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強·K (2 / 2)

——接著說你的事。你知道我是什麼人嗎?我是個美國商人。你害我損失了很多錢。許許多多錢。現在我想知道你打算怎麼補償我。

——咱?

我吃了一大口木薯。既然這大概是我的最後一頓飯了,是早餐而不是晚餐似乎也有幾分道理。電視機的聲音飄進廚房,有人在喊什麼四十英尺的大猩——猩——!男人依然埋頭看報。邁阿密出了什麼事情能這麼有意思,可以讓一個人坐在那兒看個沒完沒了?木薯很好吃。雖說我從沒吃過這東西,但家常菜就應該好吃才對,不過我老媽做的飯很難吃。

她狠狠扇了我一耳光。說我走神什麼的,但那一耳光他媽的打蒙了我。我的手飛快地伸進衣服,然後才想起來我沒槍。還沒等我的臉疼得火燒火燎,還沒等格里塞爾達端起一鍋熱油準備潑我,還沒等我跳起來撞翻椅子,還沒等我罵她是狗孃養的臭逼生疥瘡的溼背婊子,我就聽見了咔嗒聲。五聲,十聲,十五聲,同時響起。我不知道那三個夏威夷襯衫是什麼時候進廚房的,但他們就在。還有穿棕西裝的男人。還有餐桌前的男人。還有比較大的小子,全都皺著眉頭瞪著我,全都拿著手槍指著我,有九毫米自動手槍,有格洛克,甚至有白色象牙柄的左輪。我舉起雙手。

——坐好,餐桌前的男人說。

——你他媽給我好好尊重這位老大媽,她說。

粉色夏威夷衫遞給她一個牛皮紙信封。她撕開信封,抽出一張照片。格里塞爾達笑得前仰後合,上氣不接下氣,渾身發抖。鬼東西看得她樂不可支。她把照片遞給桌首的男人,男人掃了一眼照片,還是讀報的那張撲克臉。他把照片扔向我,照片在空中打轉,翻了幾個身後不偏不倚恰好落在我面前。

——鱷魚似乎喜歡自己獵殺食物,對吧?下次我不喂屍體,而是餵它們一個大活人,你說呢?

巴克斯特。鱷魚不知道該拿他的腦袋怎麼辦。千萬別嘔吐,一遍又一遍告訴自己千萬別嘔吐,你就不會吐出來了。

——幹掉巴克斯特有什麼意義?

——傳個話唄。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232】——那什麼裡的姐妹們經常這麼說,怎麼說的來著?女修道院?嗯哼。巴克斯特搞砸了,你也一樣。但我的人四處調查了一番,明白嗎?據說你在紐約做了個活兒,連警察都覺得手尾很乾淨。

我險些笑出了聲。所有人都知道我做事手滑。邁阿密的弟兄們要有多爛,才會覺得我是個什麼犯罪高手?

——這就是你要為我做的事情。

我倒在床上睡得昏天黑地,一睡就是幾個鐘頭,完全不知道有人爬上了床,直到:

——不,我不知道我要為你做什麼。

昨晚那個頭髮油膩膩的小子。天哪,真希望我沒有帶這個基佬回家,結果最後在他身子底下睡死了過去。但他還沒走,要麼是他就喜歡這樣,要麼是他找不到我的錢包,弄醒我是想問我要錢。也可能他實在無處可去。唉,真是一塌糊塗,我只穿著T恤衫躺在地板上,一個哥倫比亞賤人跳進我的美夢發號施令,我甚至不記得我是怎麼從邁阿密飛回紐約的。讓我想一想,下午7點降落。9點住進切爾西的旅館房間(你為什麼要去切爾西?粉色夏威夷衫問我。我沒有問為什麼我說切爾西,他就突然瞪大了眼睛),然後勾搭上這小子,當時他身穿緊身跑步短褲和“雷蒙斯”樂隊T恤,好像他走在11點20分的賣肉區似的。

——嗯?怎麼了?

——你說你要我為你做點什麼事。你要是不付額外的費用,那我就走了。

——你要走了?碼頭的花頭太多,你非得去湊熱鬧?

——碼頭?哥們兒,你老了。那地方你很容易一腳踩空掉下去,然後感染個破傷風什麼的。再說自從他們管同性戀癌症叫什麼艾滋病,就幾乎沒人去碼頭了。浴場也關掉了好幾個。

——咦,是嗎?我想想咱們該做什麼。你先脫掉褲子再說,不,等一等,他媽的等一等。你先把我他媽的錢包從你他媽的屁股口袋裡拿出來,因為我手裡拿著這東西,我剛從枕頭底下抽出來的這東西,認得它是什麼嗎?我扣下扳機,槍管裡射出來的可不是彩旗。

——天哪,老爹。

——老爹個屁。對了,好孩子。白痴,下次你要偷別人的錢包,千萬別等到吃早飯的時間再走。現在聽我說我要你做的事情。

我翻身躺下,雙腿伸到半空中,用胳膊挽住固定好,屁眼張開得像一朵他媽的花。

——你給我用個幾噸的口水。

好吧,雖說我沒指望得到一整套卷宗什麼的,但她對那個牙買加人的描述也太潦草了,簡直變成了一個什麼神秘角色。首先我問為什麼不讓我接替巴克斯特,完成刺殺任務,但她說不行,你首先要贏得這個資格(對,我注意到了她說“首先”,只是隨口一提,但意思很明確,接下來還會有其次再次和天曉得隨後的多少次)。紐約有個牙買加人我必須去做掉,今天是我戴罪立功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這是她的誇張用詞,不是我的——老天在上,我是基佬。她沒有給我他的體貌特徵,只說他是黑人,身上很可能有槍。棕西裝補充了他的住址和最基礎的行為特徵。1980年的某一天,他和一個自稱大愛醫生的古巴佬突然冒出來,很快站穩了腳跟。格里塞爾達不跟他媽的古巴佬打交道,她只有把他們殺個乾淨的興趣,因此與古巴佬和牙買加人合作的命令肯定來自麥德林總部。他就這麼大搖大擺闖進來,好像他已經成了邁阿密的主宰,他的想法是將牙買加用作哥倫比亞和邁阿密之間的中轉站,現在這個時機恰到好處,該死的巴哈馬人把運輸線路攪得烏煙瘴氣,而且還偷吸自己的貨物。格里塞爾達發現牙買加人同時在為卡利集團效力,這他媽就完全是一團亂麻了。不過麥德林覺得牙買加人還不錯,甚至表示尊重他們的指揮鏈。她和他們合作過,她不喜歡他們的做事方法,但無法拒絕上頭的命令。聽她和我說話的語氣,就知道她不喜歡被兩個黑幫夾在中間,一邊控制從哥倫比亞到美國的船運,另一邊在街頭分銷小包裝的快克。棕西裝說牙買加人接受過中情局的訓練,多半是胡說八道,但我還是要多加小心。

總而言之,他在紐約,有人想要他的命。她沒有透露這個“有人”是誰,但說得很清楚,肯定不是她。我只是個送信的,她說。實話實說,我並不在乎,只要能拿到錢,我根本不想知道一個人為什麼想做掉另一個人。她把所有人趕出廚房,但三句話不離那個牙買加人。她說按照她聽說的,他這個人開不起玩笑,永遠分不清別人是在打趣還是認真的,結果是有一次他崩了一個傢伙,就因為那廝說他的厚嘴唇天生適合舔雞巴。誰知道呢,白鬼子,你說牙買加人看《傑斐遜一家》會不會笑?《三人行》呢?我跟你說,那傢伙從來不笑。

總而言之,有人要他死,事情和生意無關,因為他是一把生意好手。殺人命令來自權力高層。權力臺階越往上,邏輯就越難理解。格里塞爾達停了下來,下嘴唇微微顫抖,張開嘴正要說什麼,還沒說出口就戛然而止。她覺得有什麼事情不對勁,她想談但不敢談。那是超出他控制的事情。鬼魂從牙買加來,去紐約追殺那傢伙。總之就是有人要他死,無所謂怎麼死,但我只有一天一夜——也就是到今夜結束。最好在他家裡幹掉他,目標在家裡會放下戒備。她說他多半會在家裡一直待到深夜。他的住處很可能有許多打手保護,因此只能以狙擊方式刺殺他。

總而言之,我只想摸進去、幹掉他,然後溜掉。這小子惶恐不安,看看我的錢包,看看我的枕頭。我已經把槍放了回去,我不知道小混蛋到底想幹什麼。

——你到底還操不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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