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意外相遇

小說:追緝大富豪 作者:沙黃

已經到煙海兩天的吳望,下午在朝陽商業街附近熟悉環境,看到幾個中年女子正在圍毆一位年輕女孩,撕扯她的衣服,嘴裡不停地用惡言惡語辱罵對方。

在她們身後,站著一名年輕男子,一邊用手機錄影,一手指著圍觀的市民大聲威脅道“這個破鞋婊子勾引我姐夫,今天是我姐和親戚們一起教訓她,多少也算是我們的家務事,我j警告大家最好不要管閒事,你們當中誰想找死就站出來,我先給他點厲害瞧瞧……”

也許是這個男子的威脅起了作用,再加上被打女孩的小三身份,圍觀者當中雖然有人小聲議論,但沒有人出面阻止。其中大多數人都在忙著用手機拍照,刷博上傳看熱鬧。

在幾個婦女的攻擊中,女孩的上衣已被撕破,文胸被一個婦女扯掉,她無助地用雙手護在自己的胸前,不停地大聲求饒,說“都是宮總逼我這麼做的,我沒有辦法……你們行行好,放過我吧,我求求你們……”

一位圍觀者小聲告訴身邊的人說你別參合,這是一幫孃家人在教訓勾引自己老公的小三。他們兩口子都不是什麼好鳥,彪子一級,咱們還是少管閒事為好。

吳望看著孤立無援的小女孩,心想,哪怕她就是第三者,也不應該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庭廣眾面前,成為這家人攻擊侮辱的物件。

按照法律規定,公開侮辱婦女是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的。更何況那些忙著拍照的人,為了點選率,可能已經將這位上身幾乎光露的女孩照片和影片上傳到網上,這不僅對她造成再次傷害,其中還牽扯到被害人肖像權的法律問題。特別是來自網上的謾罵攻擊,人肉搜尋,會毀了這個女孩子的一生。

吳望心裡清楚只要自己出面干涉,自己的照片和影片也會跟著傳到網上,那麼,自己在煙海的訊息馬上曝光,南方涉黑團伙趙老大就會現自己的行蹤,我也不得不馬上去和大金帥接洽,提前結束自己的個人行動。

思前想後,雖然吳望不想引人矚目,提前過早地暴露自己。然而,身為記者養成的責任習慣和他追求正義的信念,他必須出面做點什麼。如果對這些人的野蠻行為聽之任之,意味著自己和圍觀者一樣,預設對方踐踏法律,認可她們對人類文明的否定。

事實上,這個小女孩的個人行為,可能傷害了他們的家庭;但是,這一家人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構成犯罪。通俗一點講,第三者破壞婚姻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也不為世俗道德所接受。可是,她的人身權利受到法律保護。或者說,第三者只受道德譴責,可是,毆打侮辱她的人,必須接受法律的懲罰。法律就是法律,它維護的是社會秩序,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對他人執行私人私法,實行私人私刑。

就在吳望準備出手干涉時,駕車經過這裡的於大海,正好被這群圍觀的人擋住去路。他停下車,下來檢視情況,是什麼原因引起交通堵塞。

他走進人群,看到三四個中年婦女,正在一邊打一邊扒一個小姑娘的衣服。旁邊還站著一個年輕男子,在用手機錄影的同時,不停地恐嚇他人,任意胡為,擋住女孩身後的去路,防止對方逃跑。

從主事婦女的惡語叫罵聲中,於大海聽出一個大概情況,這個小姑娘是第三者身份,遭到這一家人的暴力侵犯,即所謂的公德教育。但是,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不允許公開侮辱婦女,妨礙公共交通。

於大海迅觀察一下現場環境,返身趕緊回到車裡拿出一件警用防雨外衣,再次擠進人群,大聲呵斥道“都給我住手,我是警察,不準打人。”說著,他上前推開兩個婦女,擋在這個女孩的身前,把上衣遞給小姑娘,說,“趕緊穿上。”

其中主事的婦女,對圍觀的人群大聲喊道“大家快來看啊,警察打人了,你們趕快錄下來,傳到網上為我們作證,他們兩個肯定是姘頭……”

於大海暫時沒去理會對方的辱罵,冷靜地掏出手機,撥打11o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我是本局治安一大隊於大海報告,在朝陽商業街南段路口,生一起治安群毆事件,我在現場,請求支援。”

“報告已收到,請稍後,指揮中心馬上安排警力前去支援。”

“是。”

現場中,那位主婦還在耍潑,大聲嚷嚷,用挑撥的語言對圍觀者說“你們看到了吧,這個警察閒著沒事,拿著我們納稅人的錢,不幹正事,管天管地管起我們拉屎放屁。我告訴你,這是我們的家務事,我們是在教育這個小三,維護我們家庭和平……”

這個家庭主婦,本以為於大海會和自己講理,其他人就可以繼續毆打小女孩,可沒想到對方根本不理睬自己,自己擋在小女孩身前,保護對方的安全,等待支援。於是,她馬上開始人身攻擊。

“大家看到了吧,這個彪子,一定是個冒牌貨,你們都來拍啊,讓大家來看看這個冒牌警察是個什麼東西。”接著,她指著自己的弟弟,說,“上去,揍這個彪子,警察怎麼了,和小三一路貨色,打了也白打,誰讓他護著這個騷娘們。”

辱罵其間,她指揮著其他幾個人,上前準備毆打小姑娘,被於大海擋住。那個在攝像的男青年,經他姐姐鼓動,準備向對方動手。

已經穿上雨衣的女孩,嚇得緊緊抱住於大海的腿,哭著說“叔叔,救救我,叔叔,我不敢了……”

於大海心裡清楚,這種因為第三者插足事件引起的圍觀,大部分都是為了看笑話,特別是一些男人,心懷鬼胎,把這種場面當成桃色場景對待,從中找樂。

至於這個五十多歲的主婦,聽她耍潑般的叫罵,說明對方沒有多少文化知識,可能是一個家庭婦女,沒有多少法律意識,典型法盲。但她本人很狡猾,利用大家同情她的傾向心理,明目張膽地當街耍潑,在公共場所侮辱攻擊這個女孩,達到羞辱對方的目的。

對付這種潑婦鬧場事件,即使你心中憤怒地馬上爆炸,你也必須壓住自己的情緒,冷靜對待。任何刺激性的不當言行,都可能加劇事態現狀,引來更可怕的群體後果。

特別是,當你獨自一人處置現場時,以一抵眾,百口難辯,又是在這些手機面前,幾乎相當於現場直播,輿論導向很容易被人利用操縱,顛倒是非,變成不明真相群眾的攻擊物件,造成警察的信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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