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禮死後,念念就成了回百應的“髮妻”,她做盡“堂主夫人”一切該做的事,作出了一切妻子應作的犧牲,但回百應始終沒將她扶正,而且始終恣意淫樂,女人換了一個又一個,就像一個荒淫無道的君主。
只不過,回百應卻還是信任這個女人,所以把膳食、起居的事務,都交給念念安排。
念念也一向安排得令回總堂主很滿意。
念念好像對自己在其姊姊身後能夠“取而代之”的服侍回百應,已感到非常滿意。
甚至還很滿意。
她滿意,林乃罪可感到不甚滿意。
甚至還極不滿意。
他還極有微言:如果不是這個妹妹太顧忌他,非但不替他在回總堂主面前美言,還時常為表不偏幫而反對他的意見,壓制他的功績,他簡直覺得這個妹妹是他前程裡的障礙,是他宦途上的小人。
他氣得甚至還曾忍不住公開表達了這點不忿。
——人家一家人是互相照顧,互為依傍的,他卻空有名分血緣,絲毫討不著便宜,反而多了顧忌。
他常常語氣悲憤的在人前啐道:“我有念念這麼一個妹妹,外人以為我裙帶關係而瞧不起我,總堂裡的人怕我坐大而提防我,我自己卻因為有這樣一個妹妹,非但沒有裡應外合,反而諸多阻撓,生怕我在”妙手堂“裡的地位比她高。”
“這種妹妹都有!”林乃罪有時愈說愈感慨,“寧予外賊,不予家人——我那妹妹擺明了就是這種人!”
他有時更忿忿不平的加一句:“我與她生為兄妹,是生來不幸,前世造孽。”
回千風也聽過林乃罪訴若。
通常,聽的人,都會表示同意,不然,也都表示同情,甚至還一起說念念的不是。
回千風則不然。
他只耐心的聽他說完,然後加上一名:“你這樣說法,要是給她聽到了,這輩子,再也結不成兄妹了。兄妹是親人,一家子的仇易解,到底是家事,但一到了外邊,就容易成冤家了。”
林乃罪卻餘怒未消,總是苦笑著嘲弄了一句:
“人說:唯小人與女人難養也。我有這個妹妹,倒是小人、女人都集之於一身了。”
招展書也聽過林乃罪的抱怨。
他沒有勸。
但他卻別有想法。
他曾尋思過:
——會不會這是念念姑娘“自保”的一種姿態呢?
惟有跟自己親人、兄弟劃清界限,然後才能得到回百應的信任、寵愛,始可以留在這個梟雄的身邊,享用她那近乎“總堂主夫人”的殊榮與富貴呢?
他有這種想法。
但他卻沒有說出來。
——對已聽不進勸告的人,硬要勸誡,如果對方又是你的上級,而他又不值你賣命的話,還勸來作甚?
自找沒趣事小,自尋死路就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