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1章 撿到絕世重寶(1 / 2)

陳宇從工作人員手裡接過工具,二話不說,扭頭就跑。

“先生,你幹什麼去?快回來!”工作人員都懵了,急忙追趕。

可陳宇修煉過後的身體素質遠非常人可比,他縱情奔跑,工作人員根本追不上。於是,三兩分鐘,陳宇便甩掉了身後的工作人員。

他來到那塊,刻著明朝人留下‘藏劍於此’銘文的長城磚前,舞弄起了手中的兩件工具。陳宇腳力遠常人,臂力更是非同凡響。

但他此為只為尋寶,不願毀壞人類的奇蹟。以至於他在慧眼的幫助下,動作並不粗暴,他能清晰看出長城磚的薄弱部位,只是使用相應大小的力道。

很快,那塊被他鎖定的長城磚,被他完好無損地取了下來。

陳宇搬開長城磚,深吸一口氣,將目光落入露出的洞口中。

下面,就是見證奇蹟的時刻。

果然,這塊磚的下面,和別處不同。磚下不是磚,而是狹小的空間。

不令陳宇失望,裡面確實藏了一件東西。

一把巴掌大小,鏽跡斑斑的青銅匕。它的尺寸,實在很難叫人把它和‘劍’聯想在一塊兒。因為華夏人的印象裡,劍應該是長的,優雅的。

劍不是用來大開大合的劈砍,劍是用來刺的,因為這樣比較優雅。

從古至今,劍的殺傷力都被同體積的刀完爆。也就只有在小說和影視劇裡,才會存在那種天下無敵的大劍客。

拿到戰場上來說,你拔劍裝比那兩秒鐘,敵方士兵早就砍出無數刀了。

什麼武器殺傷力大,就看戰場上計程車兵,裝備什麼。很明顯,打仗用刀。

所以華夏的長劍,多是用來裝飾和裝比的。歷史上真正的大俠貼身武器未必是劍,但是遊山玩水的文人墨客,腰間一定有把佩劍。

因為這個緣故,劍必須要足夠優雅,足夠靈動,才配稱得上名劍。

而被幾百年前明朝人藏在長城磚裡的這玩意兒,管它叫劍,實在有點強人所難了。先,它只有巴掌大小,一塊長城磚大小,否則也藏不下。

這麼小,怎麼能叫劍?

其次,它破破爛爛,鏽跡斑斑,感覺連只蚯蚓都斬不斷,這玩意兒叫劍?

刻下‘藏劍於此’的那四個人,確定沒有搞錯?

陳宇呆愕良久,好半天才緩過神來。是真是假,他的慧眼一看便知。

此時此刻,陳宇雙眼精光閃爍不停,散出無與倫比的狂喜。

撿到寶了,絕世重寶!不對,這把更像匕的青銅鏽‘劍’甚至比絕世重寶等級更高。真真正正的,無價之寶!

有了這把劍,被遊客長城刻字影響的壞心情,轉瞬消失不見。哪怕是不太光彩地,被特情局抓到京城來,因為這把劍,也變得千值萬值。

這趟京城,果然沒有白來!

狂喜過後,陳宇收斂心神,用最快的度,取出這把匕大小的青銅鏽劍,藏在懷裡。不搜身的話,光從表面,絕對看不出來他懷裡裝了個這玩意。

收好寶物,陳宇又拍了拍手,將完整的長城磚拼在原處。

他能拆,自然就能給裝回去,且毫無破損。

又是叮叮噹噹一番操作,一切都變成了原來的模樣,名跡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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