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海有滋有味地啃起一塊豉汁排骨,聽到他的問題,答道:“大部分是男房客,她只招過一個女房客,但據說這個女房客住了一段時間後,欠了一堆電話費和水電費後就走了,所以她後來對鄰居說,她今後只招男房客。”
“難道她沒收這女房客的租房押金?”嶽程覺得以羅秀娟的個性,按理說不應該出現在這樣的情況。
“好像是沒收押金。這個女人是羅秀娟的第一個房客,當時她大概也沒什麼經驗。她後來跟鄰居說,她當時是看這個女人又老實又可憐才讓她住下的,誰知道結果被騙了。”王東海一邊吃蒸餃一邊說。
“這個潑婦總算碰到了個更厲害的,呵呵,活該!”羅小兵幸災樂禍地說。
“我也這麼覺得。”王東海笑道。
嶽程想,依照羅秀娟的個性,她一定恨死了這個女房客,肯定在鄰居面前罵罵咧咧了好久。
“除了跳舞和搓麻將,她還有什麼其它的愛好?”嶽程問道。
“好像就這兩樣。”
“筆跡鑑定出來了嗎?”嶽程想到了那張囉裡囉嗦的留條。
王東海放下筷子,嚴肅地點了點頭道:“出來了。跟前面的信出自同一個人寫的,就是一號歹徒寫的。”
“在那天晚上,有沒有人看到舞廳或現場附近有人在寫信?”
“沒有。”王東海搖搖頭。
也對,在舞廳或現場附近悶頭寫字也未免太明顯了,歹徒先生應該不會那麼笨。但嶽程覺得,兇手也不可能在現場打著手電寫下那封長篇大論的留條,所以他認為有兩種可能,要麼是兇手事先寫好了大部分內容,動手之後又加了一些死者被殺後的細節,要麼就是兇手殺人後到別的地方把留條寫完,然後再返回現場,丟下信。
如果是第一種可能,兇手在殺人前就已經知道羅秀娟的“嘴唇外圍塗了一層唇膏”,以及死者腰帶上有個蘋果,那很可能說明兇手並非隨機尋找受害人,他認識被害人,他了解她,還知道她的一些生活細節。
發生兇殺案的地點是一條非常冷僻的小巷——被歹徒先生稱為“死巷”,深更半夜,一般人不會到那兒去 ,除非是……除非是情人約會。那麼會不會,羅秀娟本來就是去那條小巷跟某人約會的呢?他想起了羅秀娟被害時的穿著,嫩黃色花邊連衣裙,白色高跟鞋。這個年紀的女人穿嫩黃色的連衣裙,怎麼都覺得有點誇張。
那麼換成第二種可能呢?兇手在舞廳捕捉到羅秀娟這個目標後,便尾隨其離開舞廳,並將其誘騙至小巷,殺人後迅速離開現場,在別的地方寫下便條,然後再度返回兇案現場,扔下紙條。看得出來,羅秀娟如此打扮去舞廳,原本就是為了吸引異性,所以如果有個男人上前搭訕,她一定不會抗拒,如果有人約她到小巷去親熱,她應該也不會拒絕。
一號歹徒的留條,雖然筆跡幼稚,但全文工整乾淨,沒有塗抹的痕跡,這大致可以說明一,歹徒先生希望警方能看明白他在寫些什麼,二,他寫留條的時候,並不匆忙,是在一個安靜並對他來說非常安全的地方寫的。也許他還回過家!嶽程驀然想到。
“110接幾點到的報警電話?”
“大概是凌晨4點剛過一點,四點一刻。”
報警很晚,羅秀娟是夜裡11點至1點被殺的。
“是誰報的警?”他隨口問。
“一個路過的清潔工。”王東海道。
“你們跟這個人接觸過嗎?”
“噢,接警的是A區警署的人,他們到現場後,沒看見這個人。”
這很正常,因為怕麻煩。
“他用公用電話報的警?”
“是的。”
嶽程想了想,道:“小王,找一下這個清潔工,問一下環衛公司,在那個時段,是誰負責那個路段,我想找這個人談談。”
“好的。我今天就去辦。”王東海把他的指示記錄了下來。
“小王,不好意思,讓你飯都沒吃好,你繼續。”嶽程笑著說,隨後把臉轉向了羅小兵,他知道羅小兵和另一個下屬負責調查昨天剛剛發生的金小慧謀殺案。
“頭兒,你想知道什麼?”羅小兵把筷子放下,問道。
“頭兒,你想知道什麼?”羅小兵把筷子放下了。
“金小慧的案子現在調查到哪裡了?”嶽程問道。
“我們現在只知道她是A銀行的職員,未婚,父母都健在。”
“她是不是還有個弟弟?”
羅小兵也掏出了筆記本,嶽程朝本子上瞄了一眼,發現上面亂七八糟地寫了一大堆,他真佩服羅小兵能看明白。
“對,她是有個弟弟,不過2002年在監獄裡自殺了。”羅小兵道。
“他是因為什麼坐的牢?”嶽程夾了個蒸餃吃起來。
“盜竊學校財物,案發的時候,他弟弟是個在校大學生。”
看來,金小慧對陸勁說的關於自己弟弟的事,基本屬實。
“她有沒有男朋友?”他繼續問道。
“據她的父母說,是有一個男朋友,但就在金小慧被殺的前一個星期,她跟父母說,她要跟這個男人分手。”
“什麼原因?”
“她沒說。”
“她跟父母住在一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