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3)

汪來簡單複述了遍情況。

松曉彤緊跟著舉手:“錄音檔案我已經收到了,如果證明沒有剪輯痕跡,應該能用上,就是得記下價格。”輔助後期量刑。

簡青思索兩秒,說了個數字。

松曉彤結巴:“那、那應該夠她判十年。”

看青年的樣子似乎還有點失望,松曉彤很想告訴對方,在華國,這已經算“特別巨大”的最高量級。

顏秋玉倒是意外:“不和解?”於秀眉是江大的學生,以簡青的心性,應該會私下了結,避免母校的“名人軼事”再填一筆。

“我只慶幸,那枚袖釦上嵌了枚被估過價的寶石,”十指交叉,簡青道,“恩將仇報,大概總讓人更難過些。”

撒謊。

賀臨風想,他完全沒在對方臉上找到難過的微表情,但一個人常常被辜負,又怎會半點不傷心。

無非是麻木,或者戴起面具。

顏秋玉卻點點頭:“看出來了。”

之前那些腦子進水的爛桃花,對方也是交給律師全權處理,像今天這樣親自上門的情況著實少見。

“正巧大家都沒下班,要不現在就把人逮過來見見?”

簡青誠實拒絕:“明天吧。”

“她沒那麼重要。”

市局難得清閒,就讓穿書者再高興一天。

*

這是於秀眉第二次坐進審訊室。

昨天簡青一離開餐廳,她千辛萬苦刷到的好感便重新歸零,懷疑對方其實是想讓自己跟上去,她連忙追出門,卻沒瞧見人影,反而被淋成落湯雞。

鼻塞頭疼了整個晚上,於秀眉翻來覆去,做夢都是簡青的喜怒無常。

差一點點!差一點點她就能從系統那兌換獎勵,早知如此,她應該隨便找個去衛生間之類的藉口,先把好處薅到手。

更離譜的是今天。

居然有兩個警察登門亮證件,說她涉嫌偷竊貴重物品,把自己押來了市局。

於秀眉一猜便是賀臨風在搞鬼。

畢竟原著裡,席雪根本沒有叫於秀眉的室友,是她穿來後使了點小手段,才讓導員簽字,和對方住在了一起。

她能猜到賀臨風,賀臨風自然也能猜到她。

是故,當於秀眉在審訊室看到那張討厭的狐狸臉時,她絲毫不驚訝,眼神裡甚至隱隱帶了抹挑釁。

直到一臉困惑的對方開始播放錄音。

——“對不起,其實我只是太關注你,想看看你那天穿什麼衣服,回過神來的時候,袖釦就已經在我的手上。”

——“對不起,我真的沒有惡意。”

於秀眉:……

是她的聲音。

但為什麼會……?難道賀臨風一直在藉著職務之便監視簡青,往後者身上裝了竊聽器?

聯想到過去幾十任前輩的失敗,系統逐漸破防:有沒有可能——我是說可能,是簡青出賣了你。

完全沒懷疑過主角的於秀眉:?

不是?為什麼?就因為個袖釦?後知後覺發現自己可能要坐牢,她暴躁,一開始簡青都沒打算查!

餘光掃到賀臨風,於秀眉立刻找到華點:是他!肯定是他!妖言惑眾影響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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