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安排資金,謀劃未來!(1 / 2)

1974年5月1o日早上11點多,我們送完葉海龍和杜文武等兩名傷員,回到魔星別墅的家裡。

我透過電臺向泰山彙報了葉海龍和杜文武送到接應地點的情況。

泰山回覆是已接到,人在返回中!

你部原地休整!

等待總部嘉獎及指示!

我意識到,總部應該在等葉海龍和杜文武述職之後,才對我們的這次行動進行最後評價,並指示我們的下一步任務!

總部彙報結束之後,大家都聚在客廳,進行費用賬目的清理!

5月6日在船上兌換黃金之後,我提取了美元,給了劉芳2ooo美元費用治療傷員。

上岸之後,我取過一次現金,因此,我有現金美元。

我的支出是,支出酒店住宿費12oo美元;支付辦事的交通費及雜費3oo美元;搬家採購費預支4ooo美元;支付房屋服務費用押金15oo美元;修車費5oo美元;車輛過戶及駕駛證辦理費用5oo美元;葉海龍及杜文韜回家路費2ooo美元。

我一共支出了美元,我還剩下8ooo美元現金。

劉芳說,她領用2ooo美元,在最後一次帶葉海龍和杜文武去看病和買藥等她錢已經花光了。

曉明說,他領用4ooo美元,還剩下12oo多美元。曉明將這些錢連通**給了我。

買房子的花費是4萬美元。

因此,我的周子龍瑞銀賬戶現金是114萬美元,我手上的現金是92oo美元。

清理完賬目後,大家開始進入討論。

牛世龍說“組長!總部只給了我們幹活的物資等!我們工資和經費方面他們怎麼說?”

我說“工資和辦事處經費方面,他們沒有指示!透過我的彙報,他們應該知道我們還有錢!等他們的進一步指示吧!”

周曉明說“唉!我就知道他們會這麼幹!要不是阿才會做生意,我們早就餓死困死在路上了!”

劉芳說“唉!組長!我們費用還能夠支援多久?要不要跟總部申請費用?”

我說“暫時不用!我算過了,我們七個人的生活費5oo美元/月;辦公費是8oo美元/月;其他雜費是2oo美元/月,每個月的基本花費是15oo美元!我們現有費用足夠我們維持幾年吧!”

李萍說“唉!如果,我們要長期留在這裡啊,還是要出去找工作做!至少,能夠自己養活自己啊!吃老本肯定不是辦法!這裡可是一個花錢如水的地方啊!”

小達笑著說“是啊!我們等總部最後決定下來後,再說吧!如果,總部讓我們長期留下,我們就開公司,自己做生意吧!”

周曉明說“小達啊!做生意這種辛苦活!你們千萬不要找我啊!如果,讓我留下,我還是去找一個地方去上班吧!”

牛世龍說“是啊!我也不會做生意!如果留下,我和杜文韜去當警察!我們只會幹這種調查人和抓人的事情!”

我說“現在,大家先不要想這些事情了!等總部決定下來之後,我們商量今後怎麼辦的事情吧!不管我們做什麼,大家都不要忘記我們的組織、責任和使命!”

杜文韜說“唉!到時候我聽組長的安排!組長讓我們怎麼幹,我就怎麼幹!”

......

之後幾天裡,我們去買回了圍棋、軍棋、跳棋和撲克牌等娛樂工具,以及啞鈴、槓鈴、跑步機、羽毛球拍等健身器材,我們佈置一間健身房和娛樂室。

閒暇時,大家都這裡娛樂和健身等。

透過這樣活動,大家在感情加深了,相互之間也更加了解了。

我和小達每天都去街上買個各種當地報紙瞭解各行業就業及生意的情況。

晚上,我一個人經常在閱讀謝警官的刑偵日記,透過對日記解讀和分析,我基本上掌握了,本地犯罪集團分類、辦公地點和業務內容。我在心裡非常敬佩這位英勇的警官。

......

一個白天,我和小達在當地祭品市場買回香燭和紙錢等。

晚上,我們兩人帶著祭品到家裡附近海邊,祭祀這位英勇就義的謝警官及他的一家人!

......

5月17日早上1o點,劉芳給我送來了總部透過電臺給毒狼組來的一則通知、一份嘉獎令、一份任務書。

通知內容是葉子龍、杜文武已到達總部,進行治療和述職。總部決定此二人脫離毒狼組,留在總部另行安排工作。

嘉獎令內容是總部決定表彰毒狼組機智勇敢、頑強拼搏的戰鬥精神及英雄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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