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煙臺都市怪談(1 / 2)

住在煙臺上夼(現在是奇山社群)一帶的7o、8o後一定會想起上世紀9o年代初生在塔山的一起幼女J殺案。

那時,我的家就搬到案現場的東邊一片樓群。

我家所在的居民區,地形比較“複雜”,正南面是海拔近4oo米的低山,東邊還比較繁華,是奇山小區;

西邊可就大相徑庭了,從一個水庫過去,到南山公園之間盡是溝溝壑壑的山地和窪地,種滿了蘋果、梨、杏子、桃子等水果。

由於地勢不平整,其中還有不少岔道通往種植水果的那些支離破碎的山間小平地。

那裡被我們這些“皮孩子”稱為“根據地”,不上學的時候就在其中摸爬滾打、順手偷個三蘋果倆棗。

可是好景不長,自從生了那起案件,加之後來生的恐怖事件,很長一段時間,就是大白天也不敢回到我們的“根據地”了。

那起J殺案樓主記得是生在春天,下了幾場雨後,西邊的水庫漲滿,就有許多年輕人來此釣魚。

那個遇害的小女孩,當時大概三、四年級,父母都是塔山一家工廠的工人,那時候的父母都不太管孩子,小學生放學時間也早。

這一天,小女孩放學回家的路上,一個青年男子騎著腳踏車、拿著魚竿過來,看見小女孩招呼她一聲,然後把她抱到直行車橫樑上一起到水庫釣魚。

小女孩認識這個男子,她到水庫邊玩的時候,經常遇到,有時這人還送給小女孩幾條魚,一來二去地就熟了。

誰知這個男的有心理疾病,釣了一會魚後,男子把小女孩騙到水庫西邊果園的一條小坡上,姦汙了她,事畢後,女孩說要告訴她父母,男青年怕洩露,喪心病狂地掐死了她,由於緊張,連屍體都沒轉移,轉身就跑了。

這個案子破的很快,據說那女孩的母親下班回家,還看到殺她女兒的那個兇手,正在往腳踏車把手上掛東西,手哆嗦著怎麼也掛不上,當時,還以為這人得了什麼病;

女孩母親把這件事告訴了警察,加上小女孩被那男的抱上車子時,有人看見了,再加上現場女孩的屍體旁邊,還有一個裝著死魚的塑膠袋子。兇手很快被抓住。

那時,煙臺是全國治安最好的城市之一,兇殺案很少,再說城市也不大,這事兒一時間內被傳得沸沸揚揚,甚至許多學校開始把“第二課堂”挪到放學後,儘量和家長下班的時間一致。

講到這兒,故事的主角正式登場。

這人姓曹,4o來歲的大老爺們,是上夼大隊看果園的,全名沒幾人知道,因為他有個顯著特徵,兩條腿很長,所以都叫他“高腿雞”。

“高腿雞”在我們這群混小子眼裡可不是一般人物,在“偷蘋果圈”內,他很神。

一是眼力好,火眼金睛,離他個百米開外偷摘水果都會被現;

二是跑得奇快,被他老遠現,一般能抓你個現行,少不了捱上幾個“爆慄”和幾下“連環腿”。

“高腿雞”十年如一日的在這看守,自然閉著眼就能走完。

正走著吶,前面就是一個小窪地,道路把它一分為二,俗稱“走鍋底”,就是先下坡穿過谷地再上坡。

“高腿雞”當時就走到了窪地的邊緣,正準備下坡,突然他現在暮色朦朧之中,對面的上坡路上有一個小小的身影。

“高腿雞”此時恨得牙根癢癢,心說:“好哇!這幫兔崽子還敢來偷,這次要抓你個人贓俱獲!”

於是,他停了下來,眼睛不眨地盯著對面的動靜。

因為那個上坡路的擦肩一側高處來的土坎上就有蘋果樹,上去一拐彎,果實唾手可得,所以在他這邊能清楚地看到誰人在偷竊、甚至偷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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