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七章 原罪的本質(1 / 2)

原罪是有七個,這是不知為何便存在於各種智慧生物心中的一個想法。

哪怕是一些特殊的種族,也只是會認為自己不存在某一種原罪,而不會認為其實原罪不過是隻有六個或者五個。

這是一種奇妙的認知,如同被烙印在智慧生物的基因與靈魂。

當然,也可能是大家都單純的覺得,七這個數字說出來比較帥氣,亦或者講起來比較順口。

到底如何沒人知道,但七原罪,這確實是大部分人一個普遍的認知。

而現在,穆天,包括穆天在內的眾人,此時全都覺得自己的認知正在遭受某種衝擊。

衝擊不大,還沒有達到動搖世界觀的程度,但卻依舊讓人覺得事情本不應該如此。

其中,伊尋羽倒是覺得這種事似乎還帶著一點合理性。

地獄十七層原罪地獄,那是原罪君主們所居住的地方,祂們的身軀龐大而朦朧,端坐與王座之上,投影在地獄的上空彷彿七顆太陽一般照耀著原罪地獄的一切。

正好七個。

但第十七層卻並非只有原罪君主的居住,祂們的座下同樣有著無數子民的生存。

大罪……因為天性中某種特質,而這種特質又被無限放大的恐怖存在。對於它們而言,罪惡是流淌在體內的血液,是自身存在的意義。控制罪惡的力量,對於它們而言和控制手指並沒有什麼區別。

而在某些情況下,原罪其實也可以稱之為大罪。假若原罪君主只是眾多大罪中最強大的七位存在的話……假若原罪這東西真的是一種‘罪’。

“嗯……”

沉思中,穆天似乎終於找到了一個看起來比較合理的理由。

“其實仔細一想也是可以理解的,在人類世界中,甚至並不侷限於此,好奇從來都是一種讓人又愛又恨的性格——適當的好奇可以揭開未知,獲得更好的未來,而過分的好奇卻只會害掉自己。”

在神學……哦不,是某些人認知中屬於‘神’定下的,但到底怎麼樣只有那個‘張嘴吐字的人’知道的神學中,原罪的定義是人生而便有的罪惡,人降臨到這個世界上便是為了贖掉這些罪惡而活的。

作為筆者在此謹慎的對於這種宗教信仰者保持著對於萬物平等的尊敬態度——不管怎麼樣,對對對,說的對。

但在遠離海藍星所在宇宙的艾德拉大6,這種說法哪怕是酒館裡的冒險者,在喝酒打屁的時候都不屑於去談起。

人是為了所謂的神而活,而不是為了自己,這種話題可是一點可聊的趣味性都沒有。

在哲學家的研究中,還有一種想法被艾德拉大6的人們廣泛的認同。

原罪,或許並非和律法道德所判定的錯誤行為是一種東西,它更像是智慧生命存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種生物的本能與基礎。

適度的原罪可以促進社會的進步與展,而過度的原罪無疑會招來毀滅。此處的毀滅不是指來自於神降下毀滅的懲罰,而是當事人從內到外的自我毀滅。

舊世界腳踏車的出現,最早的明來自於一個單純的想法路太遠,懶得走

於是,腳踏車便出現了,正是這種‘懶得走’的想法促進明者明瞭一項相當方便的交通工具。

而隨後,又在‘懶得騎’的基礎上,出現了只要動動手擰動‘腳踏車把手’——也就是方向盤,就可以自動前進的汽車。

作為一個成熟的交通工具,腳踏車無疑很好的學會了一些應該自己就應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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