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證明人藏匿了(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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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澤辰雄被起訴了,這起強盜殺人案巳移交法院,等候審判。熊澤從警察局的拘留所被押送到拘禁未決犯的拘押所。

熊澤一直認為自己無罪,但警官和檢察官都不相信。

熊澤被捕後,在警察局拘留了24小時以後,移交給了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在24小時以內向法院提出拘留申請,得到拘留10天的許可,後又延長了10天,終於被起訴。在起訴以前被拘留了23天。

在此期間,他住在八張席大小的塑膠房子裡,接受警官和檢察官的頻繁審問。每間屋子住五六個人,馬桶放在屋角。

在這23天裡,被關在這種非人的惡劣生活環境中,每天受到“是你乾的吧”這樣的審問,使你陷入好像“真是自己乾的”心理狀態之中。

進了拘押所,生活設施有所改善。警官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這麼長期間的審訊,在先進國家中只有日本才這樣做。若是自己招認了,不用拘留那麼久就被起訴了。

熊澤堅決不招供,結果被拘留最長期限以後才被起訴。他雖然堅決否認犯罪事實,但因有不少證據,警方大概確信他是有罪的。

起訴以後的拘押,許可權在法院。從起訴之日起,可以拘押刑事被告人(起訴前叫犯罪嫌疑人)兩個月。必要時可以延長,每次可以延長一個月。

坐在押送犯人用的汽車裡被移送到拘押所去的被告人,大都懷著一種絕望的心情。漫長的拘押所生活結束以後,又要被送到更加漫長的拘禁場所去。就像是結核病剛剛治癒,又患上了癌症一樣。

押送車的外面,是自由世界。押送車的窗關閉著,並有金屬網,但窗外的情況還可以看到。現在他才體會到,過去像水和空氣那樣毫不稀罕的自由,是多麼寶貴呀!

也不知道被押到哪裡去,但肯定不是送往“乘客”希望去的地方。今天的乘客,除熊澤以外,還有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面容看上去很和善,但罪名是強盜強姦。人多的時候,除戴手銬以外,還要鏈在一起。今天只有兩個人,就沒鏈起來。兩名“乘客”有兩名護衛,但禁止互相談笑。

人們都沉默不語,隨車搖晃。道路不夠平坦,車子緩緩前行,且走走停停。同行的“乘客”說了聲“真想吸根菸啊”。護衛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路平坦了,車子像是要搶回耽誤的時間,飛速前進。

突然,車子激烈震盪,熊澤摔倒在車箱裡。車體壞了,玻璃也碎了。熊澤的後背被猛撞一下,呼吸感到困難。出車禍了。

熊澤本能地保護住了身體的重要部位,沒有受到重傷。

汽車翻倒了,熊澤被夾在狼藉不堪的椅子當中。另外一名“乘客”和兩名護衛滿身是血,呻吟不止。汽油的臭味直嗆鼻子。這一切使熊澤想起了電影裡發生車禍後汽車爆炸的鏡頭。

熊澤心想,在這種地方被壓成肉餅就全完了。熊澤費了好大的勁,總算從椅子縫裡掙扎著站了起來。他腰部感到劇痛。手還在銬著,然而熊澤的手腕是千里挑一的畸形,拇指根部的關節向內側彎曲著。

一般人戴上手銬,因為有拇指根部的關節(菱形骨)擋著,是脫不下來的。可是熊澤的拇指關節向內側彎曲,手能脫出手銬。

剛一戴上手銬,他就發現了這種情況,但他沒有聲張。他當然不會放棄這一有利條件。但他萬萬沒有料到,利用這種畸形有利條件的機會來得這麼快。

他脫掉手銬,從撞壞了翻到車頂上的車門擠出半截身子。這時他看清了全部情況,是對面開來的一輛大卡車越過馬路中線撞翻了押送車。

不知是超速行駛,還是司機睡著了。押送車的車體被大卡車撞成了“〈”①字形,車的前部被壓扁,完全變了形。熊澤沒有被撞死,可以說是個奇蹟。馬路上聚集了一群看熱鬧的人,人們一看到熊澤,便大聲喊道:“這個人還活著!”

①“〈”是日文的一個字母——譯者注。

跑過來幾個人把他從車門裡拉了出來。

“喂,不要緊吧?”救他的人問他。

“快叫救護車去!”

“已經叫了。”

“車裡邊還有人!”

人們你一言我一語地叫喊著。好像還沒看出來被撞翻的是一輛押送犯人的車。遠方傳來了救護車警笛的鳴叫聲,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到出事故的車上。把熊澤從車裡拉出來以後,人們又去救車裡邊的人。

熊澤忽然想到,現在正是逃跑的機會。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呀!這正是神明可憐他被冤枉,給他的逃跑機會。就這樣蒙冤住進監獄,多倒黴呀!

熊澤想到這裡,立即行動起來。穿的是便服,不會惹人注意。雖然腰帶被沒收了,但褲子很瘦掉不下去。

他也不知道東西南北,本能地向前跑去。

首先,他需要錢,但不需很多,夠到由美子住的那個公寓的路費就行。他想去問問她為什麼撒謊。只要她證明他當時不在作案現場,他的嫌疑就可消除。

至少先要十元錢打個電話。要在平時,十元錢很容易找到,可在當前的情況下,弄一元錢也不易。又不能去偷,也不好向行人去要。正在沒有辦法的時候,眼前出現了一家彈子機房。

熊澤走進彈子機房,撿了30來個散落在地上的彈子球。他拿著彈子球祈禱著坐在彈子機前。不要很多,能贏到夠換一百元錢的就行。只換十元錢,他怕引起懷疑。

他的祈禱應驗了。他發揮了平時的本事,贏了夠換一千元的球,他知足了。

他將球換成現金,就去打電話。他撥通了宿舍的電話,是宿舍管理人接的。

“對不起,請找一下有木君好嗎?”

在熊澤的記憶裡,有木這個時間應該在。有木和他住同屋,是唯一和他親近的朋友。

有人給這裡的人打電話,管理人就按蜂鳴器找人。很長時間以後,有木才來接電話。

“我是有木。”

“你在宿舍,太好了。我是熊澤。”

“熊澤!你現在在哪兒?”

“小聲點,我冤枉啊!你相信我嗎?”

“我相信你,你快說你在哪兒呀?”

“我逃跑了,押送我去拘押所的汽車出了車禍。現在我就去找那個讓我蒙冤的女人,她如肯證明我當時不在作案現場,我就什麼事兒也沒有了。”

“喂,你不要胡來!”

“這怎麼是胡來呢?啊,我想求你一件事。我的衣帽櫃裡有一個旅行包,裡邊裝著我的獎金和工資,你再適當裝上點衣服給我送來好嗎?請你相信我吧,現在我只能依靠你啦。我想洗清我的冤罪。請你幫我一把吧,謝謝啦!”

“明白了,你現在在哪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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