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銅礦(1 / 2)

小說:我在古代當縣令 作者:閃電空

分田地。

萬陵縣本地人對此沒什麼感覺,分不分的都無所謂,反正收成就那麼樣,種地能種出什麼花來?

不過李昌憲不這麼想,大家一定要公平,如果不公平了,這個社會就會鬧事。

所以不管你要不要,我都必須分下去,我分了,你不種那是你的事。

但是有一點,你把地荒廢了,縣衙不會不管的。

稍後,李昌憲打算出臺一個土地管理法,土地給你了,你如果把土地荒了,縣衙也不直接收回,縣衙會懲罰你,按你田地的收成的3o%;如果下一年再荒,懲罰金漲到田地收成的6o%;第三年,如果你還是把土地荒了,那縣衙直接收回,取消你的縣城居民權。

土地法的制定使萬陵縣人個個膽戰心驚,李昌憲也沒有辦法,只有這樣才能鼓勵人去種地,不然哪來的糧食?如果碰到饑荒年,萬陵縣人怎麼生活?

這個時候不強制實行,等到時候了,那就晚了!

何嶽按照李昌憲的指示,在萬陵縣開展了轟轟烈的分田地活動,幾乎每一家人都被喊過去,親自掌量土地,簽下土地合同。

至於萬陵縣那些富商大戶,一個個都叫李昌憲整怕了,分就分吧,大不了我僱人種。

至於那些土地多的大戶,李昌憲要求統計出來土地面積,按人口數分給他們永久的土地使用權,多餘的土地按照租賃合同執行。

你願意租賃的話,那咱們簽訂租賃合同,否則,縣衙直接徵收,分給其他人。

萬陵縣富商大戶家的土地一般都是好的田地,都是好幾代僱人耕作施肥的良田。

他們當然不願意被縣衙收回,只好一個個和縣衙簽訂了租賃合同,畢竟萬陵縣的土地租賃費並不高,在萬陵縣大戶們看來,這點錢不值一提,算了,租下來吧,只要土地在自己手裡,萬一縣衙換人的話,他們再活動活動把土地拿過來即可。

李昌憲的縣衙,萬陵縣大戶惹不起,難道躲不起?

至於山上的土著人,還是很少下山的,山上的土地就是他們的,你縣衙敢過來丈量嗎?

李昌憲只能安排人千方百計地誘惑他們下山來種地,並答應給他們一定的補貼,只要把土地分了,把地種上糧食。

雖然收穫聊聊,但是也有不少有眼光的人,例如,楊漢,第一個就帶本部落的人下山來了,直接分到了土地,開始了耕種。

還有那個狡猾的方大勇,離萬陵縣那麼遠,也來到縣衙這裡湊熱鬧,直接要了兩千畝土地,平時忙的時候,部落的人過來耕種收割,其他時間還在鳳凰嶺幫李昌憲運海鹽。

看到這幾個部落這樣的做法,有些近些的部落心動了,分田地吧,就像方大勇那樣,忙時下來,不忙時在山裡打獵。

至於那些災民,就不要說了,第一個舉手贊成要求分田地的就是他們,下手快的也是他們,其他人還沒有行動的時候,就已經在三天內完成了分田,一個個拿著簡陋的攻工具開始忙活了。

就連縣衙的人,李昌憲也都給分了土地,不要還不行,不得拒絕。

張克文和何嶽他們一個個笑哈哈地,有空閒的時候,在地裡用鋤頭鋤草。

李柱一臉懵逼,我不會種田呀,少爺給我土地幹什麼?難道把我驅離了李家?

李昌憲只能勸解他,我也不會種地呀,你看我也分到了一百畝,其中包含王婧美的五十畝。

你不會種田,不會僱人嗎?

等分完田地後,李昌憲拿著何嶽等人整理出來的花名冊。

好呀!現在萬陵縣分到土地的人口已經達到一萬兩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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