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無奈,有時候,他對這小傢伙完全沒有辦法。
走過城門,眼前出現一條巨石鋪就的大道。
道路兩旁,石頭搭就的房屋整整齊齊的矗立在那裡。
每一間屋子面前都種著一棵鬼方部人所說的神槐。
神槐樹身高大,樹葉濃密,將道路上空遮得嚴嚴實實,都不見半點陽光。走過去,一股涼氣撲面而來,讓人感覺陰氣森森。不過,城中最大的神槐還要數遠處那一株。那株神槐華蓋重重,樹高無算,樹身巨大不可以計,也不知生長了多久,竟然能長成這個樣子。
城門左邊,有一家寫著客棧兩字的高大房子,應該就是槐仁所說的客棧,公良帶著米穀、圓滾滾、小雞走了過去。
客棧裡面空間寬廣,幾個人坐在桌椅上吃東西。
只是服務很差,進門竟然沒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張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漢慢慢走過來問:“小傢伙,想吃什麼東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說的話是真是假,就試著對大漢說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紹過來的。”
大漢一聽,也沒再問,就說道:“那我去給你下碗麵條。”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個手指。
“嗯。”
這時候,店裡一個吃完東西的人起身,也沒說話,直接扔了幾顆東西在櫃檯上。公良眼睛頓時瞪大起來,那分明是幾塊拇指粗的金子。大漢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過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塊給他,“送你一個。”
公良仔細看了看,又咬了咬,有點軟,感覺是金子,但又不大確定,就問道:“這是金子?”
“當然是金子。”
“那他怎麼用金子付賬?”公良不解道。
“這金子有什麼用,我們鬼方國旁邊就是金山,隨便挖就有。要不是國主吩咐本國人買賣必須用金子,我都不想要,還不如來幾斤獸肉合算。”大漢不滿的說道
公良想了想,確實也是這種情況。
大荒百部之間還處在很原始的社會狀態,主要是以物易物為主。金子在以錢幣為主的地方或許有用,但在大荒這種荒莽的地方,還真的不如荒獸肉來得實在。
公良摸著下巴,感覺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
想及大漢說的,他們部落旁邊就是金山,頓時有點心動的問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嗎?”
大漢搖了搖頭,“不行,國主說過,除了我們鬼方國人,外面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說完,他又悄悄的低聲說道:“不過,你要去挖的話,也不是沒有辦法。”
公良看著他的表情,心道:這傢伙不會是剛才那老頭的兒子吧!
第六十四章 挖金礦
“什麼辦法?”公良挑了挑眉問道。
“明天早上你就知道。”大漢神神秘秘,什麼也沒說,就去下麵條了。
“哎,這金子。”公良拿著手中金子叫道。
“送你了。”大漢擺擺手,一點也不介意這一點金子。或許真的像他說的那樣,這東西還不如幾斤獸肉有用。
公良看著手中拇指粗細的金子,捏了捏,頓時在上面捏出幾道指印。他就放在手心,如同揉湯圓一樣,用力揉了一下。不一會兒,一塊稜角分明的金子就被他揉成一團小金球。
他也沒什麼用,就扔給米穀玩了。
米穀拿在手裡,瞪著眼睛,好奇的仔細的看了看,感覺沒什麼好玩,就收了起來。
不管有沒有用,粑粑給的都是好東西。
客棧中的椅子是長條板凳,米穀太小,夠不到桌子,公良就將兒童椅拿出來,而圓滾滾則坐在凳子上,小雞現在長大了,站在椅子上剛好夠到桌面。至於那隻兩頭鳥,似乎沒人關心它。
不一會兒,麵條上來。
一看到那麵條,沒吃公良就嫌棄起來。
人家麵條那是細細的,這裡的鬼麵條,一根根比食指還粗,這玩意兒還能叫麵條嗎?乾脆叫面小棍好了。
大漢端面上來,看到坐在椅上的圓滾滾,不由對公良說道:“你這小獸倒也古怪,竟然能自己坐,不過這麵條需要用東土人的筷子夾,它能行嗎?”
圓滾滾可不會這麼麻煩,直接捧碗,將麵條往自己嘴裡倒。
大漢直接當自己沒說,轉頭往米穀看去。米穀早用過筷子,不過麵條有點粗,但她還是拿筷子夾麵條吃了起來。公良更是沒得說,而旁邊小雞直接把頭埋在碗裡,飛速的咬著麵條吸了起來,根本不用吃。
大漢感覺自己話都白說了,直接轉身離去。
公良嚐了一下麵條,味道不是很好,也就吃個新奇,一點營養也沒有。
不像三色稻,吃了可以長筋骨、壯體魄;不像獸肉,吃了還能補充氣血精華。
即使如此,公良還是尋思著找那大漢買點麵粉,還有麥種,到時候拿來種在果子空間裡。不是圖這東西有沒有什麼營養,主要是換換胃口,天天吃獸肉、米飯有時候也會吃膩不是。
吃完東西,大漢就帶公良去休息。
客棧後面有個幽靜小院,大漢將他們帶到一間屋子,就什麼也不管,轉身走人。走的時候還不忘對公良叮囑道:“明天記得早起,我帶你去挖金子。”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