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只聽到青綠的細流聲(2 / 5)

他寫了句奇怪的話——“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極端認真的蠢人。”紅燈又閃一下,補了一句:“當然不是指你。”

我說指什麼。

他說比如一個母親,孩子生病,她天天祈禱,但是還是去世了,這不是愚昧麼?”

我說:“這是愛。”

他說:“愛和善是能力,而不是情感。”

我說採訪施泰納時,他說為什麼重返舉重,因為他恨——他恨失去所愛。但人在死亡面前有什麼能力呢?所以他把憤怒都發洩在槓鈴上,如果沒有訓練,他說自己會瘋掉。

我說:“這愚蠢嗎?我不知道。只有這樣他才能活下去。”

我也不指望播出了,能做什麼就做吧,像達娜這樣的運動員,只能參加女子一百米預賽,沒人轉播這種比賽,我和老王刻了兩張DVD給她,就算一箇中國電視臺為她留下的紀念吧。我過意不去的是,老王辛苦了這麼多天播不了,常規的MPC釋出會報道播了,也沒打他的名字。

我跟後期溝通,他們說:“攝像都沒打名字。”

我說:“這都不對。這是對所有攝像工作的不尊重。”

第二天還是這樣,我有點急了,人家也很無奈,問我:“那你的攝像叫什麼?”

“他叫王忠新,忠誠的忠,新舊的新。”我一遍又一遍地說,還是沒打上。

老王是籃球迷,奧運男籃小組賽中國對美國那天,我想讓他看一場。但當天下午,他得先跟我去採訪香港腳踏車運動員黃金寶。黃金寶曾經是專業運動員,十九歲停止訓練,兩年後重返腳踏車時已是一個胖子推銷員,用了十五年走到北京奧運會,被認為是奪冠熱門,但八月十六號,最後一場比賽中,只拿到第十五名。他神色有點茫然地問我:“為什麼要採訪我們?”

他的教練姓沈,左腿裝著假肢,最初沒有經費,沒有場地,只有這一個辭職的“肥仔”跟著他。他倆在雲南的深山裡練習,每天至少兩百公里,他租輛破貨車跟著徒弟,天熱的時候假肢把腿磨破,肉是爛的,血淋淋。癒合,又磨。

“沒有人邀我們參加國際比賽。因為我們沒有一個隊伍,我們只有兩個人。深山裡我就看到他一腳一腳地騎,我曾經想過,走到什麼時候是頭啊?渺茫嗎?非常渺茫。想金牌?對,你想拿,但是這一腳腳踩能拿嗎?如果拿不到的話,他還會有這個動力嗎?”

天色已經稠藍,攝像機需要重新調白,籃球比賽馬上要開始了,但師徒二人憋了一肚子話要說,我沒法說“停”,我回頭看了一眼,老王一心一意彎著脖子調焦,粗壯的後頸曬得通紅,背上像有塊鹽鹼地。

沈教練繼續說:“這次奧運失敗之後,我知道黃金寶的心裡是翻江倒海一樣的難受,但是第二天他還是一腳一腳在那踩,陪著隊友訓練,示範自己的錯誤,說:‘你不要學我。’”

他站在場邊看,想讓黃金寶停下來,說你不要再蹬了。

但實在開不了口。

凌晨三點,回家的路上,雨牽著線一樣從發尖往下淌,鞋溼了,踩下去裡面有個水泡,“咕唧”一聲。人有一種疲倦的興奮,像烏黑的深淵裡著了火,回到家在床上好久睡不著。八月的雷真厲害,洪大悶重,一聲下來,底下的車都叫了,此起彼伏,好一陣子才停。過一會兒“嚯啦啦”一聲,車又動物一樣本能地吼哮起來。

我乾脆爬起來,寫臺北跆拳道運動員蘇麗文的稿子。參加跆拳道爭奪銅牌的比賽前,她已經有嚴重的左膝傷,比賽時只能單腳站著,把左腿像布袋一樣甩出去攻擊對方。她被擊倒了十四次,我問她每次倒地之後的幾秒鐘裡,在想什麼。

她說:“前兩秒用來休息恢復體力,下兩秒來想戰術如何回擊。”

不是自憐,也不是忍受痛苦,她要贏,這是運動員的企圖心不管自己能夠做到什麼樣的程度,就算腳斷掉也要繼續努力,有呼吸,就有希望。”

以往我很少做這樣的題目,覺得是普通勵志故事。記者要反映更復雜艱深的世界才讓人佩服。現在這期節目,沒有審片人,也沒有觀眾,沒有外界評判,我只是一個人,面對另一個活生生的人,她的左膝撕裂,腳趾斷了,坐在輪椅上,被踢腫的手纏著紗布,跟我說的這幾句話,漚在我心裡。

下半夜,雷聲停了,雨聲瀟瀟,八月的長夜彷彿沒有盡頭。

有同行後來問過我,說我們都覺得你挺理性的,為什麼今年做地震和奧運的節目這麼感性?

是,我天性比較拘謹,平常三個女青年喝個酒,我只能愁眉苦臉抿一小口兒,老範和老郝都摟在一起淚汪汪了,我尷尬地拍著她倆,說不早了咱走吧,這兩人就上火“你這人特沒勁”,嫌我不投入不表達。加上過去幾年我一直想避免文藝女青年的毛病,怕煽情,刻意強調旁觀,刻意抽離,把戒律當成一根繩子捆在身上。

當然,不約束不行,沒有這職業要求著,毛病早氾濫成災了,但是捆得太緊,有的東西確實就流淌不出來了。

汶川地震的節目中,文志全坐在火堆邊說到女兒的時候,我剋制得喉嚨都疼了,眼淚還是流了下來,拿手擦了,以為沒人看見。

但編的時候,在鏡頭裡能看出來,我就對羅陳說:“把這個拿掉吧。”

他說為什麼。

我說,記者應該冷靜,不應該掉眼淚。

他說,我覺得挺好,不過分。他留著這個鏡頭。

我想起錢鋼老師的話,在“雙城的創傷”中,我給小孩子擦眼淚的鏡頭引起爭議時,他說,別太急著回答對還是不對,清水裡嗆嗆,血水裡泡泡,鹹水裡滾滾,十年後再來回答這個問題。不到十年,我心裡的規矩走了好幾個來回,也還沒有那個最後的答案。當下只覺得,太固執於一個律條,覺得記者就應該怎麼樣,非要誇張,或者非要掩飾,都是一種姿態,是一種對自己的過於在意。

陳虻有一次審片子,審完對編導說,這片子得改,觀眾看不懂。

那位編導說,你看懂了麼?

他說,看懂了。

編導說,那你比觀眾強在哪兒呢?

他愣住了。

實習生跟著我,練習寫解說詞,寫到“遒勁有力的大手”,被我刪了。他說這不挺好嗎?

我說:“我們不要形容詞,少點修飾。”

他說:“你不是說要有感情嗎?”

我說:“寫東西的人不用帶著感情寫,寫得客觀平實,事物自會折射出它本身蘊涵的感情。”

他有點嘀嘀咕咕的。我問怎麼了,他說,那柴老師您這節目什麼主題?我說沒什麼主題,就是幾個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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