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摩的眼神微微一動,用很輕的聲音說道。
“我聽聞幾日前,火炬教會的使徒前往錦河市北邊一個叫塵埃鎮的地方傳教,但杳無音信。”
“整個錦河市周邊地區,應該只剩下那個叫塵埃鎮的地方沒有投入聖火的懷抱。連松果木農莊都成了教會的傀儡,而那個村莊只有兩三百戶,只靠那點人是不可能獨善其身的……”
很明顯。
有人幫了他們。
而那些人是誰,自是不言而喻。
聽懂了戈摩拐彎抹角的諫言,伽恩的嘴角翹起了一絲冷冽的笑容,猩紅色的牙齦透著一股嗜血殘忍的氣息。
“歐格。”
他的話音落下,一名人高馬大、披著重甲的變種人戰士,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身前,單膝跪下,甕聲甕氣道。
“首領有何吩咐。”
伽恩從戈摩的手中接過地圖看了眼,將地圖丟在了那個叫歐格的變種人戰士手中,用平穩的聲音下令道。
“你帶上五支百人隊,去北邊那個叫塵埃鎮的聚居地,給你的兄弟報仇。”
“那兒的人類——”
“一個不留!”
火炬教會希望他們有節制的從羊圈裡索取,但既然那兒不是羊圈,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這是必要的威懾。
他要讓那些不敬之人記住,忤逆他們的代價。
聽到為兄弟報仇,歐格的眼中立刻升騰了滔天的戰意和怒火,抓緊了手中那張褶皺的地圖。
“歐格!”
離開了首領的身旁,歐格踏著流星大步走去了停在路旁的敞篷越野車,吼叫著讓司機開去了數公里外的軍營。
很快,一群看著邋里邋遢,裝備卻毫不含糊的變種人士兵在門口完成了集結,烏央烏央約莫五百餘人。
從敞篷的越野車上立起了半個身子,歐格抓起一把大腿粗的步槍高高舉起,扯開嗓門粗魯地吼了一聲。
“歐格!!!”
“帶你們去屠戮那膽小丑陋的兩腳蟲!!”
那粗獷的吼聲彷彿帶著一股奇特的魔力,點燃了無數雙仰視著他的瞳孔。
站在門前的一眾變種人士兵紛紛高舉手中的傢伙,為即將展開的殺戮發出興奮粗魯的叫喊。
“歐格!!”
在奇部落,名字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
只有獲得首領認可的勇士才能被賜予可書寫的名字,而只有立下足夠多戰功的勇士,才能在名字前面冠上部落的姓氏。
在陣前呼喊自己的名字,即意味著賭上了自己的榮譽,以及對勝利的誓言。
而高呼將領的名字,則是對誓言的回應!
“出發!!”歐格猛地揮了下蒲扇大的手。
在他簡單粗暴的號令之下,變種人士兵們嘰裡呱啦地吼叫著爬上了笨重的卡車。
沒擠上車的則哼哧哼哧地跟在卡車後面跑著,就像趕著去參加一場酒池肉林的宴會,生怕跑慢了落下。
一輛輛焊著撞角和鋼板的超載卡車像蝸牛在爬,領著一群攢動的綠油油腦袋和黑洞洞的槍口,烏央烏央地湧向了郊外。
大部隊的兩翼遊弋著八輛武裝越野車,一塊塊饅頭大的肌肉將車裡的空間塞得滿滿當當。
不得不說,這行軍的模式也相當有“哥布林”的風格……
不過這些“歐克”們顯然並沒有注意到,一架無人機正盤旋在他們的頭頂,已經盯他們很久了……
另一邊,五十公里外的塵埃鎮,此刻正籠罩在薄薄的晨霧中,還是一片寧靜祥和。
生活在這兒的倖存者從沒見過“蝰蛇”運輸機這種能飛能噴火的大傢伙,紛紛把從上面下來的玩家們當成了帝皇派來的“天兵”。
當地居民似乎形成了一套能夠自圓其說的邏輯,或者說信仰,並對拯救了他們的帝皇以及帝皇麾下的大角鼠和大角鹿神們深信不疑……
“帝皇是什麼鬼?!”
從鎮長口中那兒得知了鎮上的情況,夜十逮著垃圾老兄便問道,“還有老子怎麼成基因原體了?!”
撿垃君尷尬地瞪了旁邊的我想靜靜一眼。
“你得問這傢伙。”
我想靜靜也是一臉的微妙,咳嗽了一聲說道。
“我就是開個玩笑,沒想到他們都當真了……而且基因原體,你不覺得很酷嗎?”
強人所難不滿地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