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圈套

小說:我的泰國經歷 作者:TV帝、

但是,警察不會給我二十四小時打電話的權力,他們更擅長給的,是壓力!無時無刻,不讓你心理陷入崩潰邊緣的濃重壓力!

在這頓飯之後,大約三四個小時的時候,那兩名警察回來了。他們再一次開啟筆記本,懶洋洋的說“承認吧,別拖了,挺沒意思的。”

我抬起頭看著他們。說“我沒有罪,承認什麼?”

“承認你殺了她,承認你的一切罪行!”警察說。

“你們的人剛才告訴我,定罪缺少兩樣關鍵事物。一個是殺人,為什麼要殺她?我根本就不認識她,難道變態到跑大老遠來殺一個陌生人?”我有些情緒激動的大叫。

“說的好!”一名警察拍了拍手,笑呵呵的說“你放心,人民警察辦事,始終堅持不錯抓任何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的基本原則!既然你說到這兩樣,那我就告訴你,你為什麼會殺她!因為,你不僅僅殺了她,還用非常殘忍的手段。對付過她的哥哥!”

我愣在當場,然後大罵“你們簡直就是放屁!這是誣陷!什麼原則,你們臉都不要了嗎?竟然敢給我捏造罪名!”

我的憤怒是有理由的,因為從始至終,我都沒傷害過任何人。如果有人因我受傷。那也是佛牌的原因,怎麼能算在我頭上?因此,警察的話,自然被我當成莫須有罪名。

對於我的激動,警察很是從容的笑了笑。他們似乎覺得,已經找到了突破口,便問“你是不是xx大學的學生?”

我說是又怎麼樣,難道在那上學就代表有罪?

警察又問“你還記得余文林嗎?”

余文林?我很確定自己沒聽過這個名字,便搖頭說不知道。

警察猛地一拍桌子,瞪起眼睛,說“你和他有那麼大的過節,竟然敢厚著臉皮說不認識?見過撒謊的,但沒見過這麼沒水平的!”

我更加愣神了,有過節?跟我有過節的人多了去了,可真不認識余文林這個人。我在想,警察是不是要設個什麼套,才故意說這些毫無關聯的事情。

警察又問“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你在什麼地方?”

我想的頭都破了,也記不得那天是什麼日子,自己在幹嘛,便憤怒的說“你們這是故意為難人,誰還能記得起那麼久以前的事情!還有,你們不要繞圈子了,想給我身上安什麼罪名就直說!”

警察一臉冷笑,說“演的倒挺像,可惜證據確鑿,容不得你抵賴。既然你不承認,那我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告訴你,什麼是殺人動機!你和余文林是同校校友,但他很會討女人歡心,對與你交好的一位女同學有不良想法。你們兩個,曾因此產生爭執。余文林所居住的小區有人證明。曾親眼看到你進入他的別墅,並聽到你們的爭執與打鬥聲。而且,你從別墅裡帶出了自己交好的那位女同學。有人說,那位女同學當時衣衫不整,我想。她可能在裡面遭遇了什麼讓你不開心的事情吧?”

此時,我已經驚呆了。因為警察所說的劇情,是那麼的熟悉,只要稍微想一想,我便明白。他口中的余文林,應該就是痞子學長。

警察很滿意我的呆愣表情,繼續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夜晚,你與一名陌生男子同時離開學校,直至第二日凌晨才回到學校。在此期間。余文林被人挖出雙眼,割下雙耳,切了舌頭。之後,你與那名陌生男子再次進入余文林的別墅,並報警。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並且你與當地的某位警方高層有所聯絡,所以很快被無罪釋放。”

他站起來,走到我身邊,緩緩彎下腰,說“什麼是殺人動機?一切有可能讓你產生暴力傾向的行為。都是動機。你因情生恨,對他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然後還不解恨,趁著她妹妹在鄉下養傷,且獨自一人的時候。偷偷潛入房間,將其殘忍殺害!這就是整件事的真相,而你,就是兇手!”

不得不承認,他把這件事說的很完整。而且有理有據。讓任何人聽到,都會認為,我就是殺人兇手。

但是,痞子學長的事情,是一件意外。至今為止。我都不知道是誰折磨的他。至於今天的那具女屍,我更沒想到,她是痞子學長的妹妹。

怎麼會那麼巧?

不,這不是巧合!

我立刻反應過來,有人在故意挖坑。柳學姐的血液裡,也許真的含有某種使人昏迷的成分,但是對方藉著一種奇特的力量,讓她還可以繼續行動。直到死屍在屋子裡出現,才讓柳學姐昏過去。我相信,學姐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因為,她只是一件工具,一件讓我跳入深坑的工具!

二叔當初警告過,說我身邊可能潛藏著一位不知名的降頭師,他希望我平日裡能足夠謹慎,以免被對方趁虛而入。在二叔眼裡,那個神秘的降頭師是一顆隨時會爆的炸彈,他很想揪出對方,卻無能為力。一名擅長罕見花降的降頭師,絕不是那麼容易就被抓到的。

我不知道自己哪裡得罪過他/她,但可以肯定的是,痞子學長跟這人有仇。而兄妹倆,都知道些什麼。所以,那名降頭師讓兩人一個殘廢,一個直接死亡。當然了。也許妹妹什麼都不知道,只是受了無辜牽連而已。如果那樣的話,我感覺更加恐怖。因為這個降頭師太殘忍了,連無辜的人都不放過。而從他/她把我拉入陷阱中,也可以從側面反應這個可能是有很大機率出現的。

殺掉兄妹倆。然後借柳學姐,讓我“恰好”出現在兇案現場。我的所有解釋,都無法自圓其說,警察不會信,別人也不會信。所有人。都會把我當成兇手,那麼,降頭師的嫌疑,就被轉移了。

我是一個替罪羔羊……

想明白這一點,我覺得事情更加棘手了。對方能心思縝密的設下這種圈套。估計已經把所有與自己有關的證據都消除了。而就算我把自己猜測到的事情說出來,警察也只會認為我在為自己強行開脫。因為,他們已經找到了我的殺人動機。

和痞子學長的爭執,是確有其事的,而因為這樣的爭執奮起殺人。並不算多離譜。在學習與就業雙重壓力下,很多學生的精神狀態都不穩定,受到強烈刺激產生殺意,再正常不過。尤其是零四年的馬加爵案,影響甚是惡劣。以至於全國都對學生的精神方面高度重視,以防此類事件再次生。而後很長一段時間裡,網上都流行著一句話“感謝室友四年不殺之恩!我錯了!”

所以,學生的身份,對此時的我來說。並不是什麼優勢,反而成了警方懷疑的另一個理由。

見我沉默不語,那位警察走回桌子前,點上一根菸,說“該坦白了吧,其實沒必要拖延時間。如果你有足夠的理由,我們是可以考慮對你從輕處罰的,例如激情殺人啊,自衛過當啊,這些都不會判死刑。所以,說說吧,怎麼殺的她?”

我沒有說話,因為不知道該說什麼。能說的,只有不可信的解釋。警察不會想聽這些,他們只想從我口中得知,兇殺的整個過程,最好能詳細一點。這樣的話,他們就可以早點結案,回去喝茶,等待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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