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激將法(1 / 2)

小說:讀心律師電視劇 作者:千郡

李昏君說完,嘴唇舔了舔,這是辯論出真火來了。李確實有幾把刷子,口才好、法律條文也嫻熟、辯論技巧豐富。不過,正是因為這樣,李昏君更有興趣敲打李一番。

李昏君帶著一種灑脫與自信,表辯論意見,“我方認為,第三人贈與471萬元給被告,合法有效,不應退回。”

“先,被告在與第三人的交往中沒有過錯。第三人隱瞞其真實身份與婚姻情況,主動接觸被告。第三人的花言巧語虜獲了被告的歡心,被告與第三人的交往是正當的戀愛關係,只是因為第三人目的不純,故意欺騙,兩人才沒有走到一起。”

“其次,第三人的贈與行為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第三人是成年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從兩人相識、相戀情況看,第三人以單身離異的身份給付被告款項,打款的目的是為以後雙方共同生活購房和購車,且被告也用該款項用於購房子和車子。所以,第三人給付贈與行為屬第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再次,涉案款項471萬元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告有足夠理由相信,該款項是第三人個人財產。第三人多次在被告面前炫耀有錢任性,其個人擁有大量財富,並表示自願將個人財產471萬元贈與給被告,用於做被告離婚的保障。從第三人的表述以及第三人與原告的生活習慣來看,這471萬元屬第三人個人財產。”

“最後,我方要強調。即使是共同財產,也是第三人侵犯了原告一半的共同財產。被告取得涉案款項屬於善意取得。第三人與被告的交往中,過錯在於第三人,我方沒有過錯。被告作為一個弱女子,屬弱勢群體,其權益應該予以保護。否則。男人耍1iu氓,一點責任都不要承擔,這不合常理,也違反法律精神。”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應該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李昏君鐵嘴銅牙,死的說成活的。尤其是最後一點,保護弱女子的權益,這點說得實在蠱惑人心,就連人民陪審員都不由得點點頭。

喻可兒也是臉色恢復了點血色,之前被李帶來的強大心理壓力得到緩解。

“第三人表辯論意見。”

童逸耷拉著頭。沒有開口。童老爺子激動地說道“法官大人,我的不孝兒子,在與那女伢子交往中有錯,不過那女伢子也不是什麼好人,自己有老公還要與我兒子糾纏。”

“這樣的壞女伢子,法律憑啥要保護她啊,這不是變相鼓勵其他女人學壞嗎?那女伢子和我兒子,都要受譴責。做小三拿到的錢應該退還給我兒媳。”

童老爺子夾槍夾棒將喻可兒訓斥了一頓,話糙理不糙,李聽了都微微一笑。這老爺子雖然說話好笑,但每次都能說到點子上,也算是人才。

雙方的觀點都表達完畢之後,審判長繼續主持庭審,“三方陳述下最後處理意見。”

“請求法院依法支援原告訴請!”

“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被告與原告的意見針鋒相對,審判長詢問道“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李詢問下陳慧英。然後點點頭道“同意!”

李昏君也無所謂地答道“同意!”

審判長一敲法槌,宣佈“法庭分別做原、被告雙方的調解工作。現在休庭三十分鐘。”

審判長先帶被告方到另外一個房間去做調解工作。

陳慧英緊張地問李道“李律師,這案子能不能贏啊?調解時。咱們要說什麼呢?”

李答道“這案子你贏肯定是贏定了,就是471萬元返還多少的問題,關鍵是咱們只凍到喻可兒的房子,她順利地將銀行存款和車子轉移了,如果要執行其餘的款項,會有些困難。”

童老爺子插嘴道“李法師,不能要那女伢子將錢全部退回來嗎?”

林善若幫忙解釋道“比較麻煩,她轉移了財產,法院沒有精力也很難去查實其是否屬惡意轉移財產,如果她一口咬定沒錢,執行起來就比較花費精力。”

陳慧英接著問道“林律師,那調解時我們怎麼說,我們持什麼立場啊?”

林善若耐心地講解道“那就看你個人能否接受一些讓步了,凍結到的房子,被告肯定逃不脫。如果判決的話,就演算法院全額支援退還,執行起來肯定也是從拍賣房子開始……”

林善若還沒有說完,法官已經走了過來,對著陳慧英問道“你們這邊是什麼調解意見?”

陳慧英臉一紅,小聲地答道“我還沒想清楚。”

法官對著陳慧英道“你請了兩個律師,他們都是專業法律人士,也知道你這個案子難點在於執行。女人不比男人,她隨便找個人一嫁,嫁得遠遠地,你找她人都難找,別說追她還錢了。”

“被告現在的意思是房子過戶給你就算了,你的意思如何呢?”

陳慧英聽了難過地道“法官,這女人把我家裡的錢都拿走了,這房子付款和按揭款合起來只有355萬元而已,離471萬元還差116萬元啊,相差太大了!”

林善若俏臉上帶著義憤,也是說道“對啊,法官,陳慧英在這起事件中沒有任何過錯,憑啥損失要她承擔,被告本來在這件事情中就不道德,她的非法利益不能保護。只將房子過戶,原告的損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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