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h2>雜務</h2>

對於一個喜歡獨處,做做夢,讀讀書,打打坐的人來說,莎士比亞書店的環境簡直是太喧囂了。有許多人是在從各種事務和活動中退隱出來後,才開始一種沉思的生活。但對我來說,一切卻正相反:首先是沉思,然後是忙亂。有一個剛剛從維也納過來的弗洛伊德的學生在觀察我之後,說:“你是一位典型的外向型的人。”

首先當然是書店裡的一切日常事務,一個書店中要忙的事情可真多,就像《南西·貝爾號之歌》(Rhyme of the Nancy Bell)[1]那首打油詩中寫的那樣,我“既是廚師也是勇敢的船長”。在瑪西尼前來幫忙之前,我一直是學徒、老闆、職員集為一身。單單想象一下每天除了賣書和借書之外,我還得負責計算那些賬單!我得要管理三種不同貨幣的銀行賬戶:美元、法郎和英鎊。要計算那些便士、生丁和美分,是最讓我頭疼的工作。我“特殊的”算術能力讓我處理起生意來可真困難,為此我浪費了許多時間,也浪費了大張大張的草稿紙。有一次,我在普林斯頓時的好友傑西·賽亞(Jessie Sayre)[2]正巧經過巴黎,她是威爾遜總統美麗的二女兒,一直對我的書店非常關心,我對她提起這一大困難,傑西就建議我晚上到她的旅館去,她可以教我一種算術系統,她曾用這個系統成功地教會過一班智力發展遲緩的孩子們。所以,吃過晚飯後,我就來到她的房間,開始學習。第二天,賽亞夫婦就離開了巴黎——說也奇怪,她的丈夫和她的父親非常相像。傑西臨走時,非常肯定地說,有了她的這個算術系統,我立即就能把一切都料理好。我不想讓我的好朋友失望,而且,我也感到非常慚愧,一直沒有告訴她,其實我立即就回到了我的老辦法中,那就是用大張紙做計算。

阿德里安娜·莫尼耶的書店給人的印像是平和安靜的,你一走進去,就覺得全身舒緩下來。也難怪,阿德里安娜沒有一個喬伊斯在她的書店裡呀!更何況,我們美國人天生就喜歡吵吵鬧鬧。莎士比亞書店也就整天人聲喧譁。我父親在普林斯頓讀書時,他的同學們給他起的外號是“雜務畢奇”,這個雅號用在他女兒身上也正合適。

早上九點鐘,巴黎大學專門研究盎格魯——撒克遜的賀欽教授(M.Huchon)就來了,要給他的英國太太找一本輕鬆的小說;從那時開始,一直到午夜關門,書店裡就不斷地有學生們,讀者們,作家們,翻譯家們,出版商們,出版商的跑腿們,或朋友們進進出出。圖書館的成員中有許多當代作家,當然,還有那些我不認識的他們的讀者朋友們。我當然特別喜歡那些來借閱喬伊斯或艾略特的作品的讀者,但是對於其他的讀者,我也尊重他們的權利。我曾為一位養育著七個喳喳亂叫的孩子的媽媽提供了一整套“賓豆”(Bindle)系列作品[3],我還曾給法國會員弄到他一再要求的英國作家查爾斯·莫根(Charles Morgan)的作品。我也非常喜歡像我自己這樣平凡單純的讀者。如果沒有我們,作家們該怎麼辦?書店該怎麼辦?

為讀者尋找到合適的書籍,就像為他們尋找到合適的鞋子一樣困難。有些顧客要從美國或英國訂購最奇怪的出版物,例如,有一位每年只到我的書店來一次,就是為了取他的《拉斐爾曆書》(Raphael&#39;s Ephemerides)。他們怎麼就不能簡簡單單地買一本《男孩的願望》(A Boy&#39;s Will),而偏要尋找我書店裡根本就沒有存貨的東西呢?

當然,我的顧客一半以上是法國人,所以,我的工作也包括非正式地教授他們有關美國文學的知識,給他們提供最新的資訊等。我發現,他們中的許多人對美國新作家們一無所知。

我的這些“兔兒”[4]之中,有一位是培根的崇拜者,我的店名讓他如此惱怒[5],所以,他常常按捺不住要到我的店裡來。在吞下培根火腿和雞蛋的早餐後,他就急急忙忙趕到我的書店,千方百計地阻止我回復那堆積如山的寫給莎士比亞書店的公務信函。他會把《解剖憂鬱》(Anatomy of Melancholy)[6]或其他書籍從書架上硬扯下來,把書開啟到能夠證明莎士比亞是培根的筆名的那一頁上,然後就把翻開的書留在店裡。這位“兔兒”還有些暴力傾向。有一天我看到他直盯著撥火棍看,很顯然,他已經決定要把莎士比亞書店的老闆給放倒在地上,所以,當我看到海明威一如往常地走進書店時,我真是大大鬆了一口氣。

我還是更喜歡那些年輕的“兔崽兒”們,他們徑直走進來,坐在那張紅色圓桌邊古老的小扶手椅上,閱讀布萊荷的《地理》(Geography)[7]。布萊荷一直相信書籍應該出得又大又平展,可以讓人坐在上面。我也總願意停下手中並不太重要的活計,給這些孩子們看拉爾博的西點軍校計程車兵們,還有我在裡屋大櫃子上面放著的其他玩具,當然,你得把這些孩子舉起來,他們才能看得見。

其中我最喜歡的一位是哈里特·沃特菲爾德(Harriet Waterfield)。她的父親戈登·沃特菲爾德(Gordon Waterfield)正在撰寫一本關於他們家族長輩達芙·戈登夫人(Lady Duff Gordon)[8]的傳記。這本傳記非常有趣,我要將這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推薦給所有沒有讀過的人。

哈里特當時只有五歲,她對她媽媽說:“你知道麼,西爾維亞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把她當成摯友。有一天,我本該在書店裡工作,但卻跟著她去布隆涅森林裡的動物園遊玩。那時正是春天,那些動物的幼崽們就在遊客的腳下跑來跑去,讓人惱火的是,有時候它們還會跳起來,咬掉你大衣上的紐扣,這可是你最好的大衣,你媽媽一再叮囑你千萬別弄壞。等到我們去看大象時,就輕鬆多了,因為大象不會跳來跳去。哈里特說:“下次我們再來,就直接去看大象。”

有一天,一位穿著白裙子的金黃頭髮的小女孩和她的父親一起來到書店,她坐在紅色的小圓桌前翻閱兒童讀物。這個孩子名叫薇奧蘭(Violaine),是詩人克洛岱爾的乾女兒,她的名字就是隨克洛岱爾的戲劇《小女孩薇奧蘭》(La Jeune Fille Violaine)中女主人公的而取的。她的父親是詩人和大使亨利·霍伯諾(Henri Hoppenot),他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之一。薇奧蘭和她的父親以及母親海琳娜·霍伯諾(Helene Hoppenot)剛剛從北京回來。

這個小女孩的英語幾乎和法語一樣好,那天我和她的父親說話時,她深深地沉浸在凱特·格林納威(Kate Greenaway)[9]的作品中,等到她長到二十歲時,在反納粹的抵抗運動中,她變成了最危險的環境裡最勇敢的女英雄。

莎士比亞書店的訪客中偶爾也會有一些小狗,但我的小狗泰迪對它們的態度並不友善。

說起泰迪,它原來的主人是我的顧客,來自布魯克林的一位年輕迷人的女士。泰迪是混有雜種血液的硬毛獵犬,是一條特別有魅力的狗。它常常到我的書店來,項圈上的許可證還是在布魯克林時頒發的,它不許任何人把這許可證取下來。有一天,它的女主人來對我說,雖然她很喜歡泰迪,但是,她無法再繼續養它了,她要把泰迪送給我做禮物,並且希望我能接受。我告訴她,我的書店是沒有辦法讓喬伊斯和一條狗共存的。她聽後說:那我只能請獸醫把泰迪給弄死了。

這樣,我只得同意先試著收留泰迪一段時間,我首先得看穆薩是否能接受它,穆薩是阿德里安娜父母親在鄉下的莊園中的那條毛茸茸的牧羊犬,我們經常去那裡過週末。說好了這個前提條件後,泰迪的女主人把它的狗鏈交給我,還有一份詳細的養狗說明書。說明書中告訴我它的健康狀況,它的飲食(罐頭三文魚居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項,這讓莫尼耶一家大為驚奇),它的行為習慣,她花了許多精力才教會它的那些把戲,還有它能聽懂的語言。泰迪會玩的把戲很能逗孩子們開心,如果需要它養家餬口的話,可以在馬戲團裡為它找份工作。它能踮著腳尖轉圈圈;它能四腳朝天躺在地上,直到你數到三;它能用鼻子頂著一根棍子,然後把棍子扔出去,並在落地前又用嘴接住。

我擔心對泰迪來說,替換女主人會是一種打擊,但它不僅很快接受了它的新夥伴,而且,當舊主人第一次回到書店時,它根本就沒起身去和她打招呼。也許是因為它也有自尊心吧。

後來的一個週末,阿德里安娜和我帶著泰迪去趕火車,我們正要透過火車站的大門時,車站的工作人員攔住我們,他說:“你們不能帶這條狗上火車,它必須得戴口套才行。”我們沒有狗的口套,也沒時間去買一個,而這班火車又是我們能乘坐的最後一班車。阿德里安娜總是能想出辦法,她掏出一塊大手帕,紮在泰迪的嘴巴上。還不等那人反應過來該說什麼呢,我們就衝了進去,上了火車,前往鄉下去了。

穆薩原本是條山裡的狗,它還是小狗崽時,我從薩瓦省將它買來,送給阿德里安娜的父親做禮物。沒人能替穆薩梳理它的毛,即使是它的主人也不行,對於一條山裡的狗來說,它從來都不會如此放棄自己的尊嚴。有一次,而且只有這一次,阿德里安娜的媽媽想替它把打著結的毛梳開,穆薩搶過梳子,把上面纏著的毛弄下來,一口就吞了下去。

我們都覺得穆薩肯定不想要泰迪與它做伴,但是,在初次見面大打一架後,這兩條狗居然成了朋友。穆薩佩服泰迪的聰明和智慧,而泰迪則崇拜穆薩,因為它可以說是狗中的一條好漢。

阿德里安娜認為泰迪是一個高度進化的動物,它肯定經歷過無數種變體,或者是如茉莉·布盧姆(Molly Bloom)[10]所說的那樣,它是一種“會轉世的靈魂”。阿德里安娜覺得它下一次投胎會成為一個郵差,因為她的父親在郵政局工作,所以,她的這一說法充滿了對泰迪的尊重。我很喜歡它目前作為狗的階段,它也很喜歡我。我敢肯定,為了我,它也能放棄掉它作為狗的狀態。

當然,每次喬伊斯一來書店,我就要趕快把泰迪趕到其他地方去。可憐的喬伊斯!當我和阿德里安娜買了輛汽車時,他也很不贊同,他覺得只有政府官員才能使用汽車。而現在,莎士比亞書店又增添了條“好可怕的狗”。

喬伊斯不喜歡泰迪,但是他卻很喜歡莎士比亞書店的店貓,那隻全身漆黑的名叫幸運的貓。幸運喜歡吃手套的手指頭,它的這個習慣讓許多人氣惱,因為他們剛剛將一副上好的手套放在桌上,隨後就會發現上面的手指頭都被咬掉了。喬伊斯從來不戴手套,所以,他不會像其他人那樣對幸運發怒。我實在無法讓幸運意識到這種習慣非常不好,就只能在書店裡貼出一張告示,警告顧客們他們的手套所面對的危險。帽子也一樣,有一次,幸運把海明威的一頂新帽子的帽頂給咬穿了,這真讓我羞愧。還有一次,朋友們到阿德里安娜家裡去喝茶,幸運把放在臥室裡的所有手套的手指頭都給咬掉了。喬伊斯夫人為了另一位客人的手套而大發雷霆,只有在離開之後,她才意識到,她的手套也同樣是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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