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怪陸離(2 / 2)

小說:宋慈大宋提刑官 作者:王宏甲

“是的,這傷……”

“是假的。”宋慈說著已經站起來,當堂揭出詭秘。

他說出,這是以櫸樹罨敷而成的假痕。以櫸樹枝葉塗抹面板,可致青赤,如同毆打之痕。如果剝下樹皮放在肌膚之上,以火熱熨,便可出現中間黑色,四周青赤,由內向外擴散的痕跡,用水洗也不褪去,幾乎如棒傷之痕一模一樣。只是毆打之痕,因血液凝聚而變得堅硬。這假造之痕,唯見痕跡,按捏卻毫不堅硬。

單知縣見宋慈說得如此清楚,如此肯定,自然信了。當即驚堂木一拍,對那個仍躺在門板上的人大喝一聲道:“呔!還不起來招認!”

那人翻滾起身,跪下:“青天大人,小人說真話。”

“真話?你還敢說是真話?”

“不不,小人是說,現在要說真話。”

“說!”

原來,這人家中曾經進了賊人是真,但事情不是發生在昨夜,而是半月以前,這人遭了賊人的打也是真的,但挨的並非棍棒。那夜,他聽到聲響起來時,與賊人撞個照面,那賊人是蒙面壯漢,賊人照準他的左額狠狠兩拳,他的左額當即腫起,左眼出血,就什麼也看不見了。當時,他本也想過要來告官,可再想想,賊人什麼也沒有偷走,縱使告官,只恐官府未必當一回事,這就算了。

說是算了,心裡又極不情願。事隔多日,如今突然想到要來告狀,卻是因為本縣新來的主簿大人聲名大振,這人只想新來的主簿準能拿住那賊,何不將傷痕弄得重些,以使官府日後對那竊賊加重刑罰……便是這樣,一宗可笑的案事演出來了。他們沒有想到,竊賊尚未拿住,自己先遭了審。

這宗案子,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也可謂特定條件下生出的一宗奇案。當下告狀人被暫押下大堂之後,單知縣蹙了蹙眉,又問宋慈道:“惠父兄,你看,這竊賊是否逮得住?”

“我想,逮得住。”

“困難嗎?”

“或許,不困難。”

“那,你……”

“我試試。”

宋慈帶上童宮數人出衙而去。

約莫午時,宋慈押著一個漢子回來。這漢子就是竊賊,不用審,什麼都招了。這使得全衙上下,對宋慈越發欽佩不已。

午飯後,單知縣來到宋慈居室,問是如何逮住他的。

宋慈請單知縣坐下,接著說:“這也仰仗於檢驗。”

“你是說那一小塊布條?”

“對。你已知道,那從竊賊身上扯下的一條小布片,那是袖布,那袖布上滿是油垢,投入水中,便浮起一層斑斕的油汙,由此可推想,竊賊是個屠戶。

“午前,我帶人出去,一查問,知道了告狀人住房附近共有三個屠戶,三個屠戶中,兩個好用右手,一個好用左手,好用左手者可排除。”

“你是說,告狀人捱打之處在左額?”

“一般如此。”

“可是用右手者還有兩個人呢?”

“兩人中有一個是單身漢,也可以排除。”

“為什麼?”

“從袖口上扯下的這一小塊布,是個補丁,細察那勻秀的線腳,可以想見穿衣人家中有個善用針線的婦人。搜查,果然從這屠戶家中得到了那件青衣,雖然破處又被他女人重新縫好,但拆開了,那舊痕與這一角袖布完全吻合。證據確鑿,竊賊怎能不服罪?”

單知縣聽了茅塞頓開,想到連日來審的一些案子,案犯之所以都供認不諱,實在是因為宋慈已取得各種犯案佐證,案犯才無法抵賴。

“惠父兄,看來,審刑斷案,重審莫如重斷?”

“是的。”宋慈笑笑。

單知縣嘆出一口氣,為官多年,似乎只在這些日子,才對“審斷”二字有了這樣一番理解。

一連半月,宋慈都在協同單知縣審理此類陳案中忙碌地送走了一天又一天,審斷了一案又一案。這些一般的案子,都不容易難住宋慈。單知縣待宋慈也不只是器重而是敬重,在感情上也與宋慈更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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