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堂邏輯課(2 / 3)

“女人的手鐲。”我得意揚揚地大聲宣佈,“當參議員的手腕被刀子割到的同時,劃破他裸露的手臂的——還記得吧,他遇害時,襯衫的袖子捲到胳膊肘上——一定是寶石或金銀絲之類的東西!”

父親的嘴裡低聲嘰咕著,雷恩先生則一臉微笑。“我得再強調一次:太聰明瞭,親愛的,不過還是有破綻。你認為殺害參議員的是女人?不盡然。在女人手上戴手鐲的同樣位置,男人也有類似的飾物⋯⋯”

我目瞪口呆,難道我搞砸了嗎?狂亂的思緒在我的腦海裡翻騰,然後我叫起來:“啊,您是說男人袖口的鏈釦?當然!我想過,不過我總直覺地認為,女人的手鐲好像更合理。”

他搖搖頭:“危險啊,佩辛斯。別再犯這種錯誤了,要嚴守邏輯的可能性⋯⋯所以現在我們已經推斷出,兇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他微微一笑,“或許這只是一個不完全的理解的例子。蒲柏曾說,所有的意見不合,都是源於人們無法瞭解和諧的真義。誰知道呢?不過佩辛斯,請繼續,我被你挑起興趣了。”

“現在,雷恩先生,無論行兇並造成那兩處傷痕的兇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可以確定:兇手是用左手持刀攻擊參議員的。”

“親愛的,你怎麼知道?”

“道理很簡單。刀傷出現在參議員的右手腕,袖釦造成的擦傷則是在手臂上更高的四英寸處,也就是說,擦傷是在刀傷的左邊。到目前為止清楚吧?現在,如果兇手是用右手持刀,袖釦造成的擦傷就應該出現在刀傷的右邊,這一點做個簡單的測試就可以證明了。也就是說,兇手若是右手持刀,擦傷就會偏向右邊;左手持刀,擦傷就會偏向左邊。這表示什麼呢?由於擦傷出現在刀傷的左邊,因此我的結論是,兇手是用左手行兇的,除非他倒立,而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巡官,”老紳士彬彬有禮地說,“你應該以自己的女兒為榮。太不可思議了。”他喃喃道,對著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這樣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一顆無價的寶石。請繼續。”

“雷恩先生,到目前為止,您都同意嗎?”

“在你這套堅實、嚴密的邏輯面前,我甘拜下風,”他輕笑,“到目前為止相當完美。不過小心,親愛的,你忘了匯出非常重要的一點。”

“我沒有,”我反駁道,“唔,親愛的!我是說,我故意略過不提,因為我還沒說到那一點⋯⋯根據馬格納斯典獄長的敘述,十二年前,阿龍·道在阿岡昆監獄服刑時是個慣用右手的人,你指的就是這個嗎?”

“沒錯,我很想知道,你對這一點做何解釋?”

“這個嘛,他進入阿岡昆監獄兩年後,發生了一樁意外,右手因而癱瘓。從此他就學著單獨使用左手,也就是說,十年來,他一直是個左撇子。”

父親坐直身子。“就是這裡,”他激動地說,“雷恩先生,這就是令我最困惑的地方。”

“我明白你在煩惱什麼。”老紳士說,“說下去,佩辛斯。”

“對我來說,”我朗聲說,“一切很清楚了。雖然我承認,除了一點兒常識和觀察之外,沒有任何實際的證據足以證明我的觀點,我堅持右邊傾向和左邊傾向——是這兩個詞嗎?——跟適用於手一樣,也適用於腳。”

“拜託,”父親呻吟道,“你說的那是什麼鬼字眼哪?”

“爸!我的意思是,天生慣用右手的人,也會慣用右腳;同樣地,慣用左手的人就會慣用左腳。我知道我是慣用右手,而且我會用右腳做大部分的事情;同時我也觀察過很多人,結果是一樣的。現在,雷恩先生,我的這個假設合理嗎?”

“佩辛斯,在這方面我不是權威。不過到目前為止,我相信醫學理論會支援你的觀點。接下來呢?”

“好,如果您同意這一點,接下來我的看法是,假使慣用右手的人的右手喪失功能,使得他必須學習使用左手,就像阿龍·道十年前一樣,那麼潛意識裡,即使他的雙腳健全,他也會開始用左腳做絕大部分的事。這就是我父親一直很懷疑的一點,不過相當合理,不是嗎?”

他緊鎖眉頭:“恐怕你的邏輯運用在生理學上未必行得通,佩辛斯。”——我的心往下沉,如果這一點被推翻,我的整個推理的架構就會隨之崩潰——“不過,”他又說,“在你前面所說的故事裡,另一個事實大有幫助,那就是阿龍·道在右手癱瘓的同時,右眼也失明瞭。”

“這件事有什麼幫助呢?”父親困惑地問。

“幫助大得很,巡官。幾年前我剛好有機會請教過一位這方面的權威人士。你還記得布倫克一案中,慣用右手和慣用左手的問題有多麼重要吧?”——父親點點頭——“那位權威人士告訴我,右邊傾向和左邊傾向的說法,在醫學領域裡是在視覺理論中被廣泛接受。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說視覺理論主張:在幼年時期,所有隨意的運動都仰賴視覺。他還告訴我,跟視覺、手、腳、說、寫相關的神經衝動,都源自於大腦中同一塊區域——我忘了準確的名稱了。

“視覺由兩隻眼睛形成,但每隻眼睛本身自成一個單位,每隻眼睛中的映像所引起的意識,是完全分離、區隔的。其中一隻眼睛就像槍的準星一樣,具有‘瞄準’的功能,至於用哪隻眼睛瞄準,就看你慣用右手還是慣用左手。如果作為準星的那隻眼睛失明,瞄準的機能就會轉到另一隻眼睛上。”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慢吞吞地說,“換言之,慣用右手的人會用右眼瞄準;而如果他的右眼失明只剩下左眼完好,瞄準的機能就會轉移過去,而且會影響他的生理活動,使他變成一個左撇子?”

“大體上沒錯。當然,據我所知,習慣的因素也要考慮在內。不過道使用左眼已經十年了,左手也是一樣。如此一來,我相當確定,基於習慣和神經的影響,他也已經變成慣用左腳了。”

“嗬!”我說,“我真是太走運了!從錯誤的事實匯出正確的答案⋯⋯如果過去十年阿龍·道果真是慣用左腳和左手的話,根據兇案現場的證據,就出現了一個重大的矛盾。”

“你剛剛說過了,”雷恩先生鼓勵地說,“兇手一定是左撇子,這和道相當吻合。那麼你所謂的重大矛盾到底是什麼?”

我用顫抖的手點燃香菸。“我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得出這一點的。之前在敘述案情的時候,我曾經提到壁爐的灰燼中有一個腳印——右腳的腳印。從其他的證據推測得知,有人燒了些東西,然後用腳踩滅餘焰,這就解釋了那個右腳腳印的由來。而踩滅餘焰——這一點誰敢否認的話,我就扯光他的頭髮——純粹是一種不自覺的行為。”

“這一點毋庸置疑。”

“如果你要踩什麼,你會用慣用的那隻腳去踩。噢,我承認,有時候因為站的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慣用右腳,也可能會用左腳去踩,不過這不適用於壁爐前踩滅餘焰的那個人。因為就像我之前說過的,我們在壁爐前面的地毯上發現了一個左腳印,正好就在壁爐裡那堆灰燼的正前方。這就表示燒紙的人站在那個位置,可以自由運用兩隻腳,不會有任何不方便,那麼他是用哪隻腳踩餘焰的?右腳!所以他是慣用右腳的人,依此類推,一定也是慣用右手了!”

父親困惑地悶哼了一兩聲。老紳士嘆了口氣,問道:“這一切又匯出什麼矛盾的結果呢?”

“匯出這個:兇手用左手持刀,但踩滅餘焰的卻是個慣用右手的人。也就是說,可能有兩個人涉案,行兇殺害參議員的是左撇子,而慣用右手的人則燒掉了那張紙並用腳踩滅餘焰。”

“這麼一來,其中又有什麼不對呢,親愛的?”老紳士柔聲說,“如你所說,有兩人涉案,那又怎麼樣?”

我瞪著他:“您不是認真的吧?”

他咧開嘴笑了:“認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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