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陛下讀心後發現他是戀愛腦 第4節(1 / 2)

小說:陛下說的對 作者:厲九歌

花宜姝當然怕呀,她的手現在還抖著呢,之前只顧著逃命沒心思去想,現在一回想,只覺得周遭陰風陣陣,黑黢黢的山林裡彷彿能冒出個鬼來朝她索命。

其實花宜姝一開始並沒有要殺人,反正南平王此人殘暴,夢境裡大老闆獻出了她這樣的美人都沒能在亂軍手底下保命,更何況是這一次?

花宜姝當時拿磨尖了的簪子戳他,只是想逼著大老闆交代他藏起來的銀票財寶,她戳了大老闆十來下,逼問出了不少藏錢的地方,讓安墨偷偷摸摸去取了來,可是大老闆視財如命,花宜姝總是疑心大老闆還有偷摸藏著的錢沒叫她知道,她要實現宏願,可少不了用錢的地方,花宜姝是一分錢都不肯放過,見大老闆不肯說,她只好又給他來了一下,沒想到那一下戳中了大老闆要害,直接將這廝給戳死了。

花宜姝認為不管是什麼人,第一次殺人總歸是刺激又害怕的,所以她現在怕得發抖是正常的,殺人的多了去了,殺了那麼多人的南平王不就成了個大人物?更何況她殺的是個禍害,大老闆本來就該死,她殺得沒有錯!

反覆告訴自己沒有錯,但是第一次殺人的後遺症太強了,花宜姝心裡還是有些害怕,手也抖個不停。果然,像她這種風華絕代的美人就應該在舞榭歌臺縱情歡宴,奴僕成群詩情畫意,這些打打殺殺的粗蠻事不適合她。

心裡接受了自己作為一個嬌弱美人的缺點,但是在安墨面前,花宜姝不能讓自己暴露出這種缺點。按住自己發顫的手,花宜姝開始裝模作樣。

“小丫頭,殺人而已,有甚可怕的?你難道沒聽過一句話,一將功成萬骨枯。那些名臣良將、開國皇帝,他們殺的人比螞蟻還多,可他們是人人稱頌的英雄。可見殺人不是錯,更不是罪,端看你殺的是什麼人罷了。咱們殺的是大老闆那種禍害,只有功,沒有過,便是將來死了,入了地府,閻羅面前,我也有話可說!”

夜色遮掩了花宜姝蒼白的面色,安墨只能聽見她用動聽的聲音淡定從容地說出霸氣的話語,剛剛的後怕此時全都變作了敬佩,安墨忍不住想,人跟人就是不一樣啊,花宜姝比她還小兩歲多,可是花宜姝半點不像她這麼膽小怯懦,她聰明又勇敢,堅強又果決,而且還長得這麼好看,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完美的人!竟然還被她遇到了!

安墨再一次覺得自己幸運,如果沒有花宜姝,她就算背下了整本書都沒有用,因為她根本沒有那個智慧和勇氣掙脫險惡環境的束縛,也許早就被那些地痞流氓糟蹋完然後給賣到窯子裡去了。畢竟像自己這種黑戶,連官府都不會管。

也許花宜姝的目的真的能達成呢?也許自己以後真的能跟著花宜姝雞犬升天呢?

折騰了這麼久,兩人肚子都餓得咕咕叫起來,幸好他們準備充足,包袱裡除了錢票金銀還有些吃食,安墨忙翻出來吃的遞給花宜姝,可惜水囊在逃跑的時候掉了,兩人嘴裡乾巴巴渴得要命,花宜姝聲音都有些沙啞了。

安墨左看右看,發現懸在驢子前面的蘿蔔還在,就抓起蘿蔔擦乾淨要給花宜姝補充水分。

驢子見吃的被搶走,立刻開始鬧脾氣,叫聲吵死人,還試圖踢人,安墨見狀一棍子狠狠敲在它腦門上,把這畜生打服了,才把蘿蔔遞給花宜姝。

花宜姝知道安墨這是徹徹底底被她收服了,她鬆了口氣的同時又有點得意地翹尾巴,把蘿蔔掰了一半遞給安墨,兩人就著些糕點吃下去,在山中的冷風裡抱在一起瑟瑟發抖地過了一夜。

在原書劇情裡,皇帝李瑜因為一場意外,被激流沖走,一直漂到了藏河山內,軍隊四處搜尋找不到,只有女主因為對著附近地形有所瞭解,第一個帶人找到這裡救出了皇帝。

但現在,這份功勞是她們的了。

第二天一早,兩人站在高處,果然看見了河裡飄著個人影,這人就停在一塊大石頭旁,飄在水面的上半身被石頭擋了大半,要不是兩人佔據著高地一眼就能看到,還真不知道要找多久。

發現了目標,兩人利索地下山將人從水裡撈出來,安墨還找到了原書女主發現的那個山洞。

齊心協力把人拖進山洞裡,花宜姝再一次確認,“真的是他?”

安墨仔細觀察了一下,這人雖然臉被頭髮蓋了大半,但身上穿著鎧甲,裡邊是明黃色中衣,手上還戴著扳指,正符合原書中的描述。“就是他沒錯!”

安墨剛剛點頭,就發現花宜姝迫不及待地開始扒皇帝的衣服,她呆了呆,問她做什麼。

花宜姝頭也不抬,“當然是趁人之危先嫖了他,我就不信佔了他的身子他還敢不認賬!”

安墨:!!!

第7章

花宜姝想得還挺美,既然皇帝李瑜是一個潔身自好的君子,那當他醒來,發現自己和一名美貌女子同塌而眠,他會怎麼想,那必然是會以為自己意識不清時獸性大發,迫害了單純無辜還救下他的恩人。

畢竟她花宜姝可是人美心善忠良之後,怎麼可能趁著李瑜昏迷時對他做出不軌之事?難道她不要自己的清白和名節了?

必然是李瑜喪心病狂強迫了她,而她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在這荒郊野嶺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又怎麼逃脫得了李瑜的毒手?必然是在屈辱和痛苦中被迫承受。

任何一個男人醒來,發現自己不著寸縷,身上還有歡愛過後的痕跡,而身邊便是衣衫破碎梨花帶雨的美人兒,他怎麼可能會懷疑到無辜受害的美人兒身上,一定會將過錯歸結到自己身上。更何況是李瑜這樣的君子?

想來一定會給她一個名分。而她花宜姝不是那等得理不饒人的,也不是那異想天開的,以她這般美貌和溫良,先給她個妃位噹噹便使得,至於皇后之位,還是得徐徐圖之。

此時此刻,花宜姝看李瑜的目光不是在看一個男人,而是在看數不盡的錦衣玉食和榮華富貴,甚至因為太過激動,她扒衣裳的手都在微微發顫。

這彷彿餓狼看見肉食的眼神可把安墨嚇壞了,她連忙按住花宜姝,“快住手!你不能這麼做!”

安墨是自己人,因此花宜姝語氣溫柔道:“我倒忘了,這種場面不大好看,妹妹你先到外邊等著,等完事了,姐姐便喊你過來。”

安墨真是有生以來頭一回碰見這樣的場面,她語無倫次,“不成不成,我不能離開。”

花宜姝愣了一下,她看看安墨,又看看身下的男人,有些猶豫起來。

安墨以為花宜姝動搖了,正要欣慰,卻見花宜姝沉吟片刻,反過來握住她的手,“也好,你就留下來觀看,學好了,以後就知道該怎麼對付男人。”

安墨:……

她震驚地看著花宜姝。

見她這副模樣,花宜姝心裡一咯噔,那雙嫵媚的狐狸眼危險地眯起,“你難道……也想嫖他?我可告訴你,這人的身子是我的,誰跟我搶我就弄死誰。”

安墨:……

她震驚過後,就是極度的無語,花宜姝當人人都像她那樣彪悍麼?

見安墨這副神色,花宜姝也回過味來,發現自己誤會了安墨,她立刻換上一張笑臉,放開李瑜親親熱熱地挽住安墨靠在她懷裡,“安墨妹妹,我同你說笑呢,咱倆共患難的關係,我不信你還能信誰?可你也知道我出身低微,倘若不用些手段,如何能達到目的?”她一邊說話,一邊不忘伸手用力掐了李瑜一把,見躺在地上的男人一動不動,確定他昏迷得徹底,便更放心下來。

花宜姝本就是個獨一無二的大美人,雖然為了掩飾身份在形貌上做了些手腳,可仍然是極美的,被她溫言細語地說著好話,被她溫軟嬌軀倚靠著,安墨半邊身子都麻了,磕磕巴巴:“我不是……那個意思,我說了要幫你勾引皇帝,肯定不會阻撓你,但是皇帝在女主面前是痴情守候的形象,可是在書裡其他配角的臺詞裡,他們都覺得皇帝敏銳多疑,你想想,萬一你做到一半,皇帝忽然清醒過來……”

這個後果,不用安墨說,花宜姝也清楚。倘若能瞞過去,花宜姝相當於一步跨出去好遠,男人嘛,有了肌膚之親,又有了名分,還是頭一回開葷,這個女人在他心裡必然會有些分量,她再夜夜痴纏萬般溫柔,不怕撈不到一個好前程。

但這事的風險也很大,花宜姝被這人年輕乾淨的身子以及潑天權勢迷了心竅,這會兒再細細思量安墨的話,便覺出幾分不妥來。

見花宜姝這回是徹底動搖了,安墨再接再厲,“而且李瑜這個人雙標得很,他對喜歡的人恨不得掏心掏肺,對不喜歡的人,他看一眼都覺得汙了眼,我也是因為他的雙標才喜歡他的,但我看書時代入的是女主視角,當然覺得爽,可你又沒有女主光環,李瑜不一定會對你一見鍾情,再說了女主現在已經在李瑜的軍隊中了,沒準李瑜這個時候已經偷偷在注意女主了呢?那你現在跟他睡了,萬一他心裡念著女主,擔心你的存在會妨礙他追求女主,那他不得把你遠遠送走?”

到時候別說什麼榮華富貴皇后之路,花宜姝只能一輩子守活寡了,畢竟她一個皇帝碰過的女人,誰還敢娶?

安墨看書時喜歡皇帝李瑜,也覺得花宜姝這種行為叫做迷姦很不道德,但她並不僅僅是因為這個才勸阻花宜姝的,畢竟穿越到這個世界這麼久了,安墨早不像以前那麼天真,那點道德感和對一個紙片人的喜歡還不至於叫她阻撓花宜姝,她是真心覺得花宜姝這麼做不妥當,況且兩個人現在是一條繩子上的小螞蚱,花宜姝再聰明難免有疏忽的時候,安墨覺得自己身為一個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現代人,有義務幫著花宜姝多思多慮。

而花宜姝十幾年來在花樓裡摸爬滾打,安墨對她是好是賴她自然看得出來,聽了這番話,雖然心裡有些不甘心,但她還是決定聽安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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