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雙重人格的異型(2 / 2)

小說:血之罪講解 作者:何家弘

吃飯的人大多認識谷春山,所以一開始都只是坐在各自的椅子上看熱鬧。後來有幾個訊息靈通人士添枝加葉地把前天晚上發生的那件“聳狗聽聞”的事情告訴旁人,於是大家都知道谷書記是被“女鬼”嚇瘋了。幾個大膽的年輕人便走到谷春山面前去逗他:“谷書記幹啥來啦?今晚兒又在這圪墶擺席呀?請的是人還是鬼呀?”

眾人鬨笑。

谷春山不以為然地向他們擺擺手,然後仰起臉用檢閱遊行隊伍的姿勢向就餐的人們揮動著右手,大聲說:“大家辛苦啦!”

不知哪個人喊了一句,“首長辛苦!”於是又有幾個人喊道,“為人民服務!”

谷春山面帶微笑地說:“大家就不要夾道歡迎我啦!一會兒地委王書記來,大家的歡迎一定要熱烈!要轟轟烈烈!要如火如荼!”

“那谷書記得先洗把臉吧?”有人喊道。

眾人又是一陣鬨笑。

谷春山用手抹了一把臉,又看了看手上的黑水,板起面孔沖人們喊道:“你們起啥哄!你們起啥哄!”

正在這時,餐廳的門簾一掀,跑進來一個女人。她的臉頰很紅,不知是因為跑熱了還是冷風吹的。她沒戴帽子也沒戴頭巾,因此頭髮被風吹得亂蓬蓬的。她右手扶著門框,目光在餐廳裡尋找著。

楚衛華小聲對肖雪說:“這就是谷春山的媳婦王秀玲。”

王秀玲看到谷春山,便跑過去,著急地說:“老谷,我回家給孩子做飯的功夫,你咋就跑這圪墶來了!”

眾人見了王秀玲,紛紛退回自己的座位。

王秀玲拉起谷春山的胳膊,一邊往門口走,一邊說:“走,快跟我回醫院去!”

谷春山跟著王秀玲走了幾步,突然抽出自己的胳膊,向後退了兩步,目光緊張地盯著王秀玲,叫道:“你是誰?你是李紅梅?不,你是鬼!你是鬼!”說著,谷春山跑到一個餐桌旁邊,躲在一個就餐者的身後。

王秀玲的眼裡流著淚水,追過去說:“老谷,我是秀玲!老谷,你這是咋的啦?”

谷春山繞著餐桌躲避著王秀玲,驚恐地喊著:“她是鬼!你們救救我呀!鬼來啦!”

洪鈞三人一直在默默地看著。此時,楚衛華慢慢站起身來,說:“我得過去一下。”

肖雪說:“看來王秀玲還不知道事實真相。衛華,你最好把一切都告訴她。”

楚衛華走到正在躲避王秀玲的谷春山身邊,聲音不高但很嚴厲地叫了一聲:“谷春山!”

谷春山嚇了一哆嗦,愣愣地看著楚衛華。

楚衛華用同樣的聲調說:“你跟我走!”

谷春山猛地跪到地上,哆哆嗦嗦地對楚衛華說:“閻王老爺,你饒了我吧!我有罪!我害死了李紅梅!我害死了李青山!我坦白從寬!閻王老爺,你寬大我吧!”谷春山拼命地磕頭,他的前額撞在地上“咚咚”直響。他那沙啞的嗓子仍在喊著:“閻王老爺,你饒了我吧!我還不該死哪!我才當到縣委書記,我還要當市委書記,當國家主席!”他突然又跳了起來,大笑道,“哈哈哈!我是大官!你不敢殺我!我是大官!哈哈哈!”

楚衛華和茫然的王秀玲把谷春山拉出了餐廳的大門。餐廳裡沉靜了片刻,然後便響起一片嘈雜的議論聲。

洪鈞和肖雪相視無語。過了好久,肖雪才嘆了口氣,說道:“這個王秀玲太可憐了!”

洪鈞點了點頭說:“她是無辜的!而且很善良!如果她是個為虎作倀的官太太,我的心裡還好受些。”

“還有那個孩子!”

“是啊!生活有時真不公平!有罪的人一下子瘋了,什麼也不知道了,什麼罪也不用受了。儘管從法律上講,谷春山在實施強姦殺害李紅梅和殺害李青山的行為時,精神完全正常,具有行為能力,因此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就演算法院給他判個死緩,對他又有什麼意義?恐怕他還得監外執行。王秀玲本來是無辜的,可是還得侍候他,還得替他受罪!”

“瞎!算了吧!這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還是想想咱們自己該辦的事情吧。”

“對了,你是不是在走之前去看看肖雄。關在裡邊的時候,他不願意承認自己是肖雄,可一放出來他大概就會認你這個妹妹了。”

肖雪搖了搖頭說:“我不去找他。該說的話,我都說了。如果他想認我這個妹妹,就讓他來找我吧!”她突然又想起一個問題——“上次忘了問你,你怎麼知道有莫英妹這個人的?”

“其實挺簡單。第一次在濱北餐廳見到那個瘋女人時,我就覺得她不像真瘋,是個神秘人物。當然,我一直沒把她和我辦的案子聯絡起來。那天半夜到谷春山家,我在窗臺的積雪上看到兩個腳印。毫無疑問,谷春山家的窗外確實來過一個人,很可能是個披頭散髮的女人,所以谷春山才被嚇瘋了。另外,谷春山給郝志成打電話時還沒瘋。當時他可能已經發現了一些跡象。從他手中拿著的紙條和菜刀來分析,他有可能是在門口聽到什麼動靜並撿到了那張紙條。放下電話之後,他又看到了窗外的女人。從郝志成放下電話到我們趕到谷春山家,也就二十分鐘的時間。因此當我們到達現場時,那個女人應當還沒走多遠,而我恰恰在離谷春山家不遠的院牆豁口處看到了那個瘋女人。在那個風雪交加的夜晚,我相信這絕不是偶然的巧合。然後,我就考慮瘋女人與本案的關係。從那字條上看,她是為李紅梅之死來的。從作案手法上看,她的手法與肖雄的手法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我當然不相信李紅梅會死而復生,因此這個瘋女人很可能是另外一個與肖雄有某種關係的人。瘋女人在火車站金蟬脫殼,證明我的推斷是正確的。但我相信她不會離開濱北縣城,而一定要等候肖雄,甚至會想辦法去搭救肖雄。對於一個外地人來說,她既然脫去了瘋子的外衣,就一定會像普通人一樣住進當地的旅館。於是,我跑了幾家旅館,查問那天上午登記住宿的客人,結果發現在大眾旅館有一個來自大興安嶺的客人叫莫英妹,而我知道肖雄也是從大興安嶺來的。我相信,這就是答案。”

“答案總是很簡單。但是在答案給出之前,人們往往不知道如何去找出這個答案。”

“其實,我倒希望自己沒有找出這個答案。”洪鈞的心情似乎有些沉重。

“為什麼?”肖雪詫異地問。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知道莫英妹的行為也是法律所不能允許的。她採取這種故意恐嚇的行為導致他人精神失常——儘管後者是一個有罪之人,她也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至少是民事賠償責任。我覺得自己的做法有違法律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我似乎是在包庇違法者,讓人們用一種犯罪去報復另一種犯罪。肖雪,我是不是做錯啦?”

“算了吧,洪鈞,又不是你讓她做的。”

“但我當時的做法也算是隱匿事實和證據吧?”

“我認為你當時做得很對。再說了,誰能證明是莫英妹把谷春山嚇瘋的?別折磨自己啦,我的洪大律師!”肖雪站起身來。

洪鈞和肖雪向門口走去。走到門口時,洪鈞情不自禁地回頭看了一眼當初瘋女人坐過的那個角落。他的心裡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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