發現我的那一天就是我的生日,他也給了我一把槍,他叫我砰砰。我和其他孩子去垃圾場學習射擊,被後坐力掀翻在地,他們大笑,叫我小逼眼兒,我說昨晚咱操你們老媽的時候就是這麼叫她的,他們笑得更厲害了,另一個男人,就是叫喬西·威爾斯的那個,把槍放在我手裡,教我怎麼瞄準。我在哥本哈根城長大,看著槍支的變化,知道槍不是羅爸爸給的,而是來自把槍弄進貧民窟的那兩個男人和教我開槍的喬西·威爾斯。

我們、敘利亞人、美國佬和大愛醫生待在海邊的窩棚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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