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如李慶豐預料的一樣。
滔天的大火,不但燒燬他家,附近的鄰居也受到了波及。
當消防隊將大火撲滅的時候,他的父親、繼母和那個醜陋無比的惡毒姐姐,都已經變成了焦炭。
大年初一的早晨,轄區派出所的民警將他從醉酒中叫醒,告訴了他這個不幸的訊息。
李慶豐當時就因為悲傷過度而哭暈了過去,博取了民警巨大的同情。
接下來的幾天,就是派出所調查失火的原因,曾經一度認為,是有人故意縱火。
甚至還有鄰居提供了一些線索,說是在去年九十月份的時候,李慶豐曾經和家人生過矛盾。
警方自然而然將懷疑的矛頭指向了李慶豐。
但是曹宇可以作證,除夕夜他和李慶豐喝了一宿的酒,足足喝光了六瓶。
這一點,當時去宿舍叫醒李慶豐和曹宇的民警也可以作證,當時走進宿舍的時候,空氣裡都是燻人的酒味兒。
李慶豐更是醉的不省人事,費了老大的力氣才被叫醒。
警方調查無果,又沒有更加有力的證據。
最後做出判斷,認為是李慶豐的父母,忘記關閉的煤氣,導致煤氣洩露。
因為除夕夜家家有點蠟燭的習慣,這才導致了火災生。
至此,李慶豐家的大火,就此落幕。
畢竟,每逢春節,都是火災的高時間,警方早就司空見慣,不可能調查的那麼詳細、
李慶豐於當年的四月份,辭去了玻璃廠的工作。
又以其父親子的身份,去銀行將父親多年的積蓄取了出來。
在老房子的原址,重新起了一棟三間瓦房。
當他坐在新房子裡,看著粉刷得雪白的牆壁,聞著塗料散出來的土腥味兒時,他臉上露出了笑容。
那是輕鬆愜意中帶著一絲絲邪魅的笑。
如果恰好有人看見的話,一定會感覺到毛骨悚然。
那一年,李慶豐僅有十八歲。
父親的積蓄並不多,扣除蓋房子的錢,所剩不多。
李慶豐省吃儉用,堅持了兩年。
二十歲的時候,他在西海縣的文化館找到了一份打雜的工作。
雖然工資不高,但是可以借工作之機,大量閱讀書籍。
在這期間,他寫了幾個短篇小說進行了投稿。
其中有一篇刊登在了國內某知名度不高的雜誌上,從而獲得了他人生第一筆稿費。雖然僅僅只有一百五十塊。
但是這卻給了他莫大的信心和動力。
他開始利用所有閒暇時間進行寫作。
但是一年當中,只有偶爾一兩篇稿子才會被刊登。
不但如此,讀者對他的小說反饋也非常不友好,甚至有人刻意寫信指責他的作品脫離實際,純屬胡編亂造。
即便是這樣,文化館的同事們,平時也都戲稱他為作家。
雖然其中包含的捉狹和貶義,但李慶豐仍舊感覺到十分的自豪。
二十三歲,他結識了段麗銘。
從看見段麗銘的第一眼時,他就被這個陽光漂亮的姑娘深深的吸引了。
而段麗銘也為李慶豐的才華所傾倒。
兩人熱戀了半年之後,就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並在西海縣中心地段租了個一室一廳作為婚房。
但遺憾的是,段麗銘的父母,根本就不同意他們的婚事。
導致他們壓根就沒有舉辦婚禮,便住在了一起。
只是問及李慶豐父母的事情時,他總是避而不談,忌諱莫深。
也許是段麗銘對李慶豐盲目的信任和崇拜,壓根就沒有繼續深究的意思。
婚後,兩人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
可是很快,就不得不面臨一個殘酷的現實。
他們沒有自己的房子!
段麗銘決定,向她的父母求助,希望能幫襯他們一下,出一部分錢。
當然,同時也要求李慶豐去找他的父母,哪怕是借一些錢。