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欄目

小說:你與我有佛緣 作者:方清平

2004年左右,接到個好活兒,在電視臺的一個欄目做策劃、撰稿。那年代電視臺就相當於文藝界的衙門,掌控著藝人的命脈。現在藝人成名可以透過網路,透過口碑,透過劇場。那年頭十億人民的基本娛樂方式就是廣播、電視,再有本事的人不上電視,你也成不了角兒。沒什麼本事的人,天天跟在導演屁股後頭混,幫著沏茶倒水,點菸捶背,你也能在有本事的藝人面前指手畫腳。

甭說電視臺的藝術工作者了,就連電視臺看大門兒的、看車的,跟一般看大門兒的、看車的都不是一個派頭兒。有一回我在電視臺門口兒等人來接,離著門崗近了點兒,門崗厲聲問道,“幹什麼的?”說相聲的開玩笑習慣了,隨口說了句,“上訪的。”這下兒可惹禍了,要不是導演攔著,就給我送收容所去了。

我們給晚會寫小品的時候,能夠隔三岔五地進趟電視臺,就感覺很風光了。有時候跟其他演員一塊兒進來,還能給他們當嚮導,讓那些演員一看,“我的媽呀!方清平連電視臺廁所在哪兒都知道。”那就感到無上的光榮了。

要是中途再遇到一兩個電視臺裡邊的人跟你打了個招呼,甭管這人是導演還是司機,製片人還是送盒飯的,只要讓其他演員看見你在電視臺有熟人,晚上睡覺都能樂醒了。

平常跟其他演員、編劇聊天,張嘴閉嘴就是電視臺這點兒事兒。什麼電視臺的盒飯難吃啦,電視臺的開水不到一百度啦,電視臺哪個導演脾氣大啦,哪個製片人愛收藏啦……為的就是炫耀自己跟電視臺走得近。

如今正式成了電視臺固定欄目的策劃兼撰稿,胸前也掛著電視臺的出入證。雖說上面有“臨時”倆字兒,不細看誰知道呀。以前上電視臺錄影得在大門口兒等人接,趕上人家忙的時候,大冬天站上半個小時是常有的事兒。現在呢?我一天進六十八回都沒人攔著!這叫什麼呀?多年的媳婦兒熬成婆。

以前進電視臺的心情是忐忑,現在的心情是自豪。走到大街上,熟人問我去哪兒,很隨意地說那麼一句,“去臺裡。”您聽聽,跟去我大爺家那麼平常,儼然就是電視臺的人啦!

我們那個節目是訪談節目,請的嘉賓主要是相聲演員。幾乎相聲界所有的大腕兒都請到了,這其中包括幾位現在已經去世的。他們留下的最後的寶貴的採訪資料,就是在我們那個欄目。我們那個欄目的收視率也不錯,一直保持地面頻道第一。所以說我不光嘚瑟,也辦了點兒實事兒。

要說我那活兒也不輕省。從確定嘉賓、前期採訪、商定錄製時間到寫稿子,都是我的事兒。但是我幹得挺帶勁兒,因為有動力。一個月能掙一萬多塊錢,而且保證每個月都有,在十年前找這麼個差事不容易啊。

錄影那天更是我的節日。按說我們只要把稿子交給主持人,就可以洗洗睡了。但是我睡不著呀,我得上電視臺顯魂兒去。到了之後就在公共休息大廳坐著,邊吃邊等人。等誰呢?沒譜兒,趕上誰是誰。只要有我認識的,就起身打招呼。要是有認識我的,主動過來跟我聊兩句,那就算釣著大魚啦!這麼做為什麼呢?那種微妙的享受,只能意會,難以言傳。

節目做了整整一年,電視臺不用我啦。我覺得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人家找著更便宜的人啦!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臺裡不給錢,我到劇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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