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與核威脅

小說:關係太重要了 作者:黃仁宇

我們教學歷史的人,經常對宗教題材感到困難。因為歷史屬於社會科學,事物的鋪陳必受邏輯的檢束,宗教則可以出入於邏輯;另有神秘主義(mysticism)為主宰。

歷史學家湯因比(Arnold Toynbee)曾說各種宗教之中以印度教最符合邏輯,亦即它的立論最為前後連貫。湯因比說他自己願意翱翔於基督教與印度教之間。如果他在二者之間必擇其一,他只有選擇印度教。

我們不必和他一樣認為邏輯必較神秘主義為優。可是我個人的經驗,卻在一般學子面前極簡單的闡釋各宗教之大意(如在一般美國大學一年級學生之前,以兩小時發揮一種東方之宗教,這也就是歷史課程所賦予時間的限度),印度教的解釋,最容易開初學者之門。

這教義由幾個簡單的觀念組成。karma乃是因果關係。凡事既有其因,則必得其果。雖說不必立刻於當時或當事人身上顯現。dharma乃是“法”,不一定是我們的民法刑法,而是自然法規。如果你的汽車駛行每小時一百公里,前車已剎車你還在加油,必有撞車之禍,即是法網難逃。而佛法無邊之法,也屬於這dharma。

人世間的關係也不出幾個範疇:kama(注意:內中無r)乃是情慾,凡飲食男女的慾望概屬之。artha乃是金錢物質之所得。moksha為解放與超脫。印度人相信生死輪迴,但是一個人的行動不受本身慾念糾纏,可以無後果。有如外科醫生以解剖刀切入人之肺腑但無惡念,是為niehi-kama karma(直譯為不見慾念之後果),簡言之即無後果。一個人經常如此,即可以避免輪迴再世,得到解放與超脫。

一個人信奉印度教,他們並不鼓勵你立即得道成仙。他的生活分作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學徒(disciple),第二階段為眾生(householder)。此時他應當成婚。印度教不主張保持童貞,他們所述的男神女神,個個都已結婚。凡情慾好貨各節,也在這階段滿足,只是一個人之生命有限,他在各方剛一滿足即應知適時而止。因為時日不多,宗教上的要求尚有次一階段。此第三階段為隱士(hermit)。不少印度公司之經紀人事業頗為順利,而偏在此時突然退休,將事業交付於人,而自己則追求精神上之解放。至第四階段則為“苦行者”(ascetic)。隱士尚只割斷各人之社會生活,苦行者甚至連生理上之必要需求亦逐漸戒斷。這樣一來入世出世可以循序漸進,無劇烈之裂痕,也可以人人得道。

一個譬喻:印度教有如令宜蘭濱海之人不論男女老少齊奔往塔曼山之山巔,不到不止,其晝行夜宿,有如生死輪迴,今晨出發點有先後,乃因昨日功夫參差,因果所至,全屬karma。途中前進技術不同,平地可以跑步、涉水須游泳、爬山用繩,此各種因事制宜之法則,盡屬dharma。當登山時每見晨曦初顯,各人酬勞自己,飲咖啡一杯,放寬胸懷,欣賞東海景色,是謂kama。不過須考慮時日不多,不宜逗留太久。路上與同行之人交易,以便當一盒換得三明治兩份、蘋果一個,入多於出,其經濟價值屬於artha。然則縱有如此種種分心之事,最終目的仍在山巔。至此天地渾然,身心如一,無塵世之俗念。這種解放與超脫有如moksha。所以概括綜合的解釋,將天人人間之事全部收納,亦無一例外,亦毋庸涉及神秘。因之印度教被認為合乎邏輯,前後連貫,它給任何人都有鼓勵與引導的力量。

可是不受神秘主義束縛的宗旨,不能始終貫徹。因回生轉世即產生“鬼神再生”(divine incarnation)之原則。其立論基點在認為一切神靈之主宰盡屬Brahma,但是這神靈之主宰可以因藉著不同之“人身性格”(human attributes)分裂為二,亦即Vishnu主保養;Shiva主破壞。這兩級之神靈也可以因藉著更為分析著較為繁複之人身性格出現為多數之神靈魔鬼。總之具有差別與高低,溯本歸源仍始於一。於是由一神論而為三位一體,再由三位一體而化為多神多鬼,有些印度教內之女神婀娜多姿,身體半裸;為人崇拜之魔鬼面目猙獰,腰纏一串骷髏。然則依神學解釋,彼此都各代表宇宙現象之一面。

而且因果迴圈回生轉世之原則支援職業遺傳之種姓制度。“婆羅門”為教師,“剎帝利”為戰士,“吠舍”為商人及地主,“首陀羅”為農奴。這四級區分,統稱為“華納”(varna),意為顏色。專家考訂:公元前始分種姓時以膚色作主,白皙為上,黝黑為下。今日此種區分大致已與當初設計脫節,例如婆羅門有同貴族,而印度人注重飲食,凡食物必由同種姓或較高種姓之人手處理,以致今日多數之婆羅門任作廚師。各地地主,也多剎帝利。他們在中世紀戰勝既攻,久之則擁有村莊內之土地。甘地(Gandhi)一姓在近代印度史內煊赫(不過聖雄甘地與尼赫魯之女甘地夫人並無親屬關係),甘地一詞在印度語中則為“雜貨店主”,所以應屬吠舍。

自中世紀以來在印度村莊盛行者稱“查支曼尼體系”(Jajmani system)。每一村莊必有一種姓,領有全境耕地,我們無妨視之為地主種姓,是為“查支曼”(Jajman)。又有多數帶服務性質之種姓,稱為“卡明”(kamin)。通常每一村莊,不可能少過於二十個,有的也出入村莊內外。他們婚嫁出自本種姓,職業遺傳。浣衣之卡明,浣洗所有衣褥。理髮業之卡明,男子理所有男子之發,女子亦為全村婦女洗頭。地主種姓如有婚嫁,製陶之卡明供應全部壇罐盆碟,均待收成時一次付值,通常為一人或數人所能肩挑之穀物。每一村鎮均有其五人委員會(panchayat)管理。每一帶服務性質之種姓亦各有其五人委員會代表共同利益,也仲裁各項糾紛。上述安排除稍有減損之外(如新式剃刀出現,即使理髮之卡明失去憑藉),仍殘存於印度北部。

各種姓之下尚有“賤民”(untouchables),包括皮革匠以至掃街者。因為他們削割動物之皮,清除溝渠穢臭,其他種姓迴避,以免在熱帶氣候染疫,積之遂成賤民。他們之中亦分等級。二次世界大戰中,中國伙伕偷懶,常招引附近賤民為之任雜役而酬之以殘餘食物。我曾服役軍中,所以在人身上已徹底被汙染。

歷史學家認為種姓因地緣政治而產生。印度之次大陸(subcontinent)南部瀕大海,北方之人字區域亦為高山叢林掩蓋。惟獨西北角有狹道數處為歷來外間民族入侵之處,歷史上卻無由此向外擴充套件事例。於是次大陸有如布囊,長期囊括各種民族。印度亦無中國長期間胡漢通婚習慣。社會上處置新來民族辦法為令之經濟上構成職業團體。又在印度教諸神各有等級高低的沿革之下,令之崇拜某種神靈,亦無須政府幹預。

讀者如詢及印度友人彼等多謂種姓制度業已廢除,五人委員會亦不存在。此種說法只有片面之真實性。種姓制度為印度自古以來村莊內之基本組織,不能以一紙文書罷革。只有在組織軍隊、開設學校、興建工廠、增進交通的聲勢下逐漸侵蝕其舊組織。而今日新型經濟不能整個收拾舊社會。(要是能時整個印度必已改觀,而且影響全世界。)所以不僅查支曼尼體系不能盡除,五人委員會仍具力量。距今只十年《紐約時報週刊》即載一近事,有高階種姓女子與賤民男子私奔,被擒獲由五人委員會判死刑。又印度法律禁止童婚而實際孩童十歲或不及十歲聯姻仍常有。印度友人亦非有意欺騙。大概他們也像我們自己半個世紀以前一樣,只醉心於外間世界,對本土內部反不聞問。

況且堅實不移的印度教徒尚視種姓制度為理想安排。神有等級,為不同之人模仿的標本。人也有高低,因之各人進德修業為來生轉世進步升遷之準備。種姓即為此而設,正如學校之有班級。驟視為不平等,倘使人人經此生死輪迴,則為合理也算平等。

歷史上反對種姓的力量出自兩方面:佛教可算印度教內提出改革的一種運動。但是在印度長期缺乏統一的過程中,種姓賦予基層的社會以凝聚力。佛教徒反對,卻提不出代替之方案。所以以後佛教盛行於東亞各國,反不能於本土立足,另一種外在的力量反對種姓即為伊斯蘭教。當12世紀伊斯蘭教徒侵入印度時,伊斯蘭信徒已具有堅強的政治軍事傳統與不可妥協的一神論。印度教不能使之同化,相反的伊斯蘭教吸引不少印度教徒,尤以低階種姓易被感化。

英國在17世紀侵入印度後,印人謂其“分割而後征服”(divide and conquer)以宰制印度。事實上英人確曾與不同王子交往,征伐彼方,與此方結盟。但最先純依東印度公司商業利益,無全盤計劃。18世紀則與法國爭雄於天下,開始席捲次大陸。但即奪有全印度,仍只有中央地區據為英國領土。其他區域與各王子訂有長期條約,英人監視其軍備,代之抽稅理財。1947年英國退出印度時先將英屬印度之中區保留為印度,東西兩側伊斯蘭教徒較多地區劃分為東部及西部巴基斯坦,各王子聽其所屬。事實上各人甚少選擇,也只能以就近所屬及以其人民信仰為依歸,縱如此兩方仍留下不少對方之教徒。至今印度之九億人口中,至少仍有一億半為伊斯蘭教徒。巴基斯坦境內亦有以千萬計之印度教徒。自1971年印度與巴基斯坦之戰爭後,東部巴基斯坦已獨立而為孟加拉國(Bengladesh)。迄今印巴兩方已有停戰協定,尚未解決之邊境衝突則在北端之喀什米爾(Kashmir)。此域之爭執,亦牽涉上中國。至今人民解放軍所佔領之一部,不少印人仍堅持為印度領土。

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之衝突,早有歷史沿革。自10世紀伊斯蘭教徒每年在邊境掠奪,至16世紀突厥系伊斯蘭教徒樹立蒙兀兒帝國(Mogul Empire)於德里,所有軍事行動,均以伊斯蘭之“聖戰”方式執行。(只有阿克巴[Akbar]為帝一段時間可算例外。但是他的妥協方案即為下屬強硬之伊斯蘭教徒反對。)自各地方誌亦可看出:每一地區換手,戰勝者即將該地教堂改作本方教堂。

伊斯蘭教教堂之為“清真寺”本為至潔至正。信民齊聲禱告,集體膜拜,印度教徒以神龕裝置各色神靈,可能三頭六臂,也可能鑼鼓喧天。印度教徒崇拜神牛,痛恨伊斯蘭教徒宰牛。兩方相遇,經常口舌相譏,以致投石塊,動拳手,彼此都以為自己在護衛神明,亦無法妥協,以致非死傷狼藉不休。1947年劃國界時雙方難民越界投奔遷移,在不少村落中車站前引起大小規模衝突,死者總資料估計在五十萬至百萬之間。

印度教之神學哲學思想深具一種精神勝於物質之觀念,而印入亦以此自豪,甘地之消極抵抗終使英國退出印度。以後尼赫魯又發揚而為“不結盟方略”(non-alignment),不結盟與“中立”、(neutral)不同,後者站在爭執者兩端之間,好歹不聞不問。不結盟雖不袒讓一方,對好歹偏要聞問,不過以一時一事為依歸,不完全依附一方之邏輯。當日東西冷戰之間,兩方都在爭取第三世界,而一時印度之外交家品評人物議論是非,自信獨具精神上之優越態勢,各方對之亦無可如何。而印度亦仍同時接受美蘇外援。

印度與中國交惡,亦離不開雙方自大立場。蔣介石時代中國國民黨即以扶助弱小民族自居,第二次大戰期間蔣介石訪問印度會見甘地及尼赫魯,此行引起丘吉爾不滿,而蔣箴告印人,謂英國已允許戰後給予印度自治領地位,應即接受與之合作,亦使尼赫魯等反感。彼等以蔣抱優越感,自以為授惠於人,實際則空口瞎吹。此種反應見於日後中國內戰期間印度予蔣及國民政府之尖刻批評。

背景上自19世紀以來西方作家即經常以中國與印度並列。兩者均為文明古國,兩者均人口眾多,在近世紀不僅落後而且彼此淪為西方之殖民地。但中國人自問未曾亡國,只以印度朝鮮為戒,不屑與印度朝鮮為伍。人種上之偏見亦以印度人面板黧黑,能力智慧必為低下。不知大部印人屬雅利安語系,面目輪廓與歐人同,亦睥睨中國人。又兩方均以生活最低現象概括對方,實際印度之高層社會語言態度舉止全部效法西方,尚為中國所無。

我曾遇一同事雲:“歷史上印度授予中國者甚多,得自中國者絕無僅有。”我不能謂之顛倒史實。佛教之傳入亦影響中國美術建築及哲學思想等,無可置辯。但彼未提及的乃是文化輸入由於中國僧人往印取經,而甚少得力於印度高僧來華傳教。而此同事對鄭和航行時孟加拉迭嚮明廷朝貢一事則不願提及。此等情節迄今尚少記載,只有長期往來兩者之間方可道及。只見得彼此之間國民心理甚可能左右外交關係。尼赫魯聞及中共已自青海及新疆修築公路至西藏,曾說:“以我們落後的鄰邦能有如是成就,也是好事!”其言辭指向偏在印度強於中國。(不過我於五十餘年前旅行於印度,眼見彼邦交通通訊實優於中國。)

1949年毛澤東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印度緊隨英國,即於翌日承認。以後又陸續為中共捧場,希望其在聯合國取得臺灣政府所佔席位。1953年尼赫魯至北京傳達艾森豪威爾旨意,如中共繼續拒絕在韓國停戰,美軍將使用核武器。以尼赫魯外面示好內心蔑視中國之態度,中共對其善意之反應,亦可能如印度在1942年對蔣介石善意之反應。

凡新興國家必有振興軍備整飭歷史上邊疆狀態,印度雖表彰其和平處世宗旨,對茲項籌劃從未放鬆。立國以來,已與巴基斯坦交戰三次。1971年干預東巴基斯坦內亂,進而促使其獨立為孟加拉國。1959年以武力佔領葡屬港口哥亞(Goa)。1960年間與尼泊爾發生爭執,尼人謂其窩藏彼國反政府人士。對付錫金則先促成其承認為印度之保護國,1975年終併入印度為第二十二省。可是中國自人民政府成立以來,亦陸續用兵於四方。其原因可能不同,然印人亦至難接受其解說。

中國於1950年開始進兵西藏,印度抗議,中共斥其干預中國內政。1959年達賴喇嘛出走,印人縱之組織流亡政府,藏人奔印者十萬。至今達蘭莎拉(Dharmsala)接受外國援助,儼如藏人城市,喇嘛僧侶馳吉普車於街衢,為中印交惡一大主因。

1962年中印軍事衝突發生於東部在印度之阿薩密(Assam)與西藏交界處,西部即在西藏新疆與喀什米爾毗連山區,兩處以前均無人煙,亦均為兩方爭執之地。但西方媒體大部接受印度立場,謂人民解放軍侵佔印度領土。事後西方學者考證則又謂軍事接觸咎在尼赫魯,他曾下令驅逐中國軍隊,不料印軍大敗。人民解放軍除自確係印度國境之一部撤退併發還俘虜單方宣佈停戰外,迄無解決方案,而尼赫魯亦不久含憾去世。

只在1990年間中印始重開談判,1993年簽訂有關邊境衝突條約,但印度已覺自尊心受損。況且中國不斷聲援巴基斯坦,是以兩國關係始終冷漠。

此次印度試驗原子彈爆炸五起,表面上打破亞洲腹地的平衡,但二十四年前印度即曾試爆。該國之有原子彈爆炸能力早在觀察者預度中。(同樣的,巴基斯坦也有此能力。)並且他們判斷:原子彈爆炸有示威作用,一方面固然向中國及巴基斯坦表態,一方面也藉此鼓舞印度人心。緣由為近年以來印度失去外交活躍之場面,經濟方面又無突破,雖號稱“世界最大之民主國家(以人口論)”,而實際意態低沉。新首相瓦傑帕伊(Atal Bihari Vajpayee)代表最右之印度教黨(Bharatiya Janata),藉此增加他的聲望。果然,民意測驗贊成試爆的佔絕大多數。並且這些觀察家尚且指出:中國大陸已有核彈頭四百枚,所以印度立即與中國核武裝競賽的公算不高。即瓦傑帕伊在試爆後接受《新聞週刊》的記者訪問,也仍稱印度願和巴基斯坦及中國增進外交關係。

雖說如此,我們對這樣的局面不能徹底安心。世界上的國際糾紛總是易結難松。很多保衛和平的工作可能數十年的慘淡經營,廢諸一旦。印度三位政治家甘地,都因暴徒刺殺殞命。迄今西方還有不少人士以中國為假想敵或預想敵,在這種氣氛之下,中國永久的牽涉於印巴兩國的宗教衝突之中,不是適當的決策。

西藏問題不應當為中印兩國關係之裂痕。西藏果真要獨立,不能避免組織軍隊(不少的激進派尚且憧憬於“大西藏”之幻想。希望西藏包括青海之大部,川康之各一部),發行貨幣,則不可能為現在喇嘛體制所可承擔。我們也想不出藏人既要現代化,如何可能避免中共在該自治區的改革與建設。這當中也包含著達賴喇嘛的曖昧遊離,他的態度好像是說我不堅持獨立,這是我哥哥的主張;我反對用暴力,但是我下面的人並不如此。所以中共也利用這種矛盾。一方面不希望達賴回藏引起藏人激動,一方面也仍希望達賴繼續其和平奮鬥,將問題變化。印度當局並非毫不知情。文化大革命期間,藏人奔印無從截止。今日時過境遷。最近幾年來對達蘭莎拉已漸冷淡,指望藏人檢束,不願得罪中國。(達賴的態度已有美國《外交雜誌》[Foreign Affairs]批評。而達賴也在改變態度,承認中共已在轉變。)

如果中印兩方消釋敵意,此等糾紛應不難解決。

此外中國人務須拒絕接受不斷在與印度競爭互較長短的說法,兩方的不同主要由於地緣政治。印度因“囊袋”地形,歷史上無組織常備軍長期拒敵於國門之外的事例,如是缺乏中國式的中央集權體制。由於事實上的需要,印度人儘量的放縱想象力,不論是宗教教義或文學,他們製造一套大系統,將一切相容幷包。凡邏輯不能到達之處則委之以來生再世。品物只有前後高低,沒有好壞。但是從查支曼尼的體系看來,他們已將神學與經濟渾然構成一體。即是尼赫魯的不結盟方略,也仍是源於印度教一切相容幷包的傳統。

從廣義的宗教眼光看來,中國也是一個宗教性格濃厚的國家。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有在血緣關係中求永存的意義。既然將生活之目的與生命的意義都放在敬宗法祖的前提下,這也就是一種宗教思想。表面看來這與神秘主義無涉。但是生命的起源於宇宙的終結都不是人類知識所能掌握的事物。我們對這樣一個未知數如是的虔誠崇拜,這樣的信託,也就不期而然的沾上神秘主義的用意了。事實上中國的專制政體與宗法社會互為表裡,透過朝野上下,也左右著農村組織與農村經濟。

印度的放縱想象力與中國的嚴守紀律接受儀禮都曾使兩國文化發揚過一段燦爛光輝,也都在西方物質文明衝擊之下不能立足。這一切經過不是任何人物任何朝代所設計製造,而是由環境及往事的要求長期演進而成。即是尼赫魯自己也說過:“中國與印度都擔當著沉重的歷史包袱。”這樣的發展與民族之優劣,個人之賢愚不肖無關,尤無互相競爭的態勢。

在改造或調整而接受西方體制時中國所受內外壓力遠較印度所受為大。(弔詭的是印度已受英人統治,反而無救亡圖存的情勢緊迫。)所以推翻專制,軍閥混戰,五四運動,武力統一,八年抗戰後緊接著又是四年內戰,以至土地革命、文化大革命,歲無寧日。只有事後看來,方能看透當中的邏輯。從一個“尊卑、男女、長幼”的社會改造而為一個現代社會,影響到十幾億人的衣食住行、思想信仰,不是那麼一件容易事。今日的讀者可能不滿於毛澤東所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可是大約同時間魯迅、茅盾、巴金等所發表的文字也是同樣的如火如荼。尤以魯迅在《狂人日記》裡寫出,古籍裡的“仁義道德”,細看全是“吃人”。這樣的著作能在當日暢銷,也只表示內外情勢逼迫,全國知識青年已準備行動作天翻地覆之壯舉。

印度未走上這劇烈的道路,一方面固然由於反暴力和非暴力的傳統,一方面也由於背景上缺乏如中國中央集權、政教合一的體制,足以作為革命的物件。英國可以用不合作的方式使之退轉,蘇聯與美國可以與之周旋,既未在行動之中產生一種新的軍事管制力量,那也就可以直接進入民主體制,讓全民投票直接選舉了。只是有其利則有其害,如是和緩的改進,有時看來好像凡事保持原狀(status quo)。鄉村中原始分工合作的辦法可能由城市中開設工廠而瓦解?基本的生產不能改進而能執行全國的計劃經濟?有些印度人已在質疑。但是這不是旁人可以越俎代庖可以解答的問題。

總之,針對世界局勢的大轉變各民族和國家的決策,顯示著內外所受衝擊,也反映著個別的歷史背景,長期的追溯過去,則牽涉上天候與地理,中國與印度的表現不同,但不能讓旁人指說,參與某方面的競賽。在公元之前3世紀,孟子即告誡不要“好為人師”。蔣介石與尼赫魯都已犯上了這樣的錯誤,可為殷鑑。

寫到這裡(5月28日),內人格爾進來告訴我:電視快報,巴基斯坦也針對印度的挑戰,作核試爆五起。這更應當促使中國置身於印巴宗教衝突之外。本來中巴的連橫,一方面是防備莫斯科與新德里之合縱。現在蘇聯既已解體,是好是壞,印度與巴基斯坦又在核試爆之氣氛中再度表現她們力量的平衡,北京更當心安理得無所偏袒,只站在第三者的立場將國際間緊張的關係放鬆,不再像第一次大戰前的列強一樣,縱使自己的國運決定於國土之外,並且以目前的形勢加入與己無關之宗教衝突,進入核競爭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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