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一章 奸臣嚴嵩(1 / 2)

李夢陽在地方任知府,這個地方是湖廣,湖廣現在的巡撫是謝遷,謝遷和李東陽關係又好。

所以李夢陽這知府當的也是期滿就走,無人挽留,也無人願意留。

想來也沒做出什麼太大的成績,客觀來說,這不能怪李夢陽,畢竟湖廣的問題不是一個在朝毫無根基的知府可以搞定的,他的那些文名,在碰到真金白銀的利益時其實不太好使。

不過吏部文選司才不會管什麼客觀不客觀,沒有成績就是沒有成績,能力一般,又沒有大佬推介,最好也就是平調。

但李夢陽又與一般人不同,他畢竟還是文壇領袖,沒有大罪的情況下把他弄去偏遠地區或是實在難看的位置,也會引起一些非議。

國人在官場上的各種安排總是充滿各種精妙的算計。對於李夢陽這種情況,吏部最後的調令是命其任通政使司謄黃右通政。

通政使司是由朱元璋在洪武十年以察言司為基礎上創設而來,其長官為通政使,秩正三品,左右通政各一人,秩正四品。

其主要職責是掌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簡單的說,就是一些奏疏遞給皇帝看之前,先遞到通政使司,這是體現權力的地方。

另外一個,就是通政使可以參與廷推。

所以在明朝前期,通政使的地位很高。

但隨著時間推移,基本上從宣德以後,通政使的地位就一路下降。

原因是通政使掌四方奏疏,而且按照規矩,奏疏進宮之前,要在這裡進行謄抄。之所以這樣,一是為了儲存副本,留作查照;二是為了分別歸類,逐次呈覽。

但這樣一來,就導致通政使的權力變得很敏感:若是有什麼人要些彈劾奏疏,通政使就會先知道。所以各種賄賂、鑽營不絕史書,而且愈演愈烈。

內閣地位上升以後,這種權力自然會被分奪,宦官得寵也分得奏疏查閱之權,所以通政使在宣德之後漸漸淪為一個能參與廷推的擺設,有些時候,他還不如一個六科給事中。

但無論怎樣,人家是九卿之一,通政使司也是中央‘一級衙門’。

李夢陽進的是這樣的地方,若是有人覺得朝廷這樣的文壇領袖不公,那可以閉嘴了,至少沒有貶黜他。

但他所擔任的謄黃右通政,又是在成化二年新設,其主要職責是記錄武官貼黃、衛所官襲替緣由,以備徵選。

僅此而已。

所以要說吏部違規提拔李夢陽,那同樣可以閉嘴。

而且品級和知府一樣,正四品。

只是眼下都已經正德四年了,同樣都是四品,一個這樣的四品京官代表的是什麼,不用多說。

即便如此,己巳六子這樣的人聚集在一起,也不敢明面上公開的貶低謄黃右通政。

憲宗皇帝設這個職務自有其理由,你亂說一通,碰到愣頭青的人逮著不尊先帝來做文章也挺頭疼。

所以,就這樣吧。

李夢陽回京以後,略作休息就開始到通政使司衙門坐堂理事。

剛坐兩日,便聽四方同僚提起朝廷備選八重臣以承欽命之事。

李夢陽離京日久,不解其中情形,便問:“備選八重臣,是為何命?”

眼下通政使司左右通政分別為朱鐵平、席獻,他們都是三十來歲人,略小於李夢陽,在通政使都不受重視的局面之中,他們作為副手更有鹹魚心態,所以其實不怎麼願意得罪李夢陽這種文壇大家。

席獻說:“便是清理剩餘八鎮軍屯之命。”

“如寧夏那樣?此應為好事!”

李夢陽也沒想太多,這麼敏感的事,就這麼說了。

朱鐵平則笑,“這哪裡是容易的事?寧夏清屯牽扯出一個慶王,以及一個慶王系的安化王。其他如甘肅鎮的肅王、山西鎮的代王、遼東鎮的遼王……凡此諸王,所得之田,又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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