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孔子(三)(2 / 2)

小說:王朝的餘暉 作者:立日耳

卯之學,乃刑名律典之學,異於禮樂,迥於孔丘。

古之為政者,登臨高位,多有私心甚於公心,以公濟私者,多見於史冊。

然以仲尼之志,前不見其欲顯於形,後不見其行露於外,所求者無非復禮興業。

禮樂者,分上下,明遠近,定次序,制數目,尊上而御下;律法者,分善惡,明利害,同生死,去殊異,維上而治下。

存禮樂,必輕律法;立律法,必小禮樂。

兩者非不可並存,古之賢達,或重禮樂而輔律法,或重律法而輔禮樂,臨事而決之。

然,春秋之時,王道既衰,霸業已明,禮樂存而漸失其道,律法立而未章其勢。

諸國之君主、大夫、貴族,皆得禮樂之利,雖不尊其實,亦護其名。

守禮樂之舊而排律法之新,皆為私慾,似秦之商君、楚之屈子,皆受其害。

於孔丘,則不然。

禮樂,在宗、在威、在別、在數,律法,在一、在信、在同、在變。

兩制不可並用,若用之,當不在首要,當不安一所。

處位愈高,愈是如此。

家國之道,不容憂疑,一經憂疑,輕則損命傷財,重則毀家滅國。

為政之私,不在己欲,貴在守道。

蓋仲尼誅少正卯,不在其私情己欲。因律法迥於禮樂,仲尼欲復推周公之禮,此天敵也。

是故,在政不加其汙,於德自傷己身。

然,此皆吾妄言之,不敢加於聖人。

既已在其位,仲尼內修禮樂,外拒強齊,威儀在身,力愈加盛。

適三桓困於家臣之患,季孫氏有陽虎之亂,叔孫氏有侯犯之亂,據城邑而亂主。

彼之離亂力弱之時,吾之千載難逢之機。

時仲由為季氏宰,進桓子,欲墮三都,名為除家臣之患,實為弱三桓之力。

桓子、武叔受家臣之亂,未能明察,故以其所欲治其慮所在,雖有所損而自圓也。

郈、費兩邑已毀之,至孟孫氏之郕邑,公山斂處進孟懿子,遂不成行。

後三桓合心,力指定公、孔丘,定公軟弱無力,自保猶不能也。

頃刻之間,勢消力散,悽悽然獨行,攜弟子門人,出走魯國。

由是觀之,孔丘之為政,明勢而知禮,尊上而守常,名正而力弱,貴專而乏奇。

上思周公之政,方知孔丘之所以敗亡。

周公七年攝政,位已至極,又得召公、太公之助力,力不可謂不強。

適時成王年幼,周公雖攝政,亦述其意與召公、太公,此三者,皆一人定國之才,威懾群賢之德。

三人意合,周室方無亂也。

後與召公分治天下,方有周八百年之業也。

修禮樂,伐殘殷,攻東夷,築成周,封諸侯,平叛亂,其功赫赫,其德昭昭。

力愈加強盛,勢愈加昌隆,蓋兵鋒之銳利,勝績加於身,諸侯之擁戴,宵小不敢行。

所謂成道之三要,其一二所能致也,莫過於周公。

故,孔丘之所以聖,非在其政也。

後人可望其德,敬其道,因其善修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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