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與眼神純真疑惑,彷彿她說的再正常不過了。
李威都忍不住懷疑是不是自己狹隘了,少見多怪,莫非現在的山裡人都把靈芝當蘑菇吃。
他好奢侈。
連身上出的汗都富含中草藥精華吧。
長生不老百毒不侵。
“你問這個做什麼?難道你不想把東西還我?這可不行,雖然那些不值錢,但都是我辛苦從山裡帶出來的,你不能不講信用。不行!把東西還我!我要走!我該做的事都做好了,我要走了!”
一頓情緒激烈讓人聽得頭痛的嘰裡哇啦。
李威按著額頭,讓人喊來潘麗,“她就交給你了,你看著安撫安撫,事情還沒調查清楚,這幾天先讓她住你家裡,有事給我打電話就是。”
潘麗...
安撫可以,住家裡就有點過分了哈,萬一是個壞分子,她一個女孩子也很害怕的好嗎。
知人知面不知心吶。
“李隊,你看要不給她找個賓館,或者就住分局的休息室,反正就幾天,我家裡不太方便。”
連認都不認識,請問李隊你是怎麼想的?
腦子裡缺根筋嗎?
李威沒想到自己竟被拒絕了,臉上有一瞬不自在。
“咳,這樣,你先照顧下她,住的地方...嗯,我再想想。”
“好。”
潘麗就帶著不開心也不甘心的孟與出去了。
孟與更無語我只是好心來報個案,怎麼感覺成了嫌疑人?這就是俗話說的好心沒好報嗎?
“大姐,你帶我去哪兒?我的東西啥時候還我?”
潘麗...
表示聽不大懂。
鑑定科跟民俗專家、刑偵一隊加班加點,連熬了三個大夜,才終於確定孟與的清白。
最早出現的地方是洛江市西郊的國家森林公園。
嗯,跟她來到龍安區分局時的樣子沒差別。
之後又派出小隊去西郊森林公園進一步探查,在原始森林片區找到人類近期留下的腳印,經過比對,與孟與一致。
到這,已經基本確定她是翻山越嶺來的。
對了,還找到一雙用蘆葦編織的草鞋,不過已經破損得很嚴重了。
接下來,便是身份問題。
孟與請聽我編。
“我是被人搶走的,我不是那個地方的人。”
是的,經過三天的練習,她的普通話順暢了許多,本來陶清夢被拐時就挺大了,八年時間能讓她習慣另一種語言,也能讓她重新撿回幾乎沒再說過快要忘掉的家鄉話。
李威皺眉“那時你多大?還記得自己叫什麼名字嗎?家住什麼城市?父母是誰?家裡都有誰?能描述一下你記憶裡的家是什麼樣嗎?”
白皙秀致的女孩子低頭想了很久,“我是有些印象。”
“我那時大概八九歲,也可能十歲,是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遭了的。我經常會做一個夢,夢裡我是為了救另一個女生才被抓進了車裡,她說會找人來救我,然後她就跑了。我沒有等到她。”
“名字,身外之物,要不你幫我取一個。”
“父母,我好像是有,但不記得他們的名字了。”
“我家條件應該還可以,住的樓房。”
“你們不是採集了我的血樣嗎?幫我找到親人了嗎?”
“啊!這是潘姐姐告訴我的,沒想到現在找人這麼方便,抽個血就可以了,我是不是很快就能回家了,想想心裡都好激動呢,你說我父母見到我會高興嗎?他們一定很開心吧。”
孟與笑眯眯的。
李威頓感壓力山大。
乾巴巴的開口“放心,我們會幫你找到家的。”
其實在基因庫里根本就沒有匹配的資料,簡而言之就是沒比對上,現有已登記的尋人資訊中沒有這小姑娘的父母。
孟與“謝謝你。”
想了想,“其實,我的事我可以自己做,現在最重要的,是把村子裡那些可憐的大姐姐們救出來。”
“雖然我很想見到我的家人啦,但,也許他們早就忘了我,畢竟這麼多年,大家的關係也變得陌生了,或許已經開始新生活的他們也並不想要多一個人來打擾呢。”
“人要知足,我能活著走出來就是最幸運了。”
“不多麻煩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