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前,青嬰精密儀器製造局的一位業務主管曹安然修士找上門,提出出資15億,對金程精工進行控股。
曹安然修士的理由是:
微秒級減速模組的核心工藝使用了青嬰精密儀器製造局出產的超精滑軌,按照最高修士庭3135.16號司法解釋“……神州境內的玄法造物,所有權應當歸屬修聯……”,金程精工必須出讓其控股股權。
對於這一要求,金程精工的實際控制人金志文斷然拒絕。金志文的理由是:
微秒級減速模組是完全的機械結構,內裡沒有任何玄法內容,因而不屬於玄法造物,青嬰精密儀器製造局無權對其進行強行收購。
這只是一個經濟案件,本來不會出現在刑事案卷彙編中。但曹安然修士在和金志文談判時發生激烈爭吵,進而演變成互毆。
曹安然修士雖然只是4品煉修實力很一般,但揍平民金志文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好在曹安然並沒有下死手,金志文被打成重傷。
之後由青嬰修大出面,先是將金志文的傷勢完全治好,之後又將曹安然修士禁足一個月,雙方達成和解。
這個案件的關鍵點不在於修士和平民的鬥毆,而在於一個很微妙的定性:
一個由玄法制造的純科技產品,到底算是玄法造物還是科技造物?
如果算玄法造物,那麼金志文確實應該出讓公司股權。
如果算科技造物,那麼金志文的公司屬於自由民營經濟,修聯無權干涉。
本案具有極強的代表性。
神州這麼多年,一直是科技玄法兩條腿向前跑。按照“修士歸修士,平民歸平民”的原則,這兩條腿應該雙軌執行互不影響。
但這只是理論上,在實際運用上,出現了大量的玄法和科技的交叉。修聯至今無法進行明確的界定。
其中最典型是在醫療領域,醫師搞不定的情況會由治療師接手,治療師用靈法吊住命後由交給醫師進行後續康復。
藥品方面比如曦康諾,其核心原料是欒族的晨曦露,但實際上又經過了大量的藥理學調製。
醫院是修聯下屬的公立部門,界定不清倒是無所謂。但是在民營領域,這一點就很致命。
隨著玄法技術在社會生產中的廣泛使用,越來越多的工業產品被玄法所滲透。那麼在這個前提下,像金程精工這樣的民營經濟將逐漸消亡。
那麼支撐平民權利的經濟基礎,將蕩然無存。
“那麼我們調研的第一站,就去青嬰吧。”陸遠做出決定,“飛吟,給青嬰精密儀器製造局發函。”
“馬進,我們明天一早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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